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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获可再生能源补贴?欧洲听到反对声

2017-10-11 毛达编译 东西故事


欧洲议会这两天(10月11-12日)要审议表决可再生能源修订法案。欧洲的再生资源行业警告欧盟勿将生物质废物的能源利用纳入其绿色能源的发展目标中,因为此举将阻碍分类回收和资源循环利用。

 

多年以来,环保行动者一直在反对垃圾焚烧,但其焦点主要在焚烧烟气排放造成的公共健康问题。(参考:法国环境与能源管理署:无需再建更多焚烧厂

 

不过最近,当突然发现欧洲的立法者准备考虑是否将焚烧列为一种可再生能源形式——实际上是一种“绿色迷信”——的时候,他们都坐不住了。

 

一份由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可再生能源指令修订法案,10月11-12日要在欧洲议会的环境委员会进行审议和表决。

 

此法案争议性很大,因为它“将生活和工业废弃物豁免于可持续性的原则之外”,欧洲的一家环保组织欧洲零废弃代表Roberta Arbinolo如是说。

 

 “这意味着所有的‘变废为能’项目,包括混合垃圾焚烧,将符合获得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条件,其产能也能算入成员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达成的核算中,”她对媒体说。

 

但是,混合垃圾(或被称作“残余垃圾”)可能包含任何种类的废弃物,因为它们就是人们没有投放到可回收物桶的那部分垃圾,基本上都是食物与厨余垃圾、塑料及纸类。

 

Arbinolo继续介绍,如果这些垃圾没有被回收利用而是焚烧,就破坏了欧盟法律规定的“废弃物管理优先次序原则”(能源提取位于优先次序的低位,是次选方式),也将削弱欧盟在分类回收利用金属、塑料等方面的努力。

 

而在今年的3月,欧洲议会议员其实已投票支持提高循环利用率并减少食物垃圾产生,这和将要表决的可再生能源法案有矛盾之处。据当时议会的决定,欧洲应在2030年以前将食物垃圾量减少50%。(参见:看世界丨历史性突破:意大利议员推动欧洲走向循环经济

 

 

强制要求在交通运输业中使用废弃物源化石燃料

 

欧盟委员会似乎对反对声不屑一顾。其发言人称,在现行欧盟法规之下,“只有生物基部分的工业和生活垃圾的能源利用才能被算作可再生能源”。

 

不过,欧盟行政部门提出的可再生能源指令修订内容的确包含了一项新的强制要求,即交通工具燃料供应商要在其产品中纳入碳排放低于汽油的“废弃物源化石燃料”及“经工业加工的垃圾燃气”,但塑料废物排除在外。

 

欧盟委员会发言人强调,因为上述燃料并非可再生,所以它们不会被纳入欧盟可再生能源目标——至少27%——达成的核算当中。

 

“委员会之所以考虑制定上述强制要求,是因为此举有助于达成欧洲能源多元化及交通运输业减碳的目标。”欧盟官员又做了以上解释。

 

 “变废为能”行业对生物源废物不感兴趣

 

ESWET,代表了欧洲“变废为能”技术产业的行业协会也表示法案没有什么可让人担心的。

 

ESWET在布鲁塞尔的代表NataliaWalczak对媒体说,只有焚烧生物源垃圾产生的能量才符合生物质能源的定义,才有条件纳入新修订指令中可再生能源的核算。而且,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之下,“变废为能”设施的运营商都对在其处理的垃圾中增加生物源废弃物没有兴趣,因为“那是一种利用起来更‘困难’的燃料——太湿,所以热值偏低”。

 

不过,她仍然表示,一旦生物源废物来到了焚烧厂,那它应当被视作是一种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没有哪家企业会为利用生物质能源来建造‘变废为能’工厂,焚烧厂的首要功能是处理垃圾。不过如果生物质可以当做可再生能源来利用,为什么不这样做?”Walczak说。

 

循环利用还是焚烧

 

这是环保主义者和再生资源行业所担忧的问题。以他们的角度看,新修订的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会增加对生物质废弃物原料的竞争,也会把原本应当进入闭合循环链条的生物质转移到了焚烧厂中。

 

 “我们的议会刚刚通过了新的循环利用目标,而且已经递交到欧盟委员会进行讨论,”欧洲零废弃的另一位代表Janek Vahk对媒体表示。他所指的就是最近欧洲议会议员就循环经济一揽子立法所展开的谈判。

 

再生利用行业有着同样的担忧,它们认为新可再生能源指令的要求会挫伤分类回收和处理生物质废弃物的积极性。

 

 “分类回收生物质废物的潜力巨大,”Vahk引用欧洲环境署的数据说,但近年来有机物的循环利用有所停滞。

 

据欧洲堆肥网络调查,每年有超过6000万吨的生物质废弃物可以循环利用,或者用来堆肥,或者厌氧消化处理,由此产生的能量相当于装机总容量达500MW的12座大型燃煤电厂。如此规模相当于可以满足奥地利一国整年的用电需求。

 

 “新法案会刺激肮脏的‘变废为能’行业,不仅与循环经济原则相左,而且会加重气候变化,欧洲真正应该支持的是分类回收以后的生物质能源利用,”欧洲零废弃的Arbinolo如是说。

 

再生资源行业的联署信

 

在发出反对声音方面,欧洲零废弃并不孤独。

 

9月初,多家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加入到对可再生能源指令修订法案的陈情当中,包括欧洲循环利用行业联合会、欧洲纸业联合会和欧洲塑料回收企业协会。相关行动还得到国际循环利用理事会和欧洲家具行业联合会的支持。

 

上述机构一起联署致函给欧洲议会,促请立法者:

 

  • 对废弃物源可再生能源利用设置新的可持续性标准,以确保任何一种从废弃物中获取能源的活动符合欧盟废弃物管理的优先次序原则(能源提取位于优先次序的低位,是次选方式)

  • 取消对混合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焚烧的能源补贴,以支持分类收集和循环利用目标的达成。

  • 将有关废物源化石燃料的内容从立法建议中剔除,因为“用可再生能源政策资金来支持这类能源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大退步,必须将其排除在指令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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