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进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开展巡视工作
4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向浙江省委通报情况见面会在杭州召开。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组长敬大力向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傅明先通报了对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视工作安排。浙江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巡视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通报会。
图为会议现场
4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进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开展巡视工作,召开进驻动员会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组长敬大力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俊出席会议。
敬大力在讲话中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纵深推进系统内巡视高质量发展。这轮巡视是新修订《条例》颁布后的首次系统内巡视,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确保提高巡视监督质效,坚持发现问题不动摇,更加突出强化震慑作用;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更加突出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浙江省检察院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按照最高检党组和浙江省委的要求,与巡视组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确保这轮系统内巡视取得实效。要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围绕“四个落实”突出监督重点、加强政治监督。在“四个落实”共性要求的基础上,聚焦检察机关职能职责,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视院党组职能和“三定”规定,紧盯党组履行职能责任,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紧盯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情况;紧盯党组班子自身建设以及干部人才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监督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聚焦“后半篇文章”,监督检查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不断推进系统内巡视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共同完成好本次巡视的政治任务。把接受巡视作为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程,作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最高检党组、浙江省委工作要求的过程,努力营造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形成同题共答的合力。强化协作配合,浙江省检察院党组要加强对巡视工作联络组的领导,压实相关工作任务,为巡视组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强化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共同营造良好的巡视监督氛围。
图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林贻影代表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之际,最高检决定对浙江省检察院党组开展巡视,这是对浙江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和省委决策部署的有力推动,充分体现了最高检对浙江检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爱。浙江省检察院党组要以讲政治的高度自觉主动接受巡视监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最高检党组、省委的工作要求上来。要全力支持配合,以高标准要求,保障巡视工作顺利有效开展;要坚决抓实整改,以严作风的姿态,把接受巡视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过程,确保问题整改全面彻底到位;要强化责任担当,以这次巡视为契机、为动力,以谋发展的干劲,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抓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把巡视工作成效转化为浙江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践引领,以实干实效为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图为浙江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俊出席会议
最高检党组第三巡视组副组长林金德、李新以及巡视组相关同志,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分院副职以上人员,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以上人员,以及退休老同志代表和各设区市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据悉,巡视时间为4月26日-6月26日,值班电话:0571-88810101,88810145;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291号邮政专用信箱,并在省检察院机关设意见箱。受理信访举报时间截止至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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