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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土 │ 胡适文章中的逻辑

郁土 郁土 2024-02-05

 
胡适先生提倡说话要讲证据,“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有三分证据说三分话”,其为文则十分注重逻辑的严密性。这是我在读《胡适散文选集》(百花文艺出版社)时时刻感受得到的。

在《戴东原在中国哲学史上的位置》一文中,他引用戴之原话“事物之理,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后理得”。他认为,“剖析至微”便是戴学的治学方法。

“他要人把那从剖析推求得来的见解,再用演绎的法子应用到古今的事实上去,若能条理贯通,不留余议,方才是证实的真理,方才是十分之见。这真是科学家的态度与精神”。

而他自己的研究,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可叹者,今日就仍有许多的人,不知就事论事,而喜就人论事。

他反对笼统、模糊,只信证据。在《<天乎帝乎>序》中,他这样写道:

……有时候,少数文人也用“安南朝鲜”等字样来警戒国人,但他们说的话大都是笼统的,模糊影响的,没有证据的,所以不能使人深信而感动。现在,我们得读潘是汉先生《天乎帝乎》一文,审查他列举的历史上和法律上的确证,使我们不能不深感亡国的惨祸竟有如此之烈,使我们不能不向安南的志士们抱无限的同情。

无论是历史上或法律上,确证最为重要!比如当时法国殖民者所制定的安南刑律第六十七条“二人以上商议其行为谓之阴谋”便是。

金岳霖先生说“概念是思维的起点”。胡适在作文时也特别注意此点。在《名教》一文中,他便首先考证“名”是什么。

《论语》里孔子说“必也正名乎”。郑玄注:
正名,谓正书字也。古者曰名,今世曰字。
《仪礼》“聘礼”注:
名,书文也。今谓之字。
《周礼》“大行人”下注:
书名,书文字也。古曰名。
《周礼》“外史”下注:
古曰名,今曰字。
《仪礼》“聘礼”的释文说:
名,谓文字也。
总括起来,“名”即是文字,即是写的字。
“名教”便是崇拜写的文字的宗教;便是信仰写的字有神力,有魔力的宗教。

下面他便荡开笔墨论述了这个“我们信仰了几千年”的宗教。试问,如若不把“名教”之“名”便是“文字”搞搞清楚,你又如何展开下面的论述呢?
而今日我们的从中学生到大作家的文章,有些是连基本的概念也没搞清楚,就在那里大写特写了。呜呼。

在《信心与反省》一文中,他反驳寿先生关于信心的一篇文章。针对寿先生的“我们今日之改进不如日本之速者,就是因为我们的固有文化太丰富了。富有创造性的人,个性必强,接受性就较缓”。

胡适认为,“这个大前提就是完全无稽之谈,就是懒惰的中国士大夫捏造出来替自己遮丑的胡说”。他的观点是:

事实上恰恰是相反的:凡富于创造性的人必敏于模仿,凡不善于模仿的人决不能创造……模仿熟了,就是学会了。

他引孔子的话“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他认为,“这就是一个圣人的模仿”。当然,圣人的例子是远远不够的。他更进一步阐述道:

懒人不肯模仿,所以决不会创造。一个民族也和个人一样,最肯学人的时代就是那个民族最伟大的时代;等到他不肯学人的时候,他的盛世已过去了,他已走上衰老僵化的时期了。

我们中国民族最伟大的时代,正是我们最肯模仿四邻的时代:从汉到唐宋,一切建筑、绘画、雕刻、音乐、宗教、思想、算学、天文、工艺,哪一件里没有模仿外国的重要成分?佛教和他带来的美术建筑,不用说了。从汉朝到今日,我们的历法改革,无一次不是采用外国的新法;最近三百年的历法是完全学西洋的,更不用说了。到了我们不肯学人家的好处的时候,我们的文化也就不进步了。

紧接着,他又针对寿先生轻视日本人的言论,而肯定日本人的善于模仿与学习。他举了三百年前避居日本的大学者朱舜水的见闻与看法:

他居留久了,能了解那个岛国民族的优点,所以他写信给中国的朋友说,日本的政治虽不能上比唐虞,可以说比得上三代盛世。这一个中国大学者在长期寄居之后下的考语,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日本民族的长处全在他们肯一心一意的学别人的好处。他们学了中国的无数好处,但始终不曾学我们的小脚、八股文、鸦片烟。这不够“为中国取镜”吗?他们学别国的文化,无论在那一方面,凡是学到家的,都能有创造的贡献。

而在《所谓“中小学文言运动”》一文中,他反驳汪懋祖的观点,一针见血地指出其自相矛盾处:

下文他又说:
草写“如之何”三字,时间一秒半;草写“怎么办”三字需七秒半(应为繁体字),时间相差六秒。文言之省便,毋待哓哓。乃必舍轻便之利器,用粗笨之工具,吾不知其何说也。
这又更进一步“武断”白话为“粗笨之工具”,文言为“轻便之利器”了!然而汪先生接着又忽然下一转语:
或谓学习文言当较白话费力。曰,然。
这又是不待“心理学家长期的测验研究”,而“武断”学习文言“较白话费力”了!

你看,他只需拈出汪文中自相矛盾之处,读者自然就明白了。这便是逻辑的力量。

当然,除了通俗易懂、逻辑严密外,读胡适的文字,你就还能够感受到今人所缺乏的骨气。比如在《南游杂忆》中,他就秉笔直书了他与“南天王”陈济棠之间的对话。胡适此前在香港之演讲,反对广东读经政策。陈言“读经是我主张的,祀孔是我主张的,拜关岳也是我主张的。我有我的理由”。

结果,陈说他的理由四十五分钟,胡适讲他的理由四十五分钟。陈的要点是,“生产建设尽可以用外国机器、外国科学,甚至外国工程师。但‘做人’必须有‘本’,这个‘本’必须要到本国古文化里去寻找”。

胡适则针锋相对,主张一本之说,即生产、做人都要用科学知识。他认为,“绝大多数的老祖宗,他们在许多方面实在不够我们‘做人’的榜样。举一类很浅的例子来说罢。女人裹小脚,裹到把骨头折断,这是全世界的野蛮民族都没有的残酷风俗。然而我们的老祖宗居然行了一千多年。大圣大贤,两位程夫子没有抗议过,朱夫子也没有抗议过,王阳明文文山也没有抗议过。这难道是做人的好榜样?”。

如此一介书生而能与手握军政大权者不卑不亢,进行平等对话,我只在意大利著名女记者奥里亚娜·法拉奇的身上看到过!

晚年,胡适在美国对陈之藩讲,他们这一辈人的文章,他现在还愿意读的,只有知堂的了。其实,我想说的是,时至今日,他们那一代的文章,今日能够读上一读的,胡说肯定在内的。

唯一遗憾者,因种种原因,胡适的文字迄今未能进入中小学教材,这是我们的一大损失。其实,相较于鲁迅的文章,胡适的文章更通俗易懂,且条理清晰,说理充分,对于训练中学生严密之逻辑思维能力,大有好处。反而是鲁迅先生的文章,非有一定之社会阅历,不易真正理解是也。但我们这个世界,不就是由遗憾所组成的么?
二零二一年三月七日上午

补:读《胡适论学往来书信选》,就又发现了两则与逻辑相关的文字:

在《胡适致梁实秋》(1928年12月29日)的信中,他这样写道:

今天在《春潮》第二期上看见张友松先生批评徐志摩先生(译)的《曼殊斐儿小说集》……但我觉得张先生的态度,未免令读者发生不愉快的感想。译书自是译书,同“哲”哪,“诗”哪,“豪”哪,有什么相干?同“他家里的某宝贝”,更有什么相干?这不是批评译书,竟是有意要“宰”人了!

胡适主张批评译书就是批评译书,不赞成“宰”人,也就是要就事论事,不要就人论事!

在《傅斯年致胡适》(1926年8月17、18日)的信中这样写道:

……先生曾树了一个好榜样,造了一件好成绩。上件是谓先生在《努力》上所取为政治评论的条则,下件是谓先生于几种小说的考定……

先生独能就事论事,不就人论事,而失之诛心;不就事论人,而失之盲断。事事分辨责任,是一个最健康、最能使舆论入轨道的榜样。书呆子的中国人从来好诛心,其上流就是那些没有办法的急躁清流,其下流便是些探私造黑幕的。

这两则都涉及到就事论事,而不要就人论事。第一则是胡适先生实在看不过去,对张友松批评徐志摩译著所取就人论事进行批评;第二则却是傅斯年赞扬胡适在政治评论能够做到就事论事,而不是就人论事。

由此可见,胡适批评别人就人论事,而他自己,的确是能够做到就事论事的。在这一点上,胡适无疑是我的榜样。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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