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警惕】申牌企业浪莎营销模式涉嫌传销 消费者投诉无门【案件】女子来厦旅游结果被诱骗至传销窝点遭遇抢劫 涉案人被拘

  厦门网讯 (厦门晚报 记者 黄文水 通讯员 同检)女子应熟人邀请来厦“旅游”,结果被诱骗至传销窝点遭遇抢劫。涉案人员被抓也均被判刑了。不过,同安区检察院审查此案时发现,部分被告人情节相近,但量刑轻重差异明显,遂依法提出抗诉,得到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采纳了抗诉意见,对其中8名被告人依法改判二年十个月至十五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踏进窝点,女子遭遇一场噩梦

  2014年8月,黄女士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前同事王某盛情邀请她到厦门旅游,她欣然接受。没想到的是,这趟“旅游”是她噩梦的开始。

  王某一步步将黄女士引到同安区的一处出租房内,她刚一进入房间,立马蒙了:七八个男子如饿狼扑食,将她按在墙上动弹不得,还用毛巾捂住她的嘴巴。黄女士还没反应过来,手机、身份证以及金银首饰等全部被搜走。她的人身自由和通讯自由也被限制。然后,这群男子还逼问她的银行卡密码,将其卡内的钱全部转走。

  没过多久,一名身份为“总管”的人走过来,恶狠狠拍打黄女士的头部,还用烟头烫伤她的小臂,并威胁道:“要是不好好听话,就把你的肾割下来拿去卖。”黄女士不停地反抗,这时,又一名自称“主任”的人走过来,用银行卡塞进她嘴中,并恐吓道:“再不听话,会有更严重后果。”

  被折磨了几天,黄女士实在没力气反抗了,她发现自己陷入传销组织,被迫购买了18套单价为2800元的虚拟产品,共计50400元。

  暴力敛财,团伙50人被“一锅端”

  最终,厦门警方将该传销组织一网打尽,共抓获50名成员。经查,刘某等50余人,打着“天津天狮保健品有限公司”的名号,非法经营传销组织,自上而下设置了“总管、经理、主任及业务员”等多个层级。以“拉人头”“购买产品”的方式去发展下线,通过暴力来敛财。该组织从广东入闽西转浙江,后又掉头南下,最后迁至同安。

  经查,该传销组织机构严密,实则没有任何营业项目,干的就是拉拢成员,暴力敛财的勾当。传销组织成员通过电话、网络聊天等方式联系自己的亲戚及朋友,以游玩、介绍工作等为借口将其骗来之后,限制其人身自由,并采取搜身、拳打脚踢、威胁恐吓等手段,逼迫受害人购买他们所谓的产品。

  被告人犯了多项罪行,应数罪并罚

  针对此案,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对50名被告人进行判决,判决书厚达115页。同安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部分被告人情节相近,但量刑轻重差异明显,遂依法提出抗诉。

  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中,被告人与受害人存在交叉,很多被告人辩称自己是受害人,被骗进传销组织。调查发现,在加入传销组织后他们又对新来的受害人进行控制,变本加厉地向新来的成员索取财物,甚至存在受害人已被解救的情况下,放不下被骗的钱,又找到传销组织新窝点重新加入。

  检察官说,该组织暴力色彩浓厚,有一整套“整人”的操作规程。受害人被骗入传销窝点后,组织成员即采取直接威胁的暴力手段,要求受害人购买虚假的传销产品,施暴者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极易引发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行为人实施多个行为,即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和其他侵害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触犯多个罪名应当数罪并罚。


文章来源:厦门网,特此鸣谢!

【警惕】申牌企业浪莎营销模式涉嫌传销 消费者投诉无门


       近日,浪莎智能家纺云南昆明市场的一位自称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经销商施女士向直销门户网站实名举报称,她在浪莎报单2万元后,却在浪莎的后台信息系统查询不到自己的ID,她怀疑当初给自己报单的浪莎众美系统市场领导人赵云川假借报单的名义,故意将有问题的产品卖给自己,骗走了2万元。

(图为施女士与浪莎的合同首页)


      据施女士回忆称,2016年7月,她向浪莎市场领导人赵云川购买了两万元浪莎产品,但时隔10个月之后才陆续收到约2.3万元的货,且收到的产品也不是她报单上的内容,更甚的是这其中还有不少货是被拆封或是有破损的。


 施小姐觉得事有蹊跷,2017年6月5日,她直接向浪莎公司售后服务查询自己的ID。然而,浪莎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她的ID号压根不存在。随后,施小姐联系赵云川,希望对方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对方向她表示“因为系统升级,她的ID号被锁了,所以公司查不到。”

 

(施女士和赵云川的部分聊天记录)


      直至半年后,今年1月8日,施小姐再次查询自己的ID号时,得到的答案依旧是“查无此人”。施小姐从最初报单的时间至此已经有一年半,她开始着急了。施小姐第二天便向赵云川表示退出浪莎。赵云川答复她,同意帮她处理,并表示要她把此前发的货回寄给他后再退款。然而,令施小姐没有想到的是,她按约定退货后,从1月初到6月,近半年的时间过去了,她至今没能要回自己的2万元。


   施小姐称,她在1月9日得到赵云川“愿意帮忙处理”的回复后,她就立刻寄回了货物,当月17日赵云川也称收到了退货,可施女士却并未收到退款。“不仅如此,赵云川还说,我还差公司4000元的服务费,要2月4日才能给我报单。”施小姐说,“随后向我的老师施建萍咨询该怎么处理,但老师告诉我,当初报单后赵云川就要她不要管我的事,而是由赵云川直接和我对接。”这也就意味着,对于浪莎而言,施小姐实际上是个“黑户”。

根据施小姐的陈述,此后她又多次找赵云川退款,但赵云川都会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而且每次推脱的理由都不尽相同:今年4月30日,她联系赵云川时,对方称自己已经没钱了,信用卡、车贷、房租都交不上了;5月1日,再次联系赵云川时,对方又告诉她自己已不在浪莎工作了,并且告诉她云南浪莎市场要和集团公司打官司,他还想邀请施小姐一起过去;可没过几天,赵云川又说最近就可以把钱退给施小姐……然而,施小姐仍然没有拿到理应属于她的货款。5月25日,施女士发现自己已被赵云川拉入了微信黑名单。

      直销门户网于今年2月份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与浪莎公司董事长翁总取得联系,希望公司能够查明真相,还受害者公道,但是经过半年的沟通以及多次协调仍没有将此事处理妥当。 

申牌企业浪莎三级分销被指涉嫌传销

      据了解,“中国袜王”——浪莎,是一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等荣誉的老牌企业。

  
 
 
(图为浪莎的奖金制度)


      据受害者施小姐提供的相关学习材料中显示,该系统采取的是三级分销制度。根据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网站公布的受理直销申请牌照的信息显示,浪莎于2017年6月20日符合受理条件,并被予以公示,但目前还未正式获牌。根据《直销管理条例》规定,企业要开展直销业务,必须向国家商务部提出申请,并要获得商务部审核通过后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可见,浪莎在未获得直销牌照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直销业务的,属于违法行为。



  1. 往期推荐

  2. 如何解救陷入传销的亲友

  3. 【科普】秦皇岛圆梦园严正声明 警惕“商会商务”等传销曲解园区建筑蕴义

  4. 金木集团墨玉浴疗是否是传销?是否是真的有用?

  5. “伊尔娜美”能美肤绝斑?半年花了2万6,脸上又红又肿还脱皮!

  6. 真珠美学婷姐呐!造假忽悠微商代理也走点心吧!

  7. 央视:“传销”竟成了“保护色”?!警惕!这些犯罪团伙的性质已经“变异”

  8. 龙炎漏网之鱼华秀艳赶紧伏法,正宇乾易通上市债权有傻子会投?

  9. 【长沙】检察官告诉你:这都是“1040阳光工程”传销谎言

  10. 政事|隆力奇一款明星产品“吹牛”被通报,还曾惹上多起官司

更多反传防骗资料请长按二维码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