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2·17北海特大“资本运作”传销系列案始末【警惕】投2万建屋顶光伏电站赚11万?警惕新骗局!
【揭秘】2·17北海特大“资本运作”传销系列案始末
统一指挥 合成作战
2016年8月,北海市公安局在打传清查工作中,查获了以魏某为首的黑龙江籍组织领导传销案件线索。随后,通过几个月的侦查、扩展、深挖,查明该传销组织主要分为两条主线,五条支线,涉及黑龙江、山西、四川、广东等省份,传销体系涉案人员众多。
2017年2月17日,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17案,迅速成立了由技侦、经侦、网安、情报等部门组成的2·17专案工作组,对案件进行深挖扩线,梳理排查。此外,成立了由2·17专案组、指挥协调组、抓捕行动组、技术保障组、后勤通讯保障组、刑事勘查组、清查劝返组、关押协调组、涉案财务查控组等组成的抓捕小组。在立案侦查过程中,市公安局对近万个嫌疑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分析,对采集到的上千个可疑电话号码进行分析研判,掌握重点嫌疑人身份信息,查实“传销老总”基本情况。
全市联动 全力打击
2017年6月6日,由北海市牵头,深圳、南宁、桂林两省四市联动,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打击传销统一行动,对窝藏在北海以及外逃的传销人员进行了有力打击。据统计,在整个案件清查抓捕过程中,北海市公安局出动民警1015人、辅警313人,市工商局出动100人,总共出动人员1428人,对涉案人员进行统一收网打击,抓捕一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嫌疑人,清查窝点,收缴赃款赃物,查明了涉案资金近6亿元、涉传房产103套、涉传车辆110余辆。据悉,该案件刷新了广西类案逮捕人数记录,一次性逮捕167人;现案件提起诉讼人数为168人。
“资本运作” 玩钱骗人
据介绍,2·17传销组织主要是通过“资本运作”(1040工程)的方式进行运营,要加入“资本运作”这个行业体系,要花3800元购买1个份额(或69800元购买21个份额)取得入行资格,再以人际网络为基础,通过发展下线形成上下关系的伞下体系,并从自己发展的体系中直接或间接地获取一定比例的提成。
“资本运作”这个行业没有产品,采用五级三阶制,分为业务员、主任、经理、老总级别,老总又分为A1、A2、A3、A4四个等级,一个人能直接发展3个直接下线,缴纳6800元申购款后就直接是主任级别,主任级别可以直接发展下线;发展2个直接下线后可以升为经理级别;一个69800元申购款就是21个份额,当名下有600个份额,就可以升级为老总级别。按照级别的高低,“资本运作”行业会给人员发工资,升级为老总后,老总伞下加入一个人缴纳收购款,老总就可以获得一定数目的提成。其实,“资本运作”就是一个用钱玩钱的骗人游戏,上线通过拉下线骗钱,下线再继续行骗的行为。
传销蛊人心 慧眼识骗术
2·17传销组织在行骗过程中主要通过鼓吹“资本运作”是个前景好、能赚大钱的好行业,用大项目做幌子,谎称项目得到了国家暗中支持,以“一日游购房”“投资”“做生意”等借口拉拢亲戚、朋友、同乡等熟人进行所谓的“实地考察”,诱骗群众参加传销活动。同时,用高回报做诱饵,向新人灌输“发财”理念,还带着“新人”到所谓的成功人士家里,看“新买”的大房子、豪车等,从物质方面入手,极力说服“新人”传销是一种轻松赚大钱的最快方法。其实,真正能赚钱的只有极少数的老总,大多数人只能在传销坑里越陷越深。
现在,传销形式花样百出,有“拉人头”式传销,以介绍工作、招聘兼职、新型项目经营、低成本创业为名,诱骗他人参与传销;有以“连锁销售”“网络销售”“资本运作”等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还有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假借高科技、新产品为幌子,通过发展加盟商,按层级收取加盟费吸引他人参与传销的行为。
我市较为多见的传销骗人把戏是“纯资本运作”。如果有人向你介绍“1040阳光工程”“五级三晋制”“纯资本运作”“民间私募”“开发北部湾经济”“西部大开发”“网络资本运作”“连锁销售”“双轨制”“级差制+双轨制”“国家项目”“阳光扶贫工程”“临桂机会”“虚拟经济”等这些词,就要多长个心眼了,基本上可以认定接触到的是传销人员。市民群众要擦亮眼睛,认清传销模式,谨防受骗。
文章来源:北海日报,特此鸣谢!
【警惕】投2万建屋顶光伏电站赚11万?警惕新骗局!
新政之后,整个户用行业都在艰难摸索新模式,但伏妹儿最近却听说,有一个叫“X峤家家富”的项目,很是火爆。
项目是这样的,大家来品品营销口号:
也就是说:
老百姓投2万,可以在自家屋顶装一套8千瓦的光伏电站。
但这时,这个电站产权归企业,电站产生的全部收益也归企业所有。
老百姓只享有分红权——前20年每年可以分到5000元;后5年每年可以分到2000元。
25年下来拢共收益11万元;
25年之后电站产权及全部收益归业主所有。
而且这期间,电站安装、并网、后期维护、更换配件等什么都不用老百姓管,坐等分红就可以了。
投2万、总收益11万,收益率高达25%!
而且如果公司违约,比如公司不在了,按照约定,电站收益就要归客户所有。
收益率奇高还稳赚不赔!
听起来真诱人!连伏妹儿都心动了!
但是!
警察叔叔无数次用血的案例告诉我们:天上不会掉馅饼!
咱们从2个角度来算算这笔账:
1、从补贴收益角度
1)如果有补贴的情况下
以山东为例,8千瓦光伏电站,年发电量保守估计10000度。
全额上网补贴为:0.75元/度
年收益为:0.75*10000=7500元
这样的年收益,似乎能覆盖每年承诺给业主的5000元分红。
但问题531之后很多地方没有补贴了!
2)531后无补贴情况下
还是以山东为例,8千瓦光伏电站,年发电量约10000度。
全额上网执行山东脱硫燃煤电价:0.3949元/度。
年收益为:0.3949*10000=3949元。
根本不够覆盖给业主的5000元分红。
那么剩下1000多元从哪儿来呢?
2、从企业角度
8kW电站卖2万,即便以目前的市场价格看,企业也需要再贴2万。
按照刚才的计算,如果有补贴的话,年收益6000多元里,大头给用户,企业只留1000元左右,这笔买卖,要20年才能回本,5%的收益率。
而如果没补贴的话,企业甚至还要倒贴钱给业主……
这是做企业还是做慈善呢?
以至于这个X峤自己的代理公司也说不清楚X峤的盈利模式,只说他们不靠这块赚钱。
那靠什么赚钱?
不只是531之后,账目算不过来,伏妹儿还听说该模式还有如下套路和风险:
1、收益用物抵
伏妹儿曾有同事给这个X峤打过电话,绕来绕去之后,对方表示,后续每年的收益可能用等值物品的形式返给业主,而不是直接返5000 。
而这个等值物品是什么、算不算等值,完全是X峤公司说了算!
也就是说,后续承诺的5000元,有可能换回来一堆你不需要的东西!
2、收益无法保证
X峤公司说,万一公司倒闭了,电站所有权和收益都归业主。
但是朋友们!电站一开始产权是X峤的,跟电网签订合同的也是X峤,拿收益的银行卡也在X峤手里,万一他倒闭或跑路了,银行卡业主是拿不到的,拿什么归还业主?
3、拆东墙补西墙
这是最可怕的,实际推广过程中,X峤会跟业主打时间差。
因为电站是X峤和业主共投,投入要占企业现金流,怎么解决这个问题?X峤就想到了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
也就是用后来者B投入的2万,当自己投入的2万,给之前投资的A安装电站。
以此类推。
如果说531之前,补贴收益尚可支撑企业这一模式;那么531之后还再继续推广这种模式的话,就很可疑了。
电站每年卖电的收益不足以覆盖承诺给用户的5000元,那不足的部分就只能是寅吃卯粮——来自于后续业主一次性投入的2万了。
等到资金流不够覆盖支出,爆仓了,会有什么后果呢?
很简单,所有参与了这一模式的业主也就拿不到所谓的收益了。
如果安装的早,拿到的收益时间长,达到了4年,那么起码还可以回本;
如果安装的晚,或者这家企业撑不到4年,那么前期投的2万肯定就会打水漂了。
这不是妥妥的庞氏骗局么!
更何况现在实际运行中,就已经存在3大风险了。
因为补贴的事情,光伏在民众当中的口碑和声誉已经降到冰点,如果再发生这种民间光伏爆仓事件,不敢想以后行业还怎么有脸面向老百姓。
也再次提醒接触过这种模式的老百姓,牢牢记住一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
文章来源:光伏能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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