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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我市召开学习贯彻《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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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全市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工作会议召开。副市长潘毅琴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两法”)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市药监局将牵头在全市开展“两法”宣讲,推动“两法”知识普及。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实行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形成了从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到生产经营、上市后研究,再到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与处理的全过程监管。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取消“论处”情形,以药品质量界定假药、劣药,对假药、劣药的定义更加明晰。



“这将给我们执法带来新的挑战。”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说,他们将把“两法”作为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药品企业业务培训必学必讲的重点,并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两法”知识竞赛、执法技能大比武等,进一步加深执法人员对“两法”的理解和掌握。


同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宣讲“两法”,让社会公众了解药品安全法律知识。


据了解,疫苗在储存、运输过程中,应当始终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不得脱离冷链。为此,我市将在所有接种门诊安装疫苗电子温度监控系统,并大力推广数字化门诊,保证疫苗安全。


市卫生健康委还将与药监、财政等部门积极沟通,与生产企业积极协调,缓解部分药品疫苗供应紧张的形势,并加快推进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与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的对接,确保疫苗从生产到接种使用的全程可追溯。


据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透露,他们将把临床试验条件和能力评价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制定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建立健全重点监控管理制度,借助医改监测平台数据开展信息化处方点评,对重点监控药品进行全程管理,避免过度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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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发布(全文+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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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重庆日报客户端”,原文有删改

记者:李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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