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丨“药食同源”吃不好会中毒,这三点一定要注意!
中国的老百姓对“药食同源”这个词一定不陌生。在我国传统中医实践中有些物质虽是药材却常被作为食材使用。因此,“药食同源”意味着“既是药品也是食品”。
这些品种既是药品也是食品: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人参、山银花、芫荽、玫瑰花、松花粉(2种)、粉葛、布渣叶、夏枯草、当归、山奈、西红花、草果、姜黄、荜茇。
药食同源虽有理论基础,也在民间有其强大的生命力,但很多人对药食同源的认识已经与其本意有了偏差,陷入了这样的一个误区:“食补总比药补强”,“药食同源”的东西都是安全的,怎么吃都不会产生毒性。
其实这种理解是不全面的,“药食同源”也是有讲究的。
“气味”、体质需相宜
药食同源有疗效也有风险。
但凡药物都有酸、咸、甘、苦、辛之五味,又有寒、热、温、凉之四气。即便是药食同源目录品种,食用时也不能想当然。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常常自以为体质虚弱,需要用滋补品补一补,但是滋补品很多,究竟该怎么选,还需要分清楚体质属于哪种虚证。
以药食同源目录中的生姜为例,很多人感冒了习惯煮姜汤发汗,如果是风寒引发的感冒,喝姜汤会有效;但如果是风热感冒,喝姜汤不仅治不好感冒,还会出现咽喉疼痛等上火症状;还有薏仁,虽然祛湿,如果本来胃寒的人服用,会导致胃痛。
服用任何药食同源的品类应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了解自己的体质,清楚药材的性质,最关键的是要用对药材。
“药食同源”品种中具有滋补性能的很多,如:
人参、甘草有补气功效;大枣、龙眼可补血益气;阿胶、桑椹可补血滋阴;赤小豆有补血健脾之功效;枸杞可滋补肝肾等。但随意选择可能起反作用,如:
肠易激综合征的脾胃虚弱或脾肾阳虚型,如果使用金银花、栀子等寒凉药,会使腹泻、腹痛等症状加重;而急性细菌性扁桃体炎呈实热证,如果用人参会导致病情加重。因此,“药食同源”的品种在使用时务必要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按中医的“气味”及其量性规定来合理使用,否则一旦所食之物与自身不相宜,其偏性就会成为致病因素或加重身体原有不适,得不偿失。
方法、用量要恰当
一般情况下,“药食同源”的品种在食用方法和用量恰当的情况下不会造成明显的毒性或不良反应。但是,如果不恰当地长期、大量食用,就有可能造成不良反应。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有些“药食同源”的品种中有一定毒性。
苦杏仁和白果均含有一定量的氢氰酸,一次性食用过多,可能导致呼吸抑制,甚至中毒死亡。
花椒含有花椒毒素,又名8-甲氧基补骨脂素,具有很强的光敏性,有日光性皮炎的人食用花椒后,使皮炎在被日光照射后可能加重。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把花椒毒素伴紫外线A辐射列为一级致癌物,在使用含有花椒的食品或药品后如果过多地晒太阳,可能会增加皮肤癌风险。
长期或者大量食用人参可导致“人参滥用综合征”,临床表现为兴奋、高血压、头晕、失眠、神经过敏、欣快感、皮疹、腹泻、食欲减退等。有的人还会出现水肿、视物模糊等。阴虚体质及发热、感染、高血压、舌苔黄厚、大便秘结者等患者均不宜食用人参。
同食应注意搭配
中药常常是配伍使用的,“药食同源”品种的使用也应如此,各种凉茶、保健茶、滋补保健品等常常采用多种药食同源原料加工而成。中药配伍得当,有利于提高功效或相互制约可能的副作用;配伍不当,有可能使各自的功效相互抵消,或者产生毒副作用。
多种苦寒品如金银花、栀子、鱼腥草、马齿苋等配在一起长期食用,容易损伤脾胃,引起胃肠功能失调或胃肠炎、腹泻等。
多种温热品如人参、龙眼、肉豆蔻、肉桂、花椒等配在一起长期食用,容易内热伤津,引起燥热内结、齿痛龈肿、口苦咽干、大便秘结等症。
综上,“药食同源”品种需注意合理使用,用之不当也会影响健康。食疗不能取代药物治疗。同时,有病一定要去医院,切忌自己乱添加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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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自“健康中国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