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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加速药品上市注册、实施药品追溯制度……今日起,一批新规施行!


加速药品上市注册

六类药可申请优先审评审批

“药品生产企业应实施药品追溯制度”

……


这些与你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

7月将施行!



加速药品上市注册

六类药可申请优先审评审批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建立药品加快上市注册制度,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对符合条件的药品注册申请,申请人可以申请适用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及特别审批程序。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剂型和规格;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和创新疫苗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药品;符合附条件批准的药品;国家药监局规定其他优先审评审批的情形,在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时,可以申请适用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重庆药品监管此前发布,详细阅读戳↓↓↓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布


药品生产企业应实施药品追溯制度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按照规定赋予药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追溯标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施药品追溯,及时准确记录、保存药品追溯数据,并向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提供追溯信息。


重庆药品监管此前发布,详细阅读戳↓↓↓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布


《药品注册收费标准》

《药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



国家药监局

关于重新发布药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

(2020年 第75号)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7号)、《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2号)和《关于印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006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药品注册收费标准》《药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现予公布,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对于2020年7月1日前受理的药品注册申请,自7月1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缴费的,终止药品注册程序。

根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 第11号),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以往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药品注册收费标准
   2.药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

国家药监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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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正式实施新标准



2019年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的呼吸防护标准GB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自2020年7月1日实施。


新标准中,过滤元件级别根据对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水平分为KN100、KN95和KN90,对于0.075微米以上的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分别达到99.97%、95%和90%,防护等级与过滤效率越高的防尘口罩安全性越高。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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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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