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闻】注意!这两个药不用处方就可以购买
1月1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布地奈德鼻喷雾剂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1月20日,发布关于北芪片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
公告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布地奈德鼻喷雾剂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
(2021年第13号)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核,布地奈德鼻喷雾剂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一并发布。
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2021年10月18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修订说明书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提交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药品名称 | 规格(成分) | 类别 | 备注 | (双跨)(申报类别) |
布地奈德鼻喷雾剂 | 每瓶120喷,每喷含布地奈德64微克,药液浓度为1.28毫克/毫升 | 甲类 | 双跨(1类)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布地奈德鼻喷雾剂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地奈德。每毫升含布地奈德1.28毫克。
辅料为:
[性状]
[作用类别] 本品为耳鼻喉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应症] 治疗季节性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非过敏性鼻炎。
[规格] 每瓶120喷,每喷含布地奈德64微克,药液浓度为1.28毫克/毫升。
[用法用量]
剂量应个体化。
成人及6岁和6岁以上儿童: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256微克,此剂量可于早晨一次喷入或早晚分二次喷入。
即:早晨每个鼻孔内喷入128微克(2×64微克);或早晚两次,每次每个鼻孔内喷入64微克。
一日用量超过256微克,未见作用增加。
在获得预期的临床效果后,应减少用量至控制症状所需的最小剂量。临床试验表明,一些患者每天早晨每个鼻孔喷入32微克作为维持剂量是足够的。
一些患者在开始治疗后5-7小时即可缓解症状,而达到最大疗效通常需要连续数天的治疗(少数患者可能需要2周才能达到最大疗效)。因此,治疗季节性鼻炎,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在接触过敏原前开始使用。
伴有严重的鼻充血时可能需配合使用缩血管药物。
为控制过敏所致的眼部症状,有时可能需要同时给予辅助治疗。
[不良反应]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患者中,在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大于1%会发生以下不良事件。
常见(≥1/100但<1/10):
感染与侵染类疾病:上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
呼吸系统、胸及纵隔疾病:哮喘、鼻衄、口咽痛。
不常见(≥1/ 1000但<1/100):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接触性皮炎、荨麻疹。
2.6岁至12岁以下的儿童患者中,在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大于1%会发生以下不良事件。
常见(≥1/100但<1/10):
胃肠系统疾病:腹部不适。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发热。
感染与侵染类疾病:中耳炎、咽炎、鼻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
神经系统疾病:头痛。
呼吸系统、胸及纵隔疾病:哮喘、咳嗽、鼻衄、口咽痛。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皮疹。
3.约5%的患者会发生局部刺激的不良反应。
常见(≥1/100但<1/10):
呼吸系统、胸及纵隔疾病:局部刺激、鼻出血、鼻腔出现轻度出血性分泌物。
不常见(≥1/ 1000但<1/100):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血管性水肿、红斑、荨麻疹、皮疹、皮炎、瘙痒。
非常罕见(〈1/10000):
呼吸系统、胸及纵隔疾病:鼻中隔穿孔和黏膜溃疡。
免疫系统疾病:速发型过敏反应。
速发(I型)或迟发(IV型)的过敏反应,包括红斑、荨麻疹、皮疹、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和瘙痒已有报道。极少数病人在鼻腔内给予糖皮质激素后出现黏膜溃疡和鼻中隔穿孔。这些不良反应的原因(可能由糖皮质激素、这些疾病或其他因素引起)尚不清楚。
此外,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中还有头晕、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等病例报告。
[禁忌] 对布地奈德或处方中任一成份有过敏史者。
[注意事项]
1.本品仅为鼻腔用药,不得接触眼睛,若接触眼睛,请立即用水清洗。
2.本品应鼻腔喷入:左手喷右侧鼻孔,右手喷左侧鼻孔,避免直接喷向鼻中隔。
3.在获得预期的临床效果(即鼻塞、鼻痒、流涕、打喷嚏等症状缓解)后,应减少用量至控制症状所需的最小剂量。控制症状所需的最小剂量有个体差异,在症状缓解后可减量至每个鼻孔喷一次,每天早晨一次,共128微克/天。临床试验表明,一些患者每天早晨每个鼻孔喷入32微克(64微克/天)作为维持剂量是足够的,此时,应另选用规格为32微克/喷的布地奈德鼻喷雾剂非处方药品(每个鼻孔喷一次,每天早晨一次)。如果长期使用较高剂量作为维持用药,可能有潜在的不良反应风险。
4.治疗季节性鼻炎,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在接触过敏原前开始使用,如花粉飘散季、空气污染季等;常见过敏性鼻炎诱因还包括尘螨、动物皮屑、真菌等。常见的常年性非过敏性鼻炎诱因包括冷空气,强烈气味,烟草烟雾,挥发性有机物,摄入乙醇饮料,体育运动,强烈的情感反应等。
5.使用本品14天后,症状仍未改善,请咨询医师。
6.自我治疗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如需要超过3个月,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6岁至12岁以下儿童如每年需要使用本喷雾剂超过两个月,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6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
10.运动员慎用。
11.长期使用高剂量,可能发生糖皮质激素的全身作用。长期接受本品治疗的儿童和青少年,可能引起生长发育迟缓,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潜在的全身效应可能包括库欣氏综合征,库欣氏外貌特征,肾上腺抑制,儿童和青少年发育迟缓,白内障,青光眼等,以及更罕见的一系列心理或行为效应,包括精神运动功能亢进,睡眠障碍,焦虑,抑郁或攻击性行为(特别是儿童)。与口服糖皮质激素相比,这些效应发生的可能性要小得多,并且不同患者和不同的糖皮质激素制剂之间可能有所不同。
12.伴有鼻部真菌感染和疱疹的患者慎用。
13.肺结核患者慎用。
14.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转而使用本品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5.如患有或曾接触过结核病,水痘或麻疹患者,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16.如视力有任何变化,请停止使用本品并咨询医生。
17.如使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8.本品与其他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联合使用时,可能会降低某些儿童的生长速度。
19.同时使用吸入性布地奈德和细胞色素P450抑制剂,特别是同工酶CYP3A4(即含可比西他的产品,酮康唑,利托那韦,阿扎那韦,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增加了布地奈德在血浆中的浓度,导致全身副作用的风险增加,如库兴氏综合征和肾上腺抑制。如需使用,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建议医师密切监测患者的全身作用,除非该益处大于风险,否则,应避免结合使用。酮康唑伴随布地奈德的短期使用(1至2周)与临床上显著的药物相互作用无关。
20.如曾被诊断为青光眼、白内障,或患有眼部感染、糖尿病,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21.如出现感染的症状或体征,如持续发热,请咨询医生。
22.如有严重或频繁地流鼻血,近期鼻溃疡,鼻部手术或有未愈合的鼻损伤,请咨询医生。
23.如症状持续或恶化,或出现新症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24.请勿自行将本品用于治疗由药物引起的非过敏性鼻炎,此类情况请咨询医师。
25.如正在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哮喘,过敏或皮疹等疾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2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2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2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应避免与酮康唑合用。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强效的局部抗炎与抗过敏作用。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国家药监局关于北芪片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
(2021年第14号)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定,北芪片由处方药转化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一并发布。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2021年4月17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将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附件1 品种名单
品名 | 规格(组成) | 分类 | 备注 |
北芪片 | 每片重0.3克 | 乙类 | 双跨 |
附件2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北芪片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北芪片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补气固表。用于气虚所致的倦怠乏力,气短多汗。
[规格]每片重0.3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黄芪制剂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瘙痒、头晕、心悸等不良反应报告。
[禁忌]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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