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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妆渝美】美容美发机构用“Y货”?举报!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
美容美发服务已成为一种生活刚需
那么
美容美发机构的产品能放心用吗?
如果发现美容美发机构
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怎么办呢?
消费者在美容美发机构消费如何“避坑”?
为切实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用妆消费环境,近日,市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此项工作将持续到今年12月。
重点对象涉及化妆品经营、使用的美容机构(包括生活美容机构和提供有美容美妆服务的机构),美发机构(包括理发店、染/烫发店、育/生发店、养/护发店和其他提供有美发造型服务的机构)。
重点品种● 宣称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烫发、染发、美乳、健美、育发、祛痘、抗皱等功能的化妆品;● 宣称孕妇、儿童适用的化妆品;● 进口化妆品等。
重点问题● 经营使用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最小销售单元没有中文标签等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过期变质的化妆品等;● 擅自配制化妆品;● 不按说明书或误导消费者不按说明书使用化妆品(如滚针、注射等);● 明示或者暗示所经营的化妆品具有医疗作用或其他虚假、夸大宣传等。
宣传动员各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摸清辖区美容美发机构基本情况,多种形式加强对经营者的法规宣传,向经营者发放主体责任清单,督促指导经营者对照《美容美发机构经营使用化妆品质量安全自查表》开展自查整改,用好责任约谈、信用管理等柔性措施,帮助美容美发机构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
集中整治各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美容美发机构开展全面检查,做到投诉举报必查、媒体曝光必查、既往抽检不合格必查、违法线索必查。特别是对机构规模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既往发现问题较多的机构要进行重点检查。对美容美发机构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要综合研判、督促整改、跟踪复查,必要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社会共治● 大力宣传化妆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用妆,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环境。●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动员群众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示范引领和行业自律作用。● 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展示范创建,培育一批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正面激励,调动美容美发机构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
选择正规、合法的美容美发机构接受服务。(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生活美容机构不得从事医疗美容服务项目)
02使用产品前,应查看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标签信息是否完整,通过“化妆品监管APP”查询产品是否注册或备案,拒绝使用未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拒绝使用经营者自行配制的化妆品,拒绝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03观察产品性状,特别是一盒产品供多人使用的情况,应观察产品是否有变色、变味、油水分离或长霉斑等现象,如化妆品保存不当,即使没有过期也可能变质,不可继续使用。
04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使用方法及安全警示,化妆品只能以涂擦、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人体表面,不能口服、注射等。
05对美容美发效果应有合理预期,不要轻信“100%见效”“快速祛斑美白”等虚假扩大宣传。
06如出现皮肤瘙痒、红肿、毛发损害、甲损害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用,如症状未缓解请及时到医院就诊,并配合医生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
07保留消费凭证和产品外包装。
消费者在美容美发机构消费时
如发现使用假冒伪劣化妆品
或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请拨打12315热线
或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文章来源“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