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四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口腔诊疗行为
近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
金融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
联合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推进口腔医疗服务
和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
明确将进一步规范口腔诊疗行为
提升口腔医疗保障水平
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截图
通知主要分为6部分,包括:
一是深刻认识做好口腔医疗服务和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是加大口腔医疗服务供给能力,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强口腔科耗材供应保障管理。
四是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及医保政策。
五是加大监管工作力度。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
通知指出
在口腔科耗材供应保障管理方面,各地要规范落实口腔修复、种植、正畸等耗材省级平台挂网采购,以省区市为单位,或跨省份联盟形式积极开展口腔科耗材集中采购,促进口腔耗材价格公开透明,挤出价格水分。
在临床合理使用基础上,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耗材,并将中选耗材使用情况与奖惩制度挂钩;对建议或决定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的,要求相关人员作出说明。要积极推进安全、环保材料采购使用,减少或避免使用银汞合金材料。
同时,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科耗材采购工作应当由医疗机构统一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正选择耗材供应企业。口腔科及有关医务人员不得自行从事医用耗材采购活动,不得使用非医用耗材管理部门采购供应的医用耗材。
通知明确
各地医保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口腔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对公立医疗机构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植骨手术等价格进行专项治理。对全牙弓修复种植等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的项目,允许与常规种植牙手术拉开适当差距,后续纳入各地动态调整机制中统筹管理。
通知要求
在基金可承受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治疗性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按程序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并支持鼓励商业保险积极发挥作用,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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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