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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生态安全和生态工作推进会议

2022年8月10日 ,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生态安全和生态工作推进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推动生态安全和生态保护监管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会议听取了自然生态保护处生态安全和1-7月份生态工作汇报、省环科院和省监测站对各自承担生态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就下半年生态安全和生态保护监管工作形势进行了研究分析、对下步工作落实进行了安排。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文玺同志主持会议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省生态环保督察专员蔡桂星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2022年上半年,全省生态安全和生态保护监管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一定成效。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2022年工作要点及年度重点工作台账已印发实施,靠实相关成员单位和市州的生态安全责任;及时召开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稳妥运行;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评估、考核工作有效落实,常态长效化监管机制已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省级试点有序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研究制定《甘肃省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已于6月27日印发;研究制定《甘肃省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已于5月份印发实施。积极配合省自然资源厅确定我省生态和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工作方案,印发《关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生态敏感区搬迁范围及对象的认定指导意见》,指导各市州开展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搬迁;开展《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2-2030)》的编制,启动羌塘三江源甘肃片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组织全省各市州大力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指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外沿越来越广、内涵越来越深、对专业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要从思想认识上完成“环境保护”到“生态保护”的转变,从职能定位上完成“具体管理”到“指导协调监督”的转变。既要沉心勇任、聚焦重点工作任务提前谋划,也要主动配合、形成“一处两单位(站、院相关所、室)”的工作合力,更好服务于生态保护和监管。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生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防控现实风险隐患与健全长效制度体系同推进;要积极协调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行政主管、行业监管和日常管理职能,指导督促地方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各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科学防范、有效化解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全省生态安全。

会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主动学习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在制定专项工作计划、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相关项目谋划之前,充分论证分析,确保任务能落实、项目能落地、成果能应用;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在开展相关培训时,尽可能将市县相关业务人员纳入参训范围,不断提升全省生态安全和生态保护监管工作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把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舆论引导、典型经验做法宣传报道同具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确保“两山”理念能生根、工作成效能彰显、典型做法能推广、友好舆论氛围能保持。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充分认识生态保护监管在生态环境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加强生态保护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的重要基础保障,坚定不移予以推进。三是要进一步加快健全生态保护监管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意见、办法规定和标准,对照制定我省有关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意见,对于之前已经制定出台但不适应目前监管要求的规划、标准等,尽快启动修编、抓紧完善。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监管、督察和执法工作,在不断细化监管具体工作措施的同时,充分发挥监督执法的监督作用,开展自然保护地重点问题常态化监管、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守住全省自然生态安全底线。五是要进一步提高生态保护相关监测、修复和环评工作质量,严把监测数据“质量关”、生态修复“成效关”和项目环评“生态关”,严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动生态安全和生态保护监管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六是要进一步发挥环科院和监测站(生态室、所)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监测站要对照“大生态”的统一监管新要求,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生态监测质量,找不足、补短板,确保监测数据在生态监管和生态修复、保护、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环科院生态所要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领会、对国家政策的研究解读和各类项目的推动落实,建立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中心,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及生态问题执法、督察和高质量整改提供技术支撑。七是要进一步提高各类项目成果、专家评估论证的质量,项目落实要做到实施前科学谋划、充分论证,实施时严把质量、落实措施,完成后要跟踪监督、确保应用。同时,要有效发挥第三方机构和相关专家的力量,严格项目论证评审管理,确保论证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评审论证质量和项目成果质量。八是要认真配合做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指导帮助各地做好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搬迁认定,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迁出区和搬入地生态环境有效保护、科学治理、成效巩固。九是要认真谋划生态文明建设专题研究,以此为契机,全方位梳理汇总全省生态保护建设成就,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留住生态文明建设记忆、总结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推广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形成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历程的博物馆、生态文明建设经验的资料库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阵地。


会议要求,生态处要进一步全面谋划,加强与相关技术支撑单位沟通协调,要在落实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和“十四五”重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贯彻落实好生态文明建设精神,吃透工作职能职责,提升项目谋划能力,以项目落实推动工作开展,全面加强生态保护监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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