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抓实干 勇毅前行 奋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幸福美好新甘肃——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
2月25日,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安排部署,总结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胡昌升、省长任振鹤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批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苏君主持会议并讲话,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葛建团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系统总结了新时代十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举世瞩目重大成就、重大变革,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工作全过程、体现到生态环境保护各方面。最紧要的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最根本的是紧密联系新时代甘肃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的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深刻理解取得这些重大成就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不断增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最关键的是要把坚定不移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实际行动上,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部工作的统揽和主线,矢志不渝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踔厉奋发、砥砺前行,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落地生根。
会议指出,甘肃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保护好生态环境、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就是对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出的最大贡献。要持续提升祁连山、黄河流域、长江流域、青藏高原等重点区域生态功能,守好“一山、一河、一江、一高原”生态安全底线,严格履行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职责,发挥各地各部门工作合力,守牢自然生态安全边界;要守好水生态环境、空气质量、土壤环境、尾矿库治理4个方面生态环境质量底线;要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核安全观,强化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升水平,守好核与辐射安全底线;要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底线,严密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不能盲目上项目、铺摊子,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会议强调,要持续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任务、重点问题,盯住全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精准开展督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真心实意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要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严格落实督察规划和计划管理,充分运用好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派驻监察,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拍摄警示片,推动省级督察向纵深发展。要发挥各督察局的“前哨”作用,及早介入派驻区域地方党委和政府政策、规划、计划制定;要加大信息化应用,充分运用卫星遥感解析、无人机航拍、红外热成像等新技术新设备,依托大数据平台,形成问题发现、反馈、调度、汇总、验收、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要注重依法督察,明确禁止“一刀切”和问责泛化。
会议强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胡昌升书记在全省“三抓三促”行动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多措并举助力全省经济发展。要坚决扛起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倒逼和促进作用;要围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以及乡村生态振兴等重点方向,谋划实施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要切实转变治污理念和方式方法,变“单打一”为“系统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系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污染排放特点和区域环境差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坚决杜绝“齐步走”“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级级提速;要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大EOD(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带动力度,加大生态环保产业扶持力度,强化环评服务保障,在守好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多谋划“怎样才行”,不轻易说“不行”,集中一切力量、资源、要素,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全力推进项目落地建设。
会议强调,要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队伍,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在练就过硬本领上下功夫,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教育培训,补齐短板弱项,着力提升“督察、执法、环评、监测、应急”5支队伍专业水平和能力素质;要在善于担当作为上下功夫,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从学习态度、干事本领、执行力度、工作效能等方面,认真查找不足、切实改进作风、着力提升素质;要在严守纪律规矩上下功夫,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持续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会议认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来推动实施,美丽甘肃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黄河流域生态功能出现积极变化,长江流域水源涵养功能明显增强,祁连山生态保护“由乱到治、大见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一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地落实。始终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线和统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作出“坚定不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山川秀美、生态优良的美丽甘肃”的安排部署。成立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的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把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全力服务重大战略,强化规划政策引导,持续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开展7大行业121家温室气体重点控排单位碳排放核查。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确定全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积极推进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建立产业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助力打造绿色低碳发展“新引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26条”和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优化生态环保执法方式,纳入正面清单企业1273家,实现监管和服务并重。
三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扭住关键环节,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环境污染防治由“坚决打好”向“深入打好”转变。深入治理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四类污染源,推动安检、环检、综检“三检合一”。扎实推进水源地、城市黑臭水体和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推动142个国家重点镇初步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成全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强化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推进重金属、尾矿库和新污染物治理。
四是着力扛好上游责任,担好上游义务,深入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工作。在全国率先启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地方立法和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完成黄河流域重要干支流排污口排查,建立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沿黄流域4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2.68%,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7年达到Ⅱ类,“黄河之滨也很美”成为靓丽名片。
五是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持续强化自然生态保护监管。8类31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中科院评估显示,祁连山生态状况总体稳定、局部向好。祁连山问题整改成为“督察整改看成效”第一批全国正面典型案例。制定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暂行办法,连续6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印发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意见,开展重点片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六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源头治理,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统筹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1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10项,转办的4627件信访问题已办结4620件,阶段办结7件。在全国率先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纳入省级督察。完成2轮省级督察全覆盖和省属国有企业(白银公司)督察试点,探索完成4县1重点行业派驻监察。着力加强日常监督执法。
七是切实强化底线思维,补齐短板弱项,积极维护生态环境安全。认真履行生态安全、核安全协调机制牵头单位职责,建立生态安全预警监测制度机制,完成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加强放射性废物入甘监督检查和监测。持续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建成15个省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设立15支相应救援队伍。全省3950家企业完成环境风险评估并划定环境风险等级。
八是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健全制度机制,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印发覆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54家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推动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出台损害调查等6项配套制度,开展28例案例实践。“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及大数据平台建成投运。开展“六·五”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生态环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九是强化政治机关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建强生态环保铁军。完成3项中央巡视、34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持续建强生态环保铁军。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会议指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在于生态环境部的科学指导,在于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及企业的主动作为和鼎力支持,在于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和不懈奋斗。
会议强调,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党的二十大的新目标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然任重道远,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任务依然艰巨、污染防治攻坚还需系统治理、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还需持续完善。同时,国家战略给予生态环保工作重大机遇、绿色高质量发展将给生态环保提供广阔空间、生态环保工作成效和人民群众呼声给生态环保奠定坚实基础,要抓机遇、促提升、提质效。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守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甘肃建设。
会议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甘肃建设的重要一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任务。
一是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统筹推进美丽甘肃建设和“十四五”规划落实。制定出台美丽甘肃建设实施意见,扎实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建立“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项目库。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推进黄河流域工业、农业、生活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开展生态脆弱河流治理与修复。
二是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印发实施《甘肃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开展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形势分析、预警;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出台《甘肃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方案(2023-2025)》《甘肃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制定《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指南》,推动实施《甘肃省清洁生产工作方案(2021-2023)》,开展“双超”“双有”企业和温室气体重点排放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持续开展优服务、强督察、严执法、守底线、促发展专项行动,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稳经济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强化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成立“保障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专班”。
三是聚焦重要领域和环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污染防治目标管理,制定实施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台账。组织实施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全面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强化噪声污染治理,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评估。印发实施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出台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和长江修复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深入开展涉镉污染源头防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四是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加大自然生态监管力度,完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保护成效评估。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常态化监管。出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两山”基地建设办法及系列配套政策标准,启动开展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遴选命名。巩固废弃危险化学品风险集中治理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深入实施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五是坚持守正创新,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加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力度,推进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建设,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开展生态补偿机制试点。
六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及省政府规章的颁布实施。健全完善生态环保督察体系,制定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五年工作规划。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相关衔接配合工作。持续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高效统筹执法资源。加强非现场监管,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狠抓移动执法系统使用,提升执法效率和规范性。制定出台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评估实施细则。推进实施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深入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
七是多措并举提升能力,加强生态环保铁军建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突出政治标准,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推动落实与生态环境部规划院、中国环科院合作框架协议,积极筹建中国环科院西北分院。深入开展“抓学习促提升、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行动,引领、倒逼、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作风优化转变,有力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上台阶上水平。
会上,嘉峪关市、张掖市、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兰州市、白银市、平凉市、陇南市生态环境局作书面交流。
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生态环境部西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相关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省政协人资环委相关负责同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分管生态环保工作的负责同志,省生态环境厅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省纪委监委派驻厅纪检监察组二级巡视员、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各督察局、直属各单位、机关纪委、乡村振兴办主要负责同志,厅系统四级调研员(含)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厅机关其他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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