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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学土增(七)


注:文中蓝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来源:金穗源商学院

土地增值税作为房地产企业的重要税种之一,备受企业及税务机关的重视,那么土地增值税难在哪里?如何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从今天开始,我们一起从基础知识开始学习土增,分析土增,搞定土增!

在上期小白学土增(六)中,我们学习了“土地增值税基础知识中的税率和税额计算”。


那么今天我们学习的是“土地增值税基础知识中的纳税地点以及纳税期限”

首先穗友们看下面的导图,来对基础知识有一个了解。

学习

这节知识比较简单,相信穗友们看过导图之后就基本了解了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地点以及纳税期限了。


下期我们不见不散!!!



请问下期我们学习什么呢?

下期小白会为穗友们讲“土地增值税基础知识中的税收优惠”穗友们可提前预习。

上期问题答案解析: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规定:“二、……为了发挥土地增值税在预征阶段的调节作用,各地须对目前的预征率进行调整。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地区的划分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对尚未预征或暂缓预征的地区,应切实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开展预征,确保土地增值税在预征阶段及时、充分发挥调节作用。

穗友们在看了答案之后是不是和自己所做出的答案一样呢,如果一样的话说明穗友们对上期的知识以及掌握了!小编在这里给穗友们点个赞!

相关政策链接: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

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国税函发[1995]110号))

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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