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延期的通知》的通知(沪地税地[2000]3号)

注:文中蓝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延期的通知》的通知

  沪地税地[2000]3号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延期的通知》(财税字〔1999〕2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原税收优惠政策已于1998年底到期后,在1999年恢复征收的税款,可办理退税。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〇年一月十日

● 全国土地增值税政策集锦

 土增26个争议专题,各地是如何规定的?

● 营改增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  

● 新旧房界定标准是什么? 

● 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土地使用权交土增税?

● 房企“两税”利息支出扣除有哪些区别?

 土地投资行为土增拿地成本的确认  

● 清算后尾盘销售,税金不能作为扣除项目?



声明


以上法规来自官方媒体,真实有效,公众号插图均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原创人。如觉侵权,请通过平台留言联系小编,我们将竭力尊重原创。

温馨提示

我是小金,土地增值税政策的梳理汇总小秘书。

土增清算,我们是认真的!想要获取更多信息,请扫码关注我。如果您还有实务问题,可以添加微信:3341586979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土地增值税金穗源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