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城市2015-2016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扣除标准的公告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宣城市2015-2016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扣除标准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地税[2007]39号)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城市2005-2010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四项成本扣除标准的批复》(宣政秘〔2011〕300号)的规定,现将宣城市2015-2016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扣除标准予以发布,详见附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附件:宣城市2015-2016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扣除标准额度表(略)
宣城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