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和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皖国税发[2012]90号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皖政〔2012〕50号),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努力做好税收服务工作,积极支持和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结合全省国税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性
今年以来,我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一季度,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719.1亿元,增长17.1%;全省财政收入789.1亿元,增长17.6%;全省固定资产投资2634.3亿元,增长26%;全省进出口总额71.4亿美元,增长9.7%。但受欧债危机、国内经济减速运行等国内外不利因素的影响,目前我省经济也面临着有效需求有所减弱,物价上涨仍然存在压力,企业经营环境仍然偏紧,部分行业效益下滑较多等问题,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难度增大。当前,省委、省政府出台支持和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推动我省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国税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自觉地把国税工作纳入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充分发挥税收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扩大消费需求、保持物价稳定、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和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切实加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相关税收政策宣传
各级国税部门要通过税收宣传月活动,围绕本地区经济发展现状及产业特点,认真梳理与促进当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相关的各项税收政策,并结集成册,送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参阅,供决策参考。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国税网站和报纸、电视、广播、主流网站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最近出台的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重点宣传优惠政策的范围、条件、计算方法以及办理程序和工作要求,切实将优惠政策信息准确无误、全面及时地传递给纳税人。同时要利用调研、举办税法培训会等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全面、系统的税收优惠政策咨询辅导,帮助纳税人更加深入地了解、掌握、运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使更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能够及时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按照税收政策调控的方向调整结构、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
三、认真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见附件)。要鼓励和引导企业,将自身的发展壮大与税收政策的调控导向有机结合起来,扶持企业转型升级。同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强化政策调研分析,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了解各类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享受税收优惠情况、执行税收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当好企业的参谋,及时帮助企业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深入分析研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研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税收政策不断优化和完善。各市局要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产业特点,制定出促进本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并于5月10日前报省局(政策法规处)。
四、积极改进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方式
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减轻办税负担,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给予企业最大的扶持和保护。全面落实《安徽省国税系统统一办税服务流程》,进一步清理和压缩办税环节,努力实现涉税业务统一受理、内部流转、全程服务、限时办结。对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所有涉税事项,必须做到在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对涉及同一纳税人的各类涉税调查、检查,能够合并进行的合并,避免多头下户、重复采集等问题。推行“免填单”服务方式,精简表证单书,改进纳税人资料报送方式。此外,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离岗告示制、AB岗工作制、办文办事限时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不断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办税效率。
五、强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是税收政策执行过程的保障机制,是提高政策执行效率的有效手段。各市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重点加强对增值税即征即退、节能减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省局也将对各地落实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等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执法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税收政策不落实、落实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税收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2013年1月底前,各市局要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相关税收政策的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省局(政策法规处)。
附件:支持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