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问题的公告(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注:文中蓝字为超链接部分,点击可看原文件

百色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问题的公告

百色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为加强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 ( 桂地税发〔2008〕96号)的规定,现将百色市土地增值税各类别的核定征收率公告如下:


一、 纳税人建造普通住宅出售的,核定征收率为5%。


二、 纳税人建造非普通住宅(含车位、杂物房、车库)出售的,核定征收率为6%。


三、 纳税人建造商铺、写字楼、别墅和其他建筑物出售的,核定征收率为7%。


四、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核定征收率为10%。


五、 纳税人转让购置的建筑物,比照上述一至三项同类型房产的核定征收率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百色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3月21日

 更多提升 

全国土地增值税政策集锦

土地增值税26个争议专题

装修房土地增值税的税收处理

房地产企业工程发票的那些事

声明




以上法规来自官方媒体,真实有效,公众号插图均来自网络,版权属于原创人。如觉侵权,请通过平台留言联系小编,我们将竭力尊重原创。

扫码关注土增梳理汇总小秘书详询:3341586979
『分享』『收藏』『点赞』『在看』安排一下?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土地增值税金穗源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