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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提案丨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海洋信息共享水平的建议

编者按: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期间,社市委聚焦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市域样板的目标,提交大会发言1件、集体提案6件。公众号将在“两会”期间介绍相关内容,供大家了解。


关于进一步提升

我市海洋信息共享水平的建议

2021年,宁波市政府印发了《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明确了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目标为至2025年,初步确立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格局地位。加强海洋信息共享,提升海洋综合治理能力是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重要内容。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市在海洋信息共享方面还存在四大问题:

(一)管理分散、能力不足。机构改革后,原市海洋与渔业局的职责分别划到资规、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海洋信息管理存在环节孤立、数据分散、建设重复等问题。在海洋观测方面还存在深远海观测能力不足,部分主要岸段存在监测盲区等问题,特别是在杭州湾、三门湾等区域,海洋观测设备量相对较为匮乏,观测系统较为落后。

(二)标准缺失、规范不足。我市尚未就海洋信息数据出台标准规范以及部门信息共享标准规范,海洋信息集成难度较大,难以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海洋信息共享平台。海洋信息数据开放相关细则和数据共享开放仲裁机制也尚未出台,不少部门对开放数据存有顾虑。

(三)整合有限、共享不足。目前,在市数据开放平台上,共享数据类别中无海洋相关领域,条块政务信息系统共享程度不高,难以有效支撑场景应用。国家、省级层面牵头开展的部分垂直业务系统建设中,业务数据直接传输到省级、国家级数据库,未实现在市级层面的整合共享。

(四)机制不全、统筹不足。我市尚未就海洋信息相关部门的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开放等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也没有统筹安排海洋信息采集设施建设、信息系统建设的项目和配套资金,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相关组织协调管理,提升信息获取能力。一是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要求,明确全市海洋信息管理的主体部门和工作职责,统一管理海洋观测站点和观测资料,统筹涉海部门规划,打破纵向层层审批和横向条块分割的信息“孤岛”。二是实施海洋预警监测能力提升重大工程,规划海洋综合感知网络,优化海洋观测站点布局,构建海域海岛、经济发达区、灾害频发区和典型生态区的实时在线监测体系,构建立体观测网。

(二)加快推进海洋信息共享,构建标准规范体系。一是推进集海洋数据采集、汇聚、治理、共享于一体的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按照积极探索、持续改进、循序渐进和不断完善的原则,全面和深入推进海洋信息共享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二是建立完善的数据交换、数据处理、数据质控、产品制作、数据库建设、应用系统和服务接口调用等系列标准规范,逐步形成综合、完整、协调和配套的海洋信息共享标准规范体系。

(三)加强海洋信息统筹管理,建设数据共享平台。一是建立各涉海部门海洋信息数据清单,开展动态更新,及时掌握全市涉海部门海洋信息资源情况。二是基于浙江省智慧海洋大数据中心,建立宁波智慧海洋大数据中心,建设数据交换平台,研究制定数据交换机制,以场景化多业务协同应用为导向,开展海洋综合业务管理、海洋资源调查监测、海洋资源保护与修复和海洋经济管理等典型示范业务应用建设。三是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编目、挂接数据,覆盖海洋、土地、测绘、矿产、地质灾害等业务,提供数据共享应用服务。

(四)加快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提高信息共享热情。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出台项目管理办法,厘清项目审批、实施、验收和数据共享交换的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二是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工作责任,建立完善的审批流程及评价体系,实现涵盖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使用、销毁等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建立海洋信息共享考核激励办法,从组织管理、基础保障和具体措施等方面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提高信息共享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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