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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明万历朝奏疏“留中”现象探析

李佳 古逸英华 2019-06-14

所谓留中,即皇帝把臣下的奏章留于宫禁中,不交议,也不批答。明万历朝奏疏留中事例萌发于神宗(朱翊钧,1572—1620年在位,年号万历)初政时期,万历中期以后趋于严重,将臣子的奏章留中不发,因而这些奏章不见外传。

明代《出警入跸图》(局部)

万历朝奏疏“留中”现象述要


01

奏疏“留中”现象的态势


董其昌辑《神庙留中奏疏汇要》成于天启四年(1624年),共收奏疏301件(其中有7疏仅存目,另有2疏时间不明),举凡国本、食货、吏治、边防等皆有涉及。董其昌编辑此书时选择以“精鉴可为后事师”的奏疏为原则,官员告讼互争以及与实政关联性较弱之疏多未收录。(1)故而以《神庙留中奏疏汇要》为中心考察万历朝奏疏“留中”现象的态势,便于集中分析“留中”奏疏中较有价值的部分,从而对奏疏“留中”现象与国家大事的关系可以形成较为清晰的认识;其不足在于遗漏的奏疏未必肯定全与国家大政无关,因而本文亦参考其他文献,以求近于周全。


《神庙留中奏疏汇要》一书所收奏疏时间起自万历十三年(1585年),止于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其中最早者为万历十三年兵科都给事中王致祥请罢内操疏。(2)万历十三年至万历十九年,收6疏;万历二十年至万历二十九年,收67疏;万历三十年至万历三十九年,收102疏;万历四十年至万历四十八年,收117疏。如以万历二十九年为断线,则此前收兵部12疏,后收兵部67疏。万历“三大征”皆发生于万历二十九年以前,当时神宗于庶政中尤重兵事,故“留中”兵部章奏尚少。(3)万历二十九年以后之67疏,多关涉辽东战局,且事多急迫,由此可见当时“留中”态势有过于前。万历三十七年十二月,叶向高言:“前户、兵二部请饷之疏,皆至穷至迫,至明白易晓,臣四次票拟下廷臣会议,而皆留中。皇上神明圣武,留心边事,何至今日独玩忽若是”?(4)综合以上材料可知,神宗“留中”奏疏,在初年不过偶一为之,不成声势。迨到万历二十九年以后,神宗于紧急兵事之疏,亦多“留中”,奏疏“留中”现象愈趋严重。


《神庙留中奏疏汇要》共收录奏疏301件,其中言官奏疏160件,包括六科给事中奏疏71件,御史奏疏89件。其余多为部卿、督抚之疏,内阁大学士疏仅1件。上述数据大致反映出,神宗“留中”言官奏疏最多。如万历三十五年十二月工科右给事中王元翰所言:“数年以来,台、谏封事一切留中,如以石投水者”。(5)而且,《神庙留中奏疏汇要》所收言官奏疏内容多切关实政,神宗常以言官语词激烈为由,将其奏疏“留中”,使其建议随之湮没。此外,《神庙留中奏疏汇要》仅收内阁奏疏1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阁臣通常以票拟奏疏为主要职事,较少直接提出政策性建议;二是阁臣建议,可用揭帖,不在奏疏之类。事实上,神宗于内阁大学士之揭帖亦多不报,其事在申时行辅政期间已为经常。申时行言:“近来事体与往时大相悬绝,阁中开导斡旋止凭揭帖,往时或奉御札,或令文书房口答,无中寝者。今答者什之二三,寝者什之七八”。6)


《神庙留中奏疏汇要》体例编排以六部为别,吏部70疏、户部66疏,两部相加之篇幅几占全书一半。其中又以人事迁除与请赈济、请蠲免内容为最多。董其昌言:“请朝讲,请祭祀,请起遗佚,请罢矿税,请下章奏,请补废官,请蠲内帑,昔之所急满公车者,皇上励精图治,皆见施行。今之谋国尤有进于此者,略存一二而已”。(7)董氏所言“略存一二”之请起遗佚,请罢矿税,请补废官,请蠲内帑诸项亦应从属于吏、户二部,《神庙留中奏疏汇要》一书多未收录。万历三十七年九月,叶向高言:“今皇上每日发行之本章,皆寻常套数,无所关系。至于列署之空虚,民生之憔悴,反一切置之”。(8)叶向高所言列署之空虚与民生之憔悴又主要属吏、户二部,故而可以看出神宗“留中”奏疏之基本倾向,要以人事、钱粮为重。


02

奏疏“留中”对国家行政的影响


万历一朝奏疏“留中”现象愈演愈烈,涉及朝臣广泛,其内容又与国计民生大有关碍。其中最突出的影响有二:一为国家行政中枢的运转机制被破坏;一为国家行政效能严重下降。


奏疏“留中”破坏了国家行政中枢的运转机制。一方面,明洪武十三年以后无合法宰相统辖行政全局,而仁、宣以后诸帝又不常见外臣,国家行政中枢职能的实现很大程度上依赖皇帝处理外廷章奏。神宗以“留中”方式处理内外诸臣之建言献策,大大降低了臣工奏疏由建议性提案经由君臣商榷,转化为具有行政效能之公文的可能性。王家屏言:“今章疏频留而不下,内阁不得票拟,外庭无由禀承,省决殆少疎焉。原其初,偶以圣意未协,间一留览耳。后来停阁之多,寝以稽滞,事关黜陟刑赏而留,纲纽为之渐弛矣”。(9)另一方面,奏疏“留中”在文化层面冲击了士大夫群体对皇帝行为正当性的价值认同,突出表现为官员大规模“乞休”求去。万历四十年(1612年),吏部尚书孙丕扬屡疏请求神宗处理政务,神宗一概不报,孙丕扬挂冠径去。叶向高言:“丕扬当出山时,年已七十有八。每对臣言感激圣恩,思欲图报,故黾勉前来,忘其老病。后见朝政壅塞,章疏不下,推迁之请,庶官十不得一,大僚百不得一。即其所平生心服之吕坤,连章累牍,亦终不报,而会推、考选二事尤极惓惓,无计动天。于是浩然之志,始不可挽。”(10)神宗遇官缺不补,遇官去不留,官僚体系由此陷入一种前所未有的失序状态,国家行政中枢亦随之失去了必要的人员基础。


奏疏“留中”破坏了政府职能。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户科都给事中李应策言:“今各处奏报旱灾,只下抚臣贾待问一疏,魏允贞、曾如春、汪应蛟等各奏报久而未发,人窃惑之”。(11)四巡抚同时请赈,而只陕西贾待问奏疏得报,其余三地既无命勘察灾情严重程度之旨意,也无命官员自行筹措之慰谕。神宗此举破坏了国家行政的一致性,势必引发未获赈济之地方民众的不满。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八月,江西、福建等地灾情严重,内外诸臣屡疏要求赈济,河东巡按陈于庭乞留税银,户科给事中徐绍吉请发内帑,山西巡抚魏养蒙请减税,江西道御史乔允升言缓征……神宗一概不报。直至4个月后,辽东事急,神宗方于处理边务的同时批准地方官员请求赈济的奏疏。(12)奏疏“留中”从决策层面迟缓了国家各级机构应对民间社会常规以及突发性事件的反应速率,在诸如赈济救灾等亟需政府出面组织协调的情境中,政府行为出现缺位或者反应迟滞。

注:

(1)董其昌:《天启四年四月初三日礼部侍郎董其昌一本》,见董其昌辑:《神庙留中奏疏汇要》,续修四库全书本,史部第470册,第1页。

(2)万历朝奏疏“留中”始于何时?前人有二说。一为《明史》万历十八年之说。“评事雒于仁进《酒色财气四箴》,帝大怒,召时行等条分析之,将重谴。时行请毋下其章,而讽于仁自引去,于仁赖以免,然章奏留中自此始”。(参见《明史》卷218《申时行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5749页。)一为万历十三年之说。薛瀛伯于《神庙留中奏疏汇要跋》中云:“而前乎此(万历十八年,雒于仁《酒色财气四箴》留中事)者,有十三年之王致祥、李栋、王继光等,及十六年之丁懋逊、蔡梦说、李尚思等诸疏,则留中之弊,早萌于万历十八年以前,皆申时行仰承风旨以助之”;曹国庆于《万历皇帝大传》中言万历朝奏疏“留中”始于万历十三年三月初一日御史邓链谏诤神宗停建陵寝大工,以苏民困之疏。详考万历初年史事,可见“留中”始于万历十八年、十三年两说皆有误。万历五年十月,“吴中行、赵用贤、艾穆、沈思孝并廷杖,中行、用贤除名,穆、思孝谪戍。初,各疏留中不出,冯保辈欲借张居正指,居正怒甚,将重论。侍郎王锡爵邀申时行请解,不可,因独诣丧次解之。居正勃窣拜曰:‘此曹力逐我,我何以处?使得尺刀,即自刎矣’。揖之出。至是,用贤杖六十,穆、思孝八十,穆戍□□,思孝戍雷州”。(参见谈迁撰:《国榷》卷70,万历五年十月乙巳,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4324页。)就此而言,万历朝奏疏“留中”事早见于万历五年,且属于万历朝“留中”奏疏中较有代表性的类别,即为科道论人事之疏。

(3)樊树志教授认为神宗始终掌握朝廷的大政方针,这从其批发有关万历三大征的奏疏可以看得很清楚。参见樊树志撰:《万历传》第七章“怠于临朝”,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8页。

(4)叶向高:《纶扉奏草》卷8《请会议兵饷揭》,续修四库全书本,史部第481册,第657页。

(5)王元翰:《时事百敝天听转高谨痛哭流血以沥愚恳疏》,载于吴亮辑:《万历疏钞》卷13《时务类》,续修四库全书本,史部第468册,第567页。

(6)申时行:《赐闲堂集》卷38《答叶台山相公》,四库全书存目本,集部第134册,第791页。

(7)董其昌:《天启四年四月初三日礼部侍郎董其昌一本》,见董其昌辑:《神庙留中奏疏汇要》“书”,续修四库全书本,史部第470册,第1页。

(8)叶向高:《纶扉奏草》卷7《请补大僚及拯救灾伤揭》,续修四库全书本,史部第481册,第633页。

(9)王家屏:《王文端公集》奏疏卷1《请御朝讲发章疏疏》,四库全书存目本,集部第149册,第487页。

(10)《明神宗实录》卷492,万历四十年二月丙戌,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影印本,1962年版。

(11)《明神宗实录》卷336,万历二十七年六月庚寅。

(12)事见《明神宗实录》卷465,万历三十七年十二月己巳。

本文节选自李佳著《明万历朝奏疏“留中”现象探析》(原刊登于《古代文明》,2009年第4期),部分图片源自网络,特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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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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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神庙留中奏疏汇要(全八册)

作者:〔明〕董其昌辑

书号:978-7-101-09564-7 

出版时间:2013 - 09

定价:5200元

装订:硬精装

版次:一版一印

开本:16开

印装:单色 纸面精装

CIP分类:K

主题词:奏议-汇编-中国-明代

出版单位: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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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瀛伯曾在民国二十六年将此书刊行的时候,又列上了董其昌《报命疏》《进书表》二篇。他希望这部书能对当时的读者有促进作用,使其在国难当头之时,能够从中学习一些经验方法,“望读是书者,当观其经国谟猷,救时忠志”。他自谦地说,虽然尽心竭力使这部书终于面世,但苦于没有善本,因此希望读者“曲为体会,不予瑕兹,庶有以得董氏纂辑之初心,而知本馆丞为刊传文微意也”。


邓之诚在前面的序言明确指出了这部书的可贵之处以及后世之所学习的地方,认为《汇要》一书粲然备具万历一朝之事,所录兵事最详,吏、户次之,持论也较为公平,此书校正刊布,足供明史研究者便于参考。

编辑推荐

此次影印出版该书,底本为原国立北平图书馆藏明钞本,此前该钞本未曾刊印。可以说,该书的出版,不仅对于明代后期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学术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而且也具有较高的版本价值。

内容简介

本书为明朝董其昌辑。明天启年间,董其昌从他参与编写的《万历事实纂要》三百卷中捡选,将藩封、人才、风俗、河渠、食货、吏治、边防等关系密切的留中之疏别出四十卷,题名为《神庙留中奏疏汇要》。《汇要》包括正文四十卷(吏部八卷、户部八卷、礼部四卷、兵部十二卷、刑部四卷、工部四卷),目录一卷。董其昌在书中模仿史赞文例,为每篇奏疏题以笔断,宣扬赞美以令世人知晓。


《留中奏疏汇要》在明朝一直未曾刊行,到了清朝更是遭到了禁毁的命运。由于其中的很多地方称女真为“东夷”,犯了清的忌讳。这样一部纪录明历史的史书被隐没三百多年,直至民国才得以面世,计吏部八卷、户部八卷、礼部四卷、兵部十二卷、刑部四卷、工部四卷、目录一卷。现国家图书馆藏有慕立甫钞本、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有铅印本。


这部书在完成之初即受很好的评价,董其昌自己也认为所选的都是议论时政精鉴,具有很高的借鉴参考价值,董其昌是身历明神光熹毅四朝的老臣,亲眼见过许多重大的事件,并且“加以笔断尤为剀切,冀有以革奸弊,而振纪纲,用心至为深远”。因此董氏认为此书“可为后事师”

整理者简介

董其昌(1555—1636)明代书画家。字玄宰,号思白、香光居士。华亭(今上海松江)人,祖籍山东莱阳,祖父以军功封苏州卫。万历十七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南京礼部尚书,卒后谥文敏。擅画山水,师法董源、巨然、黄公望、倪瓒,笔致清秀中和,恬静疏旷;用墨明洁隽朗,温敦淡荡;青绿设色古朴典雅。以佛家禅宗喻画,倡“南北宗”论,为“华亭画派”杰出代表。其画及画论对明末清初画坛影响甚大。书法出入晋唐,自成一格,能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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