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苍铭:从《钦定学政全书》看清前期西南土司土民教育政策

苍铭 古逸英华 2019-06-14

《钦定学政全书》(以下正文简称《钦》)是清朝前期教育制度、教育政策的文件汇编全书。该书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修竣,由乾隆皇帝钦定,武英殿刊刻颁发。全书分为80卷,收录了清朝前期办学、科考的各项政策、规定,是清朝前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教育管理的依据。


今日节选中央民族大学苍铭教授的《从<钦定学政全书>看清前期西南土司土民教育政策》一文,来谈谈清朝前期中央政府及地方官员在西南土司、土民的教育问题上的具体措施及保障制度,或许能对当今教育领域各方面的改革、探索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西南土司遗址

从《钦定学政全书》看清前期西南土司土民教育政策的具体措施和保障制度

(总体来说),给予土司、土民子弟单列招生名额,另编试卷字号考试等照顾。清代参加府、州、县学考试的人称为童生(儒生),童生入学需要经过三次考试,即由知县主持的县试、知府主持的府试、学政主持的院试,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入学资格。童生人学后称为生员(俗称秀才),新生入学称为“附学生成员”,入学后经过考试,成绩优等的可补为廪膳生,次等的可补为“增广生”,享受政府膳食供养、免丁口税等。清廷根据各地人口多少和生源多寡,将各地学校分为大、中、小三种规模。地方府、州、县学招生的名额有严格规定,《钦》卷42《学额总例》载:“顺治四年(1647年)定:直隶、各省儒学,视人文多寡,分大、中、小学取进童生,大学四十名,中学三十名,小学二十名”;并且规定廪膳生员、增广生员名额:“府学四十名,州学三十名、县学二十名,卫学十名”。


01

单例招生名额


为使土司、土民子弟有更多的受教育机会,清廷制定了在地方额定招生名额之外,增加、单列土司、土民子弟招生名额的政策。顺治十七年(1660年)贵州巡抚卞三元上《定贵州苗民入学及廪增额数疏》,请求在府州县学中招收苗民子弟:“贵州苗民中有文理稍通者,准送学道考试,择其优者,取入附近府、州、县、卫学肄业,仍酌补廪、增事”(1)。清廷同意了他的建议,单独增加苗民子弟的入学名额。《土苗事例》载:“顺治十七年(1660年)题准:贵州省属苗生分大、中、小学,定入学补廪额数,俱附各学肄业,另立一册,勿与府、州、县、卫学额数相混”。规定贵州大、中、小学校单列“苗生”的入学数额以及入学后补为“廪”生的数额,不与府、州、县、卫原定的学额相混。对土司、土民子弟招生、补廪名额给予特殊照顾,即“新进苗生大学五名,中学三名,小学二名,均附就近各学肄业。苗籍廪、增,大学各三名,中小学,各一名”。(2)《钦》卷61《贵州学额》载:“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题准:贵州土官属子弟及土人应试,附于贵阳等府,三年一次。共考取二十五名,附于各府学册后,解部查核”;“雍正三年(1725年)议准:贵州童试,准于各府州县定额外,加取一名。”《钦》卷60《云南学额》载:“云南土官族属子弟及土人应试,附于云南府,三年一次,共考取二十五名。附于各府学册后,解部察核”。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湖南学政薄有德上疏,请求在湖南沅州增加一名苗瑶子弟的招生指标,获得了清廷批准。(3)《土苗事例》载:“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题准:湖南衡、永、宝、辰、郴、靖六府州属苗瑶另编字号,于正额外酌量取进”。此后,湖南巡抚王朝恩上奏称,湖南衡州、永州、宝庆、辰州四府,郴州、靖州二州所属地区的苗瑶子弟,受文化熏陶已经很久,参加岁考和科考的人数日益增多,但原定招生的名额比较少,希望“苗童入学额数,每学三名”(4)。该请示得到了朝廷的回应,《土苗事例》载:“雍正三年(1725年),议准:湖南衡、永、宝、辰、郴、靖六府州,所属苗瑶,陶淑既久,额少人多,嗣后岁、科考试增定额数”。雍正二年(1724年),云贵总督高其倬上奏,请求在云南威远(今景谷)设立义学,将有意愿读书的夷人子弟招收到学校中学习,在“元江府附考,额外加取二名”(5),其请示得到清廷批准,《土苗事例》载:“雍正三年(1725年)议准:云南威远地方彝人子弟,在义学诵习,有粗通文义者,就元江府附考,于府学加额取进”。到乾隆四年(1739年)时,因威远土州已经改隶镇沅府,即将当年增加给元江府的学额拨归镇沅府,依然用于录取威远夷人童生。


02

另编试卷字号


清代科举考试时,不同类型的考生使用编号不同的考卷。不同编号的考卷录取的考生比例不同。为使一些特殊地区、特殊群体的读书人,有上学和入仕的机会,经皇帝批准,在常规的试卷编号外,有针对性地为他们另编试卷字号考试。如:台湾籍考生另编“台”字号试卷;苗族、瑶族考生编“苗”字号、“瑶”字号试卷。《土苗事例》载:“雍正五年(1727年)议准,云南东川府土人设立义学,俟抚具题到日,照湖广考取苗瑶事例,另编字号考试,按人数多寡,果有可取之卷,于东川府学额内酌量分拨,以示鼓励”;“乾隆十年(1745年)议准;湖南苗瑶生员应岁、科两试,弥封后,另于卷面填注苗、瑶字样,以便学政阅卷时与民籍生员相较,酌量位置”。


033

禁“冒籍”的考试移民


(此外)禁“冒籍”和假冒“苗籍”身份考生。清前期对各级学校学生、考生的户籍管理十分严格。外来移民必须居住20年以上,有田地、缴纳了口粮,有稳定居所,父母坟墓在当地者方可作为土著在当地就学参加科举考试。违规者称为“冒籍”,将受到严厉的查处。


雍正九年(1731年)广西巡抚金珙上《题覆四府入籍考试疏》(6),陈述广西土司、土民不读诗、书,官办学校无生童报名应试。希望朝廷允许外来移民入籍参加考试。他力陈允许外籍人员报考,对提振当地文风、推动教化的意义,并申明只是权宜之策。他的建议得到批准。《钦》卷29《寄籍人学》载:“雍正九年(1731年)议准:广西泗城、镇安二府,现无人应试生童。应令外省及本省异府之人,有情愿入籍者呈府、县,造入烟册(户口簿),即申布政司咨查本籍。如无过犯准其入籍考试……其庆远府属之荔波县、东兰州,太平府属之宁明州,既无应试童生,与泅、镇二府相同,应照准此例,再嗣后,如有土属内以土改流之州、县。亦均照此例”。由此,广西开启外籍移民科考之例后,内地考生纷纷涌入。


乾隆三年(1738年),官方紧急叫停广西的外籍移民考试。《寄籍入学》载:“乾隆三年(1738年)议准:广西泗城、镇安二府,及庆远府属之东兰、荔该县,太平府属之宁明州,自今外省之人入籍考试以来,窜民冒籍者纷纷不绝,其实并未尝身在地方安居久往。土著士子。何从受益其教益?应将泗城、镇安等府属准令外省入籍考试之例即行停止。仍令该抚转饬该地方,留心稽査,内地省到广西冒籍考生。”(原因在于)官方发现,外籍移民考生只是借籍考试,多不在当地定居,没有起到提振当地文化教育水平的作用。

注:

(1)〔清〕张廷玉、嵇璜、刘墉(奉敕撰),纪昀(校订),《皇朝文献通考》,卷69《学校考七·直省乡党之学一》,清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66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651页。

(2)同(1),第651页。

(3)见光绪《湖南通志》卷67《学校志六·沅州府》,清光绪十一年刻本。

(4)《清世宗实录》,卷33《雍正三年六月乙酉》,《清实录》(第7册),中华书局影印,1986年版,第507页

(5)福隆安(奉敕撰),纪昀(校订),《钦定八旗通志》,卷192《人物·高其倬》,清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66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4页。

(6)纪昀(校订),《广西通志》,卷113《艺文·国朝·疏》,清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568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394页。

本文节选自苍铭著《从<钦定学政全书>看清前期西南土司土民教育政策》(原刊登于《民族教育研究》,2015年,第2期),部分图片源自网络,特此感谢!

相关图书推荐

基本信息

点击上方图片,了解更多信息

钦定学政全书(全3册)

作者:〔清〕素尔讷 等纂

书号:978-7-101-11237-5

出版时间:2015年10月

定价:1800.00元

开本:16开

印装:单色 纸面精装

CIP分类:D

主题词:考试制度—研究—中国—清代

编辑推荐

☆版本精善

本书为武英殿刻本,系清代官方纂修刊刻之书,校勘精审,品质精良。


☆史料价值

据本书卷首奏折,原颁《学政全书》,载至乾隆五年(1740)止,其时条例尚简,此后虽陆续有增入,却滋生不少问题。乾隆三十二年(1767),陕西学政吴绶诏条奏续增《学政全书》,“各案在乾隆二十一年四月以前者,俱已续载书内”,以后者未经载入。乾隆三十八年(1773)四月,礼部则例进呈。故礼部素尔讷等于此时奏请:“将乾隆二十一年以后钦奉谕旨暨内外臣工条奏覆准各原案逐一检核,按门添辑”,同时,将新定则例有关学校者续入全书,共成八十卷,装为六函,进呈御览,刊刻颁发。故本书是清代官方教育全书一个历史时期的阶段性总结与存在,是研究清代教育史可资参考的珍贵资料。

作者简介

素尔讷(?—1783),钮祜禄氏,满洲正红旗人。一生仕宦经历丰富,在户部、礼部、刑部、工部等部门辗转、屡有任职,其中,在礼部者为多。据《国朝耆献类征初编》卷九十三引国史馆本传,素尔讷曾于乾隆三十三年(1768)十月擢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三十四年(1769)五月、十月以及三十八年(1773)正月、七月署礼部尚书。以勤慎称职,颇得上宠,乾隆三十六年(1771),上赐三班九老宴游香山,令画工绘图,素尔讷与焉。四十二年(1777),以原品休致。四十八年(1783)卒。 

点击

下列链接

了解更多详情

新书链接

邓云:郑元祐的仕隐矛盾

左杨:元明易代与宋濂的题跋文创作

傅刚:从《文选》未收赋看萧统的文学观

徐俊:王先谦《新旧唐书合注》的前世今生

刘尚恒:缪荃孙对我国近代藏书事业的贡献

单位或个人购买,可直接点击左下“阅读原文”进入中华书局直营古逸英华文创微店,或电话垂询。


中华书局古逸英华

强毅 | 专一 | 前进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业务联系:010-63266123

联系邮箱:zhguyiyinghua@sohu.com


北京古逸英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中华书局旗下全资企业,主要负责中华书局120馀种文献影印类图书的独家销售,目前拥有两家直营官方网店:“孔夫子旧书网”上的“古逸英华”店;手机“微店”上的“古逸英华文创微店(快速绿通——点击“阅读原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