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连发三道金牌,回应环评重大变更及分类管理名录修订进展
关于建设项目变动的疑问的回复
2017-05-08
来信:
我是企业一名普通员工,从事环保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对于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涉及到的变动,存在以下疑问:
根据环发[2015]52号文件规定,如果一个建设项目的规模发生变动,而且变动在此文件附件《水电等九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有所规定,例如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中储罐总数量或总容积增大了30%及以上,那么,是否还要由环评单位对此变动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进行详细分析,以确认此变动是否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是否加重?
建议部长及时给予明确答复,以便企业对于建设项目变动及时进行判定,及时委托开展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工作。 谢谢!
回复:
你的来信“关于建设项目变动的疑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所列举的“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中储罐总数量或总容积增大30%及以上”,已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附件中列明,该情形的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属于重大变动,应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重新编制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无需单独通过确认其环境影响是否显著变化来判定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对《分类管理名录》第51条解释的回复
2017-05-08
来信:
由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名录中未对电泳行业进行明确的归类,因此很多地方上的审批部门,为了工作不出错,把涉及该工艺的企业都归属到该名录中51条“使用有机涂层的”,从而要求编制报告书,并把项目定为三类工业项目,导致该类项目很难落户和审批。
但个人觉得该条中的“使用有机涂层的”范围太宽泛,缺少可操作性,按照审批部门的理解,电泳属于该条目,那喷漆、喷塑也应属于该条目,那后面53条等对喷漆又做另外说明就有冲突。而且电泳由于其电泳漆均为水性,一般VOC的挥发量小于5%,因此其工艺的环保性明显高于VOC挥发量在70%左右的有机溶剂型油漆的喷漆。2016底新的名录征求意见稿中都已对使用水性漆和10t以下有机溶剂型油漆喷漆项目进行了降级,但是该名录仍然未对电泳工艺进行说明,其43条内的“使用有机涂层的”这一条目也仅标注了“不含喷粉和喷塑”,若电泳仍要按照该条来管理的话,那若企业想把喷漆改电泳,原本以为是产业升级,可审批部门岂不是把企业从二类工业项目变为了三类工业项目,反而是产业的倒退了,因此希望环保部能对电泳行业进行明确归类或对“有机涂层”作进一步名词解释,以方便我们的工作。
回复:
你于我部网站“部长信箱”来信“请求对《分类管理名录》第51条解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33号),电泳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使用有机涂层的”类别,应编制报告书。
二、电泳工艺过程中的VOCs挥发量较小,与喷粉、喷塑同属于涂装行业鼓励类的清洁工艺。目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最新修订过程中,已将“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的环评分类为:“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和电泳除外);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编制报告书,“其他”编制报告表。
感谢你对环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对《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建议的回复
2017-05-09
来信:
我公司认真学习研究了环保部《关于征求<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土壤函[2017]367号)的文件精神,认为锌渣可列入《排除清单》,但锌灰不应列入《排除清单》。现将有关情况及原因报告如下:
锌灰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应属于危险废物。
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GB 5085.5— 2007)规定:与水或酸接触产生易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废物,属于反应性危险废物。锌灰含锌量很高(约70%),遇酸类、水等会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氢气和热量,能引起燃烧或爆炸,故锌灰应为危险废物。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还规定: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目录》(2016)序号2358项包括锌尘、锌粉和锌灰,故锌灰应为危险废物。
回复:
您来信提到“关于对《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危险废物名录、豁免和排除管理制度是危险废物分级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危险废物的性质、进入环境的数量和方式以及所进入的环境条件不同,其最终的影响或后果也不一样,对环境风险大的危险废物需要采用危险废物名录管理实行优先控制,而对产生量小、分散、风险小的危险废物则可以采用豁免方式进行管理,对明确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废物采用排除的方式进行管理。
我部2016年修订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首次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为科学合理减少危险废物管理的成本和难度,进一步完善我国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提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我部于2017年3月发布了《关于征求<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土壤函〔2017〕367号,以下简称《排除清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这项文件已完成向社会各单位的意见征集,按照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报批发布。
您来信提到建议将锌灰不纳入到《排除清单》中。经综合各单位意见,我部同意您所提意见,在《排除清单》的修改完善稿中已经将锌灰删除。热镀锌工艺分为两类,使用氯化锌、氯化铵等助焊剂的热镀锌工艺和不使用助焊剂的热镀锌工艺。在使用助焊剂的工艺中,氯化锌、氯化铵等均挥发进入烟尘中,锌灰中会残留高含量的氯化锌或氯化铵锌,可能具有一定的危险特性。
特此答复。
来源:环境保护部
本期编辑: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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