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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动力厂冷却水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征求意见 3月15日截止

2018-02-12 环评互联网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标征函[2018]6号


关于征求《核动力厂冷却水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核动力厂建设项目冷却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防止和控制核动力厂冷却水取水和温排水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安全,我部决定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核动力厂冷却水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8年3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意见的将按照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zhb.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张琨

  电话:(010)82205725

  传真:(010)82205709

  邮箱:qupaishui123@126.com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张佳佳

  电话:(010)66103078

  附件:1.核动力厂冷却水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2.《核动力厂冷却水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反馈表

     4.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8年2月5日

  附件4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

附件1:核动力厂冷却水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来源:环保部

本期编辑:刘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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