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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环评资质审批将进一步改革,80%的环评无需审批,

8月31日,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崔书红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近年来我国环评改革新进展

崔书红说,环评“放管服”改革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改善环境质量的主线,坚守防范环境风险的底线,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一些进展。

这些内容主要涉及事前简政放权做好“减法”,进一步明确事中事后监管内容。

据崔书红介绍,环评涉及的5项行政许可,目前已经依法取消了3项,这三项是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验收许可保留的2项,一项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还有一项是环评机构资质管理,还要进一步改革。除跨省、跨流域建设项目,部分新建规模化石化、化工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项目由生态环境部审批外,绝大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都下放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2018年,上半年,全国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91686个,其中,环境部只审批了22个。

崔书红说,在环评改革中,实行区域环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大幅减少编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数量,将登记表由审批改为告知性备案。环评实行分类管理,分为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原来都是审批制,通过修法,依法将登记表从审批改为告知性备案

2018年,上半年,全国备案项目环评412864个,占全国项目环评总数的八成。也就是说,现在项目环评的80%无需审批。需要审批的9万多个中,编制报告书的也只占8%,大大减少了环评工作量。

“简化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给地方减负,让地方抽出时间来应对更多疑难复杂的事情。”崔书红说。

环境部已两次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的修订中,将35项环评类别由编制报告书调整为编制报告表;23项环评类别由编制报告表调整为填报登记表;取消了基础地质勘查等不属于“建设项目”的项目类别。

根据“放管服”精神,环境影响评价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这是否会留下审批不严等隐患?如何避免一些企业钻空子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出现?

“我认为这种担忧是没有必要的。”崔书红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环境影响评价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由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是优化审批制度的重大举措。这并不意味着,重大环境影响项目无需环评,或没有经过环评就可以开工建设。

“法律明确规定,需环评而没有经过环评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否则属于未批先建。对未批先建行为,法律的处罚和对相关人员的处分是相当严厉的。”崔红书说。

环境部下一步在环评领域将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管体系,加强执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对“未批先建”行为实行严管重罚。还将创新监管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主要是以信息化促监管手段多元化,利用大数据提高监管整体能力,逐步实现全面、实时的环境监管。

此外,环境部将继续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监管体系,将环保失信个人、企业信息纳入诚信“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并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惩戒,使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  正  ·  文  ·  来  ·  啦  ·


今天下午,生态环境部召开2018年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崔书红、规划财务司副司长汪键出席发布会,向媒体介绍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情况,并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以下为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崔书红对环评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进展和成效的介绍:



去年9月份的新闻发布会上,我主要向大家介绍了环评制度改革的情况。今天,我将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角度,介绍环评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进展和成效,并回应大家关心的问题。借这个机会,我要感谢各位新闻界的朋友长期以来对环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大家知道,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李干杰部长亲自安排部署。


近年来,环评“放管服”改革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改善环境质量的主线,坚守防范环境风险的底线,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一些进展。主要表现可以用六个“最”来概括:


一是最大幅度简政放权,环评涉及的5项行政许可,目前已经依法取消了3项,这三项是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验收许可;保留的2项,一项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还有一项是环评机构资质管理,还要进一步改革。

除跨省、跨流域建设项目,部分新建规模化石化、化工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项目由生态环境部审批外,绝大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都下放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2018年,上半年,全国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91686个,其中,生态环境部只审批了22个。


二是最大限度减少环评审批,实行区域环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大幅减少编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数量,将登记表由审批改为告知性备案。环评实行分类管理,分为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原来都是审批制,通过修法,依法将登记表从审批改为告知性备案。

2018年,上半年,全国备案项目环评412864个,占全国项目环评总数的八成。也就是说,现在项目环评的80%无需审批。需要审批的9万多个中,编报告书的也只占8%,报告书、报告表的内容和编制工作量差距是很大的,这些工作大大减少了环评工作量。


三是最大程度压缩审批时间,采取提前介入,开辟绿色通道,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转办,同步评估和审查,对合法合规、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重大民生、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布局等项目环评的审批时间,已较法定审批时限压缩近50%,今年李克强总理在“放管服”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要求“六个一”,就包括审批时间压缩一半,现在环评审批已经实现了。登记表备案现在只需10分钟,过去需10天。


四是最严格措施保证环评质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环评改革专项督导,常态化进行环评文件技术校核,对环评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管重罚。目前,我部已经连续开展五批次技术校核,涉及31个省(区市)的482家次环评机构的1048个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我们发现了一批质量不高的环评文件,将依法处罚处理。


五是最大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组建技术团队,开展定期培训,提高基层环评工作能力。建立全国环评审批联网信息系统,实现环评文件网上报送,“不见面”审批。


六是最大力度激发了市场活力,现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办事更便利了,行政审批工作量大大减少了,市场主体经济负担也减轻了,项目“落地”速度也较以前加快了许多。


环评“放管服”改革取得一些初步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还有不足,与市场主体的期望还有差距。当前,全国生态环保系统正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评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来源:澎湃新闻  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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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环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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