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环境部 | 非重点排污单位,不需安装烟气自动监控设施

  

关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咨询回复

2018-10-10

来信: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规定天然气锅炉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米。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米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在市区新建的燃气锅炉烟囱高度是否应执行超出周围建筑物3米以上的规定(周围200米内有很多小区,建筑物高度较高)? 

关于20t/h及以上蒸汽锅炉、14MW及以上热水锅炉需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这个14MW是指单台锅炉还是指全厂的锅炉合计14MW?例如我供热站有7台2MW的天然气热水锅炉,废气通过2根排气筒排放,是否需要安装污染物监控设备?

部长信箱回函


回复:

  一、《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规定“燃油、燃气锅炉烟囱高度不低于8米,锅炉烟囱的具体高度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米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根据规定,在市区内新建的燃气锅炉应执行“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米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的规定

 二、20t/h及以上蒸汽锅炉、14MW及以上热水锅炉需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中的“14MW及以上热水锅炉”是指单台锅炉。 

三、关于“废气通过2根排气筒排放,是否需要安装污染物监控设备”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排污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重点地区应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安装烟气自动监控设施,全国应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安装烟气自动监控设施。”的要求,排气筒所在企业如果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则应安装烟气自动监控设施,否则,无需安装



特别推荐: 风说大气 | 2018版大气导则常见问题答疑(10.09版)


往期回顾

部长刚刚回复!企业的老项目没有验收,新项目如何建设?

市场监管总局:将重拳整治全国3.6万家检测机构

乱象还是真相|检测机构缺资质检测结果难采信

山东通报95家检测机构抽查结果丨6家罚款,6家资质注销

软件 | 大气辅助预测软件EIAProA2018版

“嬛瓶新说”之嬛瓶说环评

环评工作者不想改报告的真相……看完想静静

更新 |【环评云助手】app上架一周年成绩单

教程 |『验收报告』去哪里公示?

下载[环评云助手]app

扫描上方二维码

和20W+环评人一起进入云时代


长按上方二维码

收听我们♡∨♡

✬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欢迎分享到朋友圈✬

留言功能已开启,灰常接受一切形式的吐槽和赞美☺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