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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环境部直属单位培训通知~《环保管家培训证书》《环保技术人才培训证书》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环学组教字〔2018〕118 号

关于举办第六期“环保管家”及

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近几年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相继修订,尤其是《环境税法》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颁布,体现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另一方面也为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生态环境部相继出台《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机结合的污染治理新机制。”

为此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环球智库(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

一、  培训内容

第一讲  生态文明建设及环保体制改革

1、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宏伟蓝图

2、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

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优先领域

4、现阶段环境保护目标

5、环境保护机构改革

6、环境管理体制的改革

第二讲  国家对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的扶植政策

1、环境服务业的概念

2、“第三方服务”的环境管理政策改革

3、“环保第三方服务”的模式创新

4、“第三方服务”的市场发展趋势

第三讲  第三方服务市场与“环保管家”

1、“环保管家”及案例

2、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与运行社会化服务

3、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

4、环评的第三方服务

5、排污许可证的的第三方服务

6、黑臭河治理及美丽乡村建设的第三方服务

7、土壤检测、详查及修复的的第三方服务

8、固体废物处置及管理的第三方服务

9、VOC监管和治理的第三方服务

10、环保税的第三方服务

11、法律咨询和顾问的第三方服务

12、其他社会化服务项目发展

第四讲  污染源普查与第三方服务

1、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方案

2、生活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3、农业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4、工业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5、第一次污普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分析

第五讲  环评制度的自主化管理体制改革

1、《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的解读

2、《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解读

3、《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解读

4、建设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环境监管

5、“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

6、第三方在环评验收过程的服务

第六讲  企业自行监测制度

1、企业自行监测制度的实施(法律、制度与技术规范)

2、为什么要实行自行监测

3、企业自行监测的主体和第三方服务责任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5、自行监测机构的资质和第三方服务

6、自行监测数据的使用和信息公开

7、自行监测的第三方服务市场

8、自行监测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七讲  环境税费制度的改革

1、《环境税法》及相关文件解读

2、税费平移

3、排污量核算的依据的技术规范

4、排污量与环境税计算方法

5、环保部关于行业排污量核算方法公告

6、环保税费改革的第三方服务

第八讲  排污许可制下企业环境管理

1、《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2、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和执行

3、企业自主监测的技术管理体系

4、企业排污许可台账的管理体系

5、污染治理可行技术管理体系

6、企业污染源总量控制与排污限值

7、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8、排污许可证的第三方服务

二、培训对象

1、环评、环境监测、检测、咨询等服务机构

2、污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固危废治理等治理机构

3、环境科研机构、院校

4、各级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1月16日

报到时间:2019年1月14日(全天报到)

报名截至日期:2019年1月10日(报名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汇款)

培训地点:北京

四、收费标准与证书颁发:

1、培训费用:每培训班收费 350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在汇款时备注“第四期(或第五期、第六期)环保管家创新模式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参加人员姓名,例:第四期(或第五期、第六期)环保管家创新模式培训费用(小明/小华/小雷)。住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环保管家培训证书》。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于培训开班前至少一周前填写报名表。

2、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报名联系方式:刘红英 13146362398

六、监督电话:中国环境科学学会:010-82211021 刘永杰


附件:培训报名表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2018年12月5日


名电话:刘红英 13146362398(同微信)

电邮:3597440742@qq.com

长按下方二维码见红头培训文件及报名表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环学组教字〔2018〕117

关于举办第五期生态环境体制改革

与企业环境精细化管理培训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近几年各项环保法律相继修订,尤其是《环境税法》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颁布,体现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对新形势下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地方政府和污染型企业、第三方环保机构的社会化服务提出诸多改革措施。 《管理办法》明确了排污者责任,强调守法激励、违法惩戒;规定了企业承诺、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5项制度。为强化落实排污者责任,目前各个排污企业对我国近期多方面的精细化环境管理和简政放权后的第三方服务市场极为关注,也有许多疑惑。

为此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环球智库(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生态环境体制改革与企业精细化管理培训班”。

一、培训内容

第一讲  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

1、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宏伟蓝图

2 、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

3、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优先领域

4、环保法律修订与环保体制改革

5、生态环境会议提出的两阶段目标

6、企业面临的环境责任和环境风险

7、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

第二讲 《固废法》再次修改与固体废物规范化

1、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的法律依据、制度、标准

2、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界定与认定

3、《固废法》修订与《危险废物名录》的解读

4、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程序

5、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6、两高就环境污染犯罪第三次出台专门司法解释

7、《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8、《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指南》

9、《环境税法》对排放固体废物环境税的政策

10、《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

11、危险废物处置市场分析

第三讲 《大气法》修订 与工业VOC管控与核算

1、《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解读

2、国家VOC 污染控制管理法规、制度、政策

3、VOC 的主要来源

4、VOC控制的重点行业和标准

5、VOC 重点污染行业的管理要求

6、VOC 主要控制技术

7、VOC 治理成本分析

8、工业行业的VOC排放量核算与监察

9、VOC控制技术为第三方服务提供市场

第四讲 《水污染防治法》修改与重点行业水污染监控

1、《水污染防治法》修改释义

2、《水十条》对全面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3、造纸行业水污染排放监督与自查要点

4、印染行业水污染排放监督与自查要点

5、电镀行业水污染排放监督与自查要点

6、焦化行业水污染排放监督与自查要点

7、皮革行业水污染排放监督与自查要点

第五讲 《土十条》及土壤修复技术

1、《土壤污染防治法》解读

2、《土十条》解读

3、土壤修复技术

4、土壤地下水修复技术

5、土壤检测、详查及修复的第三方服务市场

6、《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后的环境执法要求

第六讲  新《环保法》与环境管理制度改革

1、《环保法》修订解读

2、环境管理制度改革

3、《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与五项配套制度

4、企业环境监测制度改革

5、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制度

6、排污许可执行报告

7、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8、污染治理可行技术管理体系

9、排污许可证的核查与环境执法

10、《环境税法》及相关文件解读

11、税费平移

12、排污量核算的依据的技术规范

13、排污量与环境税计算方法

二、培训对象

1、排污企业

2、环评、环境监测、检测、咨询等服务机构

3、污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固危废治理等治理机构

4、环境科研机构、院校

5、各级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1月17日至1月18日

报到时间:2019年1月16日(全天报到)

报名截至日期:2019年1月14日(报名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汇款)

培训地点:北京

四、收费标准与证书颁发:

1、培训费用:每培训班收费350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在汇款时备注“第三期(或第四期、第五期)企业环境精细化管理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参加人员姓名;例:第三期(或第四期、第五期)企业环境精细化管理培训班培训费用(小明/小华/小雷)。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于培训开班前至少一周前填写报名表。

2、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报名联系方式刘红英13146362398

六、监督电话:中国环境科学学会:010-82211021 刘永杰

附件:培训报名表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2018年11月8日


名电话:刘红英 13146362398(同微信)

电邮:35974407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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