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想中环评该有的样子
我理想中环评该有的样子
作者 | 我是谁,我说了什么?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最近深圳湾事件发酵的越来越厉害,并且已经出圈,不再仅仅是环评圈关注了。各种声音不断,作为非谭工之类的从业者,面对圈外对环评不太准确的指责,面对圈内人对圈外不准确指责的气愤和对徐工的悲人伤己,非常痛心,甚至会因此做噩梦。
于是我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样划了一根火柴,做个美梦,梦中出现了环评该有的样子。。。。。。
在众多有关此事件的文章中,有行业内诉苦的,有各种媒体批评指责的。是啊,大多数人都看得到问题,并发表一段评论,诉苦的、指责的、看热闹的、不嫌事大的。
而下图文字直指要害,引导提出应该如何解决问题,而不是揪着问题本身不放。
上图的文章指出:环评对政府、企业、公众、环评单位各方有着不同的意义,今天梦到的是企业理想中环评的样子。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不是真理吗?
大家都多多少少的知道,环评单位作为乙方,拿着甲方企业支付的环评费用,绝不可能得到一个不可行的结论。
虽然《环评法》落实了,哦,不对,应该是在纸上落实了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但是有多少建设单位知道、认可、重视这份责任呢?如果建设单位很关心他们项目的环评,就不会太晚委托环评,造成环评单位仓促的开展工作,而降低了环评报告的质量。
深圳湾事件,从一次公示、二次公示时间上看,很可能是给环评单位的时间不够造成的。
有声音说,如果是不可行的项目,环评单位就不应该承接。
事实上,有谭工之类存在,就不可能靠自觉,人都是趋利的,这个行业还有多少个谭工,如果再带个红顶,不需要太多谭工,已经足够破坏这个小众行业,其破坏行业的行为也很难发现。
再者说,有多少建设项目的可行与否是能够100%给出肯定或者否定的答案呢?尤其是生态影响型项目,最近的绿孔雀事件就是典型,虽然环评论证水电站建设可行,但是有环保组织认为对绿孔雀的保护措施不足,而向环境部提出撤销环评批复。
项目不建设肯定不会造成生态环境破坏,而建设了肯定会破坏生态环境。看待问题不能居高临下,而应设身处地。
如果项目不建设,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无法脱贫,无法实现2020年的全面小康,是否应该用衣食无忧、交通方便、灯火通明的城市人的思维去否定项目?任何项目的建设都会破坏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和项目建设永远是一对矛盾,只是希望官方、环保组织、公众不要把矛头对错了方向。
人类历史千万年,环评才几十年,环评理论才建立多少年,环评报告调查分析预测有缺漏再正常不过,人永远不会成神,预测也是建立在已知的知识体系上,更何况是无法100%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结论的生态影响项目。
所以,如果水电站建设,绿孔雀因此进化出了新的生存技能呢?当然,如果不建设,不会严重降低当地人的生活水平,出于对绿孔雀的保护优先原则,不建设水电站确实是更好的选择。
任何项目的建设都会一定程度上破坏生态环境,保护和破坏(或者用“改造”二字更显和谐)之间的博弈永远存在。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这是人类满足了基本生存需求后的想法。
一位法学老师讲过一个故事:如果你迷失在森林,饿的不行了,找不到任何食物,这时突然发现一只大熊猫,保护还是杀掉吃了?答案是:后者。因为,你是人,大熊猫是国宝,而人是无价之宝,人的生命权是最高的。当然,如果发现的是人,就不能吃了。
环评报告因为其定位于审批后项目才能上马,很容易被看成破坏环境的帮凶,而已有的知识理论根本无法让环评报告给出毫无破绽的肯定结论,进而容易因疏漏被各种声音指责,这是悲剧。
天地本不全,万物皆有缺。那么能不能换个思路,让不完美的环评成为真正保护环境的第一道防线呢?
1、真正落实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这点需要官方更努力的引导和宣传。为什么设立一个公司时,大家都知道先办营业执照,而想不到环评呢?为什么大家都知道偷税是违法,而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无环评即开工是违法呢?不知道不落实环评措施是违法呢?
仅仅依靠环评从业者在做项目时,对企业苦口婆心的劝说环评重要,企业是主体责任,企业才不理你呢?心中想:你是哪根葱,我付钱给你,我就是大爷,你又不是官方,有什么权威,我拿到批文能开工就行了,给钱你就要加班干活。
环评从业者全国才多少人,如何承担的起向成千上万的企业宣传其主体责任,其他,又有什么途径让企业像知道有交税责任一样知道其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呢?
2、让环境成本真正内化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
这点估计实施起来很难,还需要政府制定有效的政策。
用环评阻止项目上马,现在几乎成了惯例,而理由,却是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各种规划,而很难是因为环评分析项目环境影响过大而不可行。就像行业某位大咖说的,到底是否项目还是否环评。
如果是否项目,那环评写的再好也没意义;如果是否环评,那么环评写的再烂,也不会增加一个可上马项目的环境污染程度。
事实上,任何单一工业项目的上马,都不会严重的影响环境质量(生态影响型项目不算,如深圳湾项目,哈哈)。
因为一滴墨水滴入大海,根本无法改变大海的颜色,一个项目的排污对一个区域来说是微不足道的。
导则重构似乎解决了这个问题,可是哪个项目的环评报告不是为了得出项目可行的结论呢?难道拿着甲方的钱,得到不可行的结论?这是悖论,是鼓励不说实话。
何不换个思路,在各种产业政策、规划、生态红线指导下,甚至是常识,甚至假设项目都可以上马,然后根据环评报告降低建设项目对环境的污染,降低企业的环境成本,真正实现保护环境。如果企业的环境成本太高,无法实现盈利,也就不会上马项目了。
怎么让环境成本内化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可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一部分,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内容只存在于总则,而各个环境要素导则中只字未提,也可能是理论不成熟,无法写入导则吧。
个人觉得,只有有利可图的事情,人才会去做,是最朴素的真理。
3、让真正的环评工程师真正的参与项目。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把环境保护成本真正内化为企业的经营成本,让企业都能因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而节约了成本。那么也就自然实现了真正落实其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企业也不会仅仅为了一纸批文找谭工之类做环评。
就像看病,大家都想找名医,谁也不会找庸医,或者仅仅是一纸署名为某名医的谭工之类开的药方。企业也会为了降低环境保护方面的成本,让环评早期介入,并且要求环评工程师真正的全称参与项目前期工作,提出更有效的环保措施来降低环境成本。环评的价值也就真正的实现了。
那么环评工程师真正能帮企业解决问题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需要整个行业去探索。
我想,可以是考虑了环境成本和风险之后,确定了的选址和平面布局,优化了的产品结构、调整了的规模和工艺、采取了的环境经济可行的治理措施,节省了的排污量和环境税,以及如何进行环境管理,做到在环保上不违法,等等。
这样:
谭工之类再无生存之地,混圈的砖家(不是专家)也没有了吧,评估和评审会取消也不远了吧,审批也不会那么难了吧,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更加平衡。
环评那么多导则,技术规范文件,估计圈内人都觉得招架不住,更别说让企业都了解,从而落实主体责任了。还要企业承担环评的主体责任,试问,连政策、导则、技术规范都看不懂的话,如何承担主体责任?
现在导则、规范、技术文件已经把环评逼成了天书,如果在古代,环评人肯定能成为预言大师。而审批最后否定项目很可能靠的是常识、各种非环保的利害关系,是不是有些可笑。
呼吁:行业从业者,这里指的是真正的从业中,不包括挂证的谭工之类,既然问题已经出现,吐槽、讽刺、指责、抱怨等只会降低行业形象,甚至不会得到任何人的同情。
作为最了解事实真相和症结的人,也是最能提出解决方式的人。行业需要自救,不断修炼内功,真正给企业解决问题,降低环境成本,才能真正得到尊重。道路还需要大家一起探索。
火柴熄灭,梦醒,一切又回到了现实,如果梦中的美好愿景能实现该有多好啊。
PS:圈内人的伤心,无非是圈外不太准确的评论,官媒对“抄袭”、“造假”二字的定性,和对一个还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而非正式环评报告的过度指责。
我觉得原因就是质量控制流程把握不严,和不认真造成的一个错误,而此错误未造成任何实际的生态环境破坏,说是一个小错误也不为过吧。而深圳距湛江直线距离也就300多公里,候鸟还可以跨大洲大洋的迁徙呢,洋流还可以全球流动呢?
新冠肺炎这种病毒生物还能困扰全球呢?深圳和湛江同属亚热带、生态环境相似,在定性分析上相似也正常。
用“抄袭”、“造假”二字定性不妥,也让行业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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