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读环境部《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日前,生态环境部起草《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拟进一步减少小微企业环评审批和备案数量。
意见稿明确,对环评报告表,将简化环境质量现状分析,以引用规划环评、例行监测等现有数据为主,原则上不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同时,鼓励园区统筹安排环境监测,小微企业项目环评中可直接引用,降低环评成本。
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生态环境部 | 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
降
# 项目环评数量和类别将减少
根据意见稿,将通过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简称《名录》):
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进一步减少环评审批和备案数量。《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纳入环评管理;
对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小微企业项目,不再填报环评登记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部分行业,仅将在工业建筑中的新改扩建项目纳入环评管理,相关要求在新《名录》发布实施后执行。
鼓励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对农副产品加工业、制造业等小微企业集中的领域开展试点探索,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管理。
优
# 报告表内容将得到优化
意见稿明确,对于确有一定环境影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简称报告表)的小微企业建设项目,修订报告表格式,明确表格填写要求、降低编制难度。
主要包括:研究简化评价程序,无需制定工作方案、进行评价等级判定;简化评价内容,删除社会环境简况分析及区域气象、地形等自然环境分析;简化环境质量现状分析,以引用规划环评、例行监测等现有数据为主,原则上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对确需进行专项评价的,深入分析一至两个专项;对不需开展专项评价的要素,无需进行模型预测,仅需按要求填写表格。
简
# 探索同类项目环评简化模式
意见稿还提及,将加强产业园区(含产业聚集区、工业集中区等)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对位于已完成规划环评并落实要求的产业园区,且符合相关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的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简化环评内容。探索产业园区内同一类型小微企业项目打捆开展环评审批,统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单个项目不再重复开展环评。
鼓励园区统筹安排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建设,结合入园项目主要污染物类别,开展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等环境要素监测。小微企业等项目环评中可直接引用公开的监测数据,降低环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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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严相济助力小微企业做好环评工作
意见稿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加强环评咨询服务、便利择优选择环评单位、主动开展政策技术帮扶帮扶小微企业。
同时加强监管,确保小微企业环保要求不降低。鼓励各地结合区域“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及其他相关要求,制定小微企业集中的特色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对化工、医药、冶炼、炼焦以及涉危涉重行业,从严审查把关。
编辑:君君.环评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