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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 | 省环境厅直接发文定性项目为『非重大变动』,退回环评不需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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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近发的一份函很有内涵,否定了环评单位对某一项目重大变动的定性,直说不用环评了

这是比较罕见的“批文”,即使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也起码是标志性事件,背后一定有故事。

按日常的见闻,生态环境厅、局口头说不用重新报批、纳入验收管理的变动项目屡见不鲜,而正式发文说非重大变动的,确实凤毛麟角,这项目背后一定有文章。

背后的故事和文章待慢慢挖掘,敬请关注后续报导或加工,先看一下省厅文件的文字内容。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退回许昌开炭炭素有限公司40千吨/年石墨电极(焙烧)项目环境影响变更分析报告书的函

许昌开炭炭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省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许昌开炭炭素有限公司40千吨/年石墨电极(焙烧)项目环境影响变更分析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审查,项目变更后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减少,未加重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不需要重新报批,我厅决定退回该项目的环评文件,该项目变更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2020年9月 25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印发


从行文可以推断,开炭公司的项目环评报告是通过窗口报送,正式进入了审查程序的。
这种否定、退回的结论,似乎是有“预谋”、故意为之的。
按环评人的常理推断,正常报省厅批的环评,在正式入件前都会有几轮私下沟通,如果省厅不想批或觉不用走审批程序,一般会在沟通环节打回,即口头建议建设单位不要报送了,纳入验收管理吧。
如今郑重的收件,正式地退回,留下如此明显的痕迹,就是以国家之名,给建设单位免责,省厅对开炭也算是溺爱。
当然,这也可以看作是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敢做敢为,有责任担当的表现,企业是“六保”“六稳”的载体,管理部门要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尽量为之减负。
许昌开炭炭素公司原名许昌三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它的40千吨/年石墨电极(焙烧)项目也是省厅2014年12月31日(元旦前)批复的,经过5年建设于2020年初建成投产,因项目有一定优化改造,与原环评没有100%相符,存在变动,建设单位不敢直接自主验收,说明他是很有环保意识的。
这些变动被环评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认定为“重大变动”,因此建设单位又委托其编制了这份变更分析报告书,三百多页的报告书,起码也要30万的编制费,这年头揽一个环评项目不容易啊。
谁知省厅并不认可报告的结论,从源头上推翻了,环评单位的尾款怕是要泡汤了。
连重大变动都界定错了,不知是项目变动过于复杂,还是环评单位业务不熟,或者建设单位跟省厅关系超铁。

总之就是不用环评了,项目变动直接纳入验收,真是省钱省力又省心。
这背后一定有故事……。

编辑:君君.环评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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