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深圳 | 关于2020年备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备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环评“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环评文件审批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现将复核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经复核,发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涉嫌存在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错误、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错误、所提环境保护措施或者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质量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计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38号)第七条规定,我局对相关的2家编制单位及2名编制主持人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2家建设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具体问题及处理意见等详见附件。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2020年备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7日


编辑:君君.环评互联网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MORE | 更多精彩文章

下载[环评云助手]app

扫描上方二维码

和30W+环评人一起进入云时代

10000+法律法规库、免费环评公开课、全国机构人员库

| 声明: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已申明原创之作品,转载需申请并获本号授权!

| 投稿、授权、商务及其他请加微信号:eianet2016

联系邮箱:zmlsnh@eiacloud.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