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 | 环评报告表编制20问(污染类+生态类)
问4:污染类专项设置有没有上线数量要求?
答4:专项评价一般不超过两项,印刷电路板制造类建设项目专项评价不超过三项。
问5: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涉及是什么意思?
答5:建设项目位于、穿(跨)越(无害化通过的除外),或环境影响范围涵盖环境敏感区。
问6:哪些情况设置大气专项?
答6: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排放目前11种有毒有害污染物(见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外加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一共15种物质(选有排放标准的)且500m范围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项目。
问7:什么情况需要设置地表水专项?
答7: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其中,槽罐车外送除外、仅生活废水直排不考虑设置地表水专项。
问8:什么情况需要设置风险专项?
答8: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也就是Q>1的项目。
问9:污染类什么情况需要设置生态专项?重要水生生物是什么意思?
答9: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问10:设置专项的要素或专题,在主体报告表中怎么写呢?(主要内容都在专项内)
答10:现状调查:在报告表表格中填写调查和评价结果。主要影响和保护措施:在报告表表格中填写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问11:污染类报告表中其他符合性分析,包括什么符合性分析?有没有尺度可以把握?
答11:限于跟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无关的不用写。
问12:产生工业废水的建设项目需要开展水平衡分析,那么实验室报告表,实验室废水是否属于工业废水?
答12:实验室报告表,实验室废水属于工业废水,需要水平衡分析。
问13:无需编制大气专项时,大气现状评价中,氮氧化物、TSP、大气导则附录D中的物质是否需要监测?
答13:不需要。
氮氧化物不稳定,在空气中最后变成二氧化氮,二氧化氮和TSP都属于常规污染物(详见08版大气导则常规污染物定义),根据原文解释,常规污染物不需要补测;
大气导则附录D的物质,不属于“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物质,仅属于管理技术规范中的要求,依原文理解,比如VOC、苯系物等无需监测。
若需要编制大气专项,评价等级二级及二级以上需要按大气导则进行实测其他污染物现状。三级依导则不需要实测其他因子。
问14:无需编制地表水专项的报告中,地表水需要实测本底吗?
答14:原文要求“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 3 年的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②所在流域控制单元内国家、地方控制断面监测数据,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水环境质量数据或地表水达标情况的结论”,流域代表范围很广,一般来说不需监测。
问15:声环境现状监测中,测厂界+敏感保护目标还是只测敏感保护目标?50m范围没有敏感保护目标怎么测?夜间不生产怎么测?规划保护目标算不算保护目标?
答15:只测敏感保护目标;50米范围内没敏感保护目标无需现状监测,夜间不生产无需测夜间现状值;规划保护目标算保护目标。
问16:噪声环境影响与保护措施小节编制过程是否需要进行预测?
答16:其余要素不编制专项时用不上看导则,但是噪声影响与保护措施小节比较特殊,需要参考导则进行简单计算才行。因为要判断厂界和敏感点达标情况,只有经过噪声衰减计算才能得到结论。
问17:以前的报告附图附件都很厚,现在污染类项目要求附哪些附图?
答17:附图主要包括①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②厂区平面布置图、③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附具④现状监测布点图、⑤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布点图等。
问18:生态类报告专项设置有没有数量要求?
答18:生态类专项评价一般不超过两项,水利水电、交通运输(公路、铁路)、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类建设项目不超过三项。
问19:生态类需要列环保投资表,污染类报告表是否需要列?
答19:污染类报告表不需要列,措施经济可行性论证属于简化掉的内容。
问20:生态类报告表需要附哪些附图附件?
答20: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线路走向图(线性工程)、所在流域水系图(涉水工程)、工程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总布置图、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及位置关系图、生态环境监测布点图(包括现状监测布点图和监测计划布点图)、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设计图(包括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典型措施设计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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