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梳理
(1)太阳能
(2)风能
(3)氢能
(4)生物质能
(5)新能源汽车
(6)核能
国际标准化组织核能、核技术和放射防护技术委员会(ISO/TC 85)主要负责和平利用核能、核技术领域以及保护个人和环境免受所有电离辐射源的标准化工作。标准体系主要包括辐射防护、核装置工艺和技术、反应器技术等方面标准。已发布相关标准245项,正在组织制定标准54项。
(7)海洋能
(1)国家标准情况
(2)行业标准情况
SAC/TC20是节能领域国家标准的主要归口单位,负责承担节能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工作,专业范围为节能以及能源方面的通用性、综合性的基础和管理等领域。截止2021年10月,制定国家层面的节能标准有390余项。强制性节能标准是成效最为显著的节能标准,其中目标要求子体系已经发布实施了强制性高耗能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112项,强制性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75项,基本实现了主要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产品的全面覆盖,空调、电动机能产品能效指标和火电等能耗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此外,推荐性节能标准已经发布了基础共性国家标准10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国家标准14项、重点用能设备和系统经济运行国家标准13项,重点用能设备和系统节能监测国家标准25项、节能测试和计算方法21项、节能评估国家标准25项、能源管理体系国家标准20项,以及余能和新能源利用、能量优化等方面的国家标准14项、节能市场化机制等方面的系列标准,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节能标准体系。
SAC/TC459 全国能量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范围为能量系统的统计、分析方法、评价、用能单位能量系统综合利用方法、评价指标、能量系统的优化,已发布15项国家标准,覆盖领域从基础通用到重点用能行业、典型能量系统都有所涉及,但相较于国家及相关行业的能量系统优化工作需求和产业发展潜力而言,覆盖面仍待进一步拓展,以便充分发挥标准在相关节能工作的支撑作用。
此外,节能领域涉及的行业部门较多,包括节能技术、节能监察、节能监测、节能设计、节能测试、节能量、节能评价、能源计量、能源管理等相关行业标准300余项,分布在能源、电力、交通、工业、建筑、农业等多个行业领域。
太阳能利用主要包括:光热发电、太阳能热利用、光热发电和储热等方式。太阳能领域直接相关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5个,包括全国太阳能光伏能源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0)、全国太阳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2)、全国太阳能光热发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65)、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太阳能光伏中空玻璃分技术委员会(SAC/TC255/SC1)、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风能太阳能气候资源分技术委员会(SAC/TC540/SC2)。
太阳能标准化以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利用为主,光伏发电方面,已发布国家标准49项,包括:基础通用(11项)、光伏部件(4项)、光伏材料(23项)、光伏发电系统(2项)、光伏应用(9项)等方面。太阳能热利用方面,已发布国家标准42项,包括:基础通用(3项)、通用材料及部件(10项)、系统(25项)、工程(2项)、应用(2项),在研已报批6项。目前,太阳能热利用标准仍以系统、产品和材料的性能及测试实验方法为主,近年来制定的标准开始向高效绿色产品、以及中高温热利用发展。
此外,涉及太阳能领域的行业标准有80余项,覆盖能源、农业、有色、环境保护等行业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安装规范等。我国已基本建立了太阳能光热发电和太阳能热利用标准体系,相关标准在支撑太阳能开发利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风能领域直接相关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全国风力发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负责全国风力机械(包括风力发电,风力提水等机械)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风能太阳能气候资源分技术委员会(SAC/TC540/SC2),负责风能气候资源方面的标准化工作。
风电标准化方面,已发布相关国家标准90余项,包括:风电场规划设计(6 项)、风电场运行维护(1项)、风电并网管理技术(1项)、风力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84项)等方面。已发布行业标准94项,包括:规划设计(45项)、施工与安装(11项)、运行维护(7项)、并网管理技术(16项)、机械设备(7项)、电气设备(8项)等方面。此外,行业标准有110余项。我国已基本建立风力发电标准体系,主要分为基础通用、风电场规划设计、风电场施工与安装、风电场运行维护管理、风电并网管理技术、风力机械设备、风电电器设备等方面,相关标准在支撑风电规划设计、并网发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9)、全国燃料电池及液流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2)、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4/SC27)燃料电池汽车工作组、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等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开展了大量氢能相关标准化研究工作。
目前,现行有效氢能相关国家标准共计98项,涉及术语、氢安全、临氢材料、氢品质、制氢、氢储运、加氢站、燃料电池、氢能应用等。由于目前,氢能主管部门尚不明确,氢能行业标准30余项,相对较少,主要涵盖基础通用、临氢材料、制氢等方面。虽然我国已基本建立了涵盖全产业链的氢能技术标准体系,但是为适应氢能产业快速发展需要,亟需加快推动氢能标准化工作。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委会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分会(SAC/TC20/SC6)、全国沼气标委会(SAC/TC515)、全国林业生物质材料标委会(SAC/TC416)、全国煤炭标委会(SAC/TC 42)、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委会(SAC/TC280)、全国变性燃料乙醇和燃料乙醇标委会(SAC/TC349)等开展了生物质标准化方面的工作。
目前我国已制定80余项国家标准,160余项行业标准,涵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热电、清洁供热、生物天然气、液体燃料、成型燃料等。但是,我国在生物质领域尚未建立系统全面的标准体系,仍需开展生物质能标准体系研究,推动制定一批技术、检测、安全、装备等方面的核心标准,促进生物质能开发和利用。
新能源汽车分类主要为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车汽车。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为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负责全国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客车、轿车及汽车列车(包括半挂车和全挂车)、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和名词术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已制定新能源汽车国家标准71项,覆盖基础通用、零部件、整车、动力电池、安全、基础设施、安全管理、通信等领域。
另外,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9)和全国燃料电池及液流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2)制定有关燃料电池汽车标准11项。
我国基本形成新能源汽车行业标准体系,主要分为基础通用、整车、整车及基础、车载储能系统、驱动电机系统、燃料电池汽车、冲/换电系统、电磁兼容等子体系。其中纯电动汽车相关标准占比约73%,混合动力汽车相关标准占比约8%,燃料电车汽车相关标准占比约19%。
核能领域直接相关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主要负责全国核能包括核能名词术语、辐射防护、反应堆技术、放射性同位素和核燃料技术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SAC/TC58已发布国家标准174项。经过关键字搜索,核能行业能源类标准约930余项。我国已基本建立核能利用和防护标准体系,相关标准在支撑核能安全使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海洋能利用主要包括波浪能、潮流能和其它水流能等方式。海洋能领域直接相关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2个,包括全国海洋能转换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6)和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域使用及海洋能开发利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3/SC1)。
SAC/TC546负责海洋能转换设备(包括波浪能、潮流能和其它水流能转换电能,不包括有坝潮汐发电)领域标准化工作。至今已发布国家标准4项,主要为术语、资源资源评估和特征描述以及发电性能评估方面标准,正在制定标准4项,涉及海洋能转换装置的质量要求、系统设计和评价等相对较为基础方面标准。
SAC/TC283/SC1负责海洋能源开发、海域使用利用、海籍调查等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已发布海洋能开发利用方面国家标准十余项。
我国海洋能领域标准体系还处于初步建立阶段,国家主管部门和标准化机构正一步步转化国际标准,同时结合我国海洋能利用实际情况,逐步构建和完善我国海洋能利用标准体系。
3.2.3 温室气体管理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主要负责碳排放管理术语、统计、监测,区域碳排放清单编制方法,企业、项目层面的碳排放核算与报告,低碳产品、碳捕获与碳储存等低碳技术与装备,碳中和与碳汇等领域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目前SAC/TC548已发布国家标准16项,正在制修订有30余项标准,其中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标准28项、项目减排量核算标准4项、核查系列标准3项、企业碳管理系列标准3项、单位产品碳排放限额标准4项。现有涉及温室气体的行业标准有18项,目前温室气体和碳排放领域也制定了30余项团体标准。在碳排放管理领域还需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在基础通用标准方面制定温室气体管理术语等相关标准,不断完善数据质量标准等基础通用标准;核算报告标准方面完善现有企业层面和项目层面温室气体排放与清除核算与报告系列国家标准,保持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制定产品和服务碳足迹的核算标准;核查标准方面不断完善审定核查通则及机构人员相关要求;技术标准方面制定直接在线监测技术标准;管理服务标准方面,制定温室信息披露标准等。
3.2.4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2016年,原环保部发布《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规范和指导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目前住建部制定了1项国家标准GB/T 51316-2018《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工程设计标准》,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研制国家标准《二氧化碳捕集、输送和地质封存管道输送系统》。此外,现行的行业标准7项,涉及机械行业3项燃煤烟气碳捕集装置和装备相关标准,船舶和石油化工行业2项液化二氧化碳运输相关标准,以及石油行业2项油气田注二氧化碳相关标准。
CCUS技术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政策落实等都急需标准化工作支持。但CCUS涉及捕集、运输、利用和封存阶段等多个环节,目前在基础方法、技术推广、项目建设与管理、监测、风险管理等多个环节的标准还处于空白状态,影响市场对CCUS技术的接受和项目推广应用。
3.2.5 生态环境
我国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框架主要由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部分组成。
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7)主要负责全国环境管理专业领域内基础性、通用性、综合性的标准化工作,同时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SO/TC207)。自1996年成立以来,归口管理国家标准37项,国家标准计划12项,主要包括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和声明、环境绩效评价、环境成本和效益、生命周期评价、生态系统评估等领域国家标准。
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5)主要负责全国环保产业领域环保设备、资源循环利用、环保服务等专业领域内基础性、通用性、综合性的标准化工作。同时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水回用技术委员会(ISO/TC282)和污泥回收、循环、处理和处置技术委员会(ISO/TC275)。自2009年成立以来,归口管理国家标准52项,国家标准计划82项,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环保细分领域的基础通用类、产品类、检测方法类、管理评价类国家标准。
在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方面,我国生态环境部已发布水环境质量国家标准5项,水污染排放国家标准60余项,相关行业标准40余项;大气环境质量国家标准4项、固定源和移动源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近60项,相关行业标准17项;土壤环境保护领域已发布行业标准50余项。
在污染治理方面,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5),全国城镇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34)、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283)、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3)、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7)、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5)等标准化机构,制定并发布环境污染监测检测方法、设备产品、设备产品性能检测方法、工艺技术、工程建设、管理评估等领域国家标准500余项。行业标准方面,已发布近630项,涉及机械、建筑、环保、化工、电力等36个行业;涵盖大气污染控制、水污染控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噪音与振动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等各个细分领域,标准侧重的角度也从环保基础通用类到环保设备、环保产品、测试方法、防治污染设施的维修及管理等不同方面。
在生态系统评估与修复方面,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7)、全国营造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385)等标委会,在生态服务功能评估、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等方面共发布GB/T 31118-2014《土地生态服务评估原则与要求》、GB/T38360-2019《裸露坡面植被恢复技术规范》等6项生态系统评估与修复领域相关国家标准。在行业标准方面,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土资源部、林业和草原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等部门,共发布LY/T 2899-2017《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规范》、HJ 25.4-2019《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等34项生态系统评估与修复领域相关行业标准,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生态系统评估与修复领域标准的缺失。在生物多样保护方面,我国暂无生物多样性相关全国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暂未制定生物多样性直接相关标准,已制定生物多样性直接相关行业标准19项,相关标准体系尚不完善,亟需加大对生物多样性领域的相关标准研究工作。
3.2.6 绿色金融
人民银行等主管部门积极构建统一完备的中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定国内统一、国际认同、清晰可执行的绿色金融标准。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 TC180)于2018年成立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WG8)。202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等联合印发新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相关目录增设“说明/条件”列,根据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的特征对每个四级分类所包含的项目范围进行解释,同时对各个项目需满足的标准进一步细化,并设置了技术筛选标准和详细说明,有效发挥标准对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活动的支撑作用。2021年7月,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JR/T 0227-2021)和《环境权益融资工具》(JR/T0228-2021)等首批2项绿色金融行业标准。
近年来,各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高度重视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制定绿色金融地方标准。湖州通过实践探索,积极打造全市统一、有公信力、可操作性的地方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对精准识别和评价绿色、引导金融资源绿色化配置,对规范行业发展、防止“洗绿”“刷绿”“漂绿”风险,均具有积极意义。目前,湖州已发布10余项地方标准,覆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绿色融资项目和企业评价、绿色金融产品要求、绿色金融发展指数等方面。
针对能效投融资活动,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也积极推动相关标准研制,《能效融资项目分类与评估指南》(GB/T39236-2020)国家标准已于2020年正式发布。
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的构建和实施是一项长期、系统、复杂的工作。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需求相比,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离全面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尚有差距,主要体现在:标准体系不完善,存在缺失。可再生能源现有标准远远不能满足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的需求;标准统筹协调不足,标准与政策衔接不紧密,标准实施效果欠佳;部分标准与国际标准不接轨,急需加大转换力度。
为加快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标准有效实施,需要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的协调统筹机制,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实现碳排放重点行业和领域全覆盖,整体规划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衔接配套关系和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是加快制定急需技术标准,包括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能效标准,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加强制定碳排放计量、核算、报告与核查,产品碳足迹、低碳评价、低碳技术等标准,发挥标准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撑作用。
三是构建起完善的标准实施和监管体系。结合行业特点,形成标准集成应用指南,建立以强标为核心的立体实施模式。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强化标准与产业政策、法规的协调,加强标准宣贯、实施、监督和服务。
四是实现标准数字化技术创新。加快以能效能耗指标为核心的标准数字化,能够支持企业有效应用标准,积极实现节能降碳目标。
五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交流合作。积极转化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提升国内国际标准一致化水平。加强国际标准化专家队伍和人才的培养与培训,建设性参与碳排放、节能、新能源、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国际标准,积极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经验。
未来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应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提出总体建设方案。标准体系应涵盖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林草、金融、商务、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各方面,实现碳排放重点行业和领域全覆盖。此外,标准体系可从基础共性、碳减排、碳清除、市场化机制等路径进行构建,兼顾国家、地区、园区、组织、产品等不同应用场景。
其中,基础共性可以涵盖术语定义、统计,以及碳计量、监测、核算、报告、核查等标准,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关键的基础共性标准支撑;碳减排可以涵盖节能提效、化石能源清洁利用、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控制、协同降碳等标准,为重点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关键支撑;碳清除可以涵盖碳汇、碳捕集利用及封存等标准,为碳中和目标提供重要支撑;市场化机制可以涵盖绿色金融、碳交易、用能权交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低碳服务等标准,支持建立有效的碳达峰碳中和支持机制。
以下可作为近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工作的重点领域:
●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抓紧修订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能耗限额,制冷、工业、农渔机械、信息通讯等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
●加快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尽快建立科学规范的核算体系,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的量化管理,实现碳减排成效的可测量、可报告、可验证。
●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海洋能、核能等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转型。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发挥标准对碳清除技术创新和应用的引领作用。
●大力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试点。结合地域差异、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不同特点,开展区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试点;选择特色产业园区、工业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等典型园区以及钢铁、化工、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园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试点。
由于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是一个非常宏大的主题,涵盖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林草、金融、商务、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方方面面,目前试图去构建碳达峰碳中和的标准体系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因此,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决定成立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由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来整体负责提出构建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的建议,指导开展国家标准(标准样品)制定、标准应用实施、标准国际化,协调相关标准的技术建议,为碳达峰碳中和有关标准(标准样品)技术一致性提供支持。
2022年2月1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成立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END
编辑:君君.环评互联网
来源:跋山涉水督察丨选取典型案例的标准是什么? 『环评云助手』为全国百余家环境管理部门及技术评估机构开放专属服务 深圳 |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发布,6月1日施行 新大气导则推荐模型EIAProA2018从入门到精通线上课程重磅上线! 现货秒发,考过免单!2022年全国环评工程师考试系列教材上新 【环评云助手】小程序免费接入开放,支持公众号、小程序 【环评互联网】公众号运维团队首推『企业公众号』代运维服务 【环评云助手】开放19000余份『全国及地方法律法规及标准导则』数据接口服务 技术交流 | 大气环境风险评价遇到山地、丘陵,SLAB&AFTOX不适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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