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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红线的风尘往事(二):改嫁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清合 Author 汤贤乱

文 | 汤贤乱

生态保护红线颇像唐琬,从生态环境部手上被划转给自然资源部,宛如由陆游改嫁赵士程,原本交颈颉颃的双方,因父母之命而劳燕分飞,却仍有斩不断的情缘。


1.一支独秀

2017年以前,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基本由『环境保护部』唱独角戏,技术规程皆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即《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依此将红线划定后,报给省级政府批准发布。
当时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基本是任务自上而下布置,成果自下而上报送,即逐级下发划定任务,逐级上报划定成果,最后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筹考虑、全省平衡。
在地级市层面,则是市政府委派环境保护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笔者参与某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副市长的统筹下,遇到的难度和阻力虽不大,但协调工作量却是不小的,除了部门间的隔阂和壁垒,还有人们的忧虑。
当时,大家对生态红线的管理要求心中无数,生怕一但纳入红线,从此就给当地发展戴上了紧箍咒,以后想搞任何项目开发,都会受到掣肘,尤其是旅游开发或基础线性工程。
为避免再受之前生态严控区的“桎梏”,各县区把一切近中期想上马的项目都预留出空间,要求我们一定要抠到红线之外,由此造成第一稿的生态红线成果图支离破碎,千疮百孔,生态完整性被割裂,只好推倒重来。
而且,当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只能管陆域,海域还是鞭长莫及,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另有海洋主管部门操办,《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便是由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划定和印发的。

2.琴瑟和鸣

2017年2月起,考虑到环境保护部独木难支,协调大的职能部门力有不逮,国务院让部委中坐第一把交椅的发改委下场助阵,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自此改由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共同负责,双管齐下。

两部委琴瑟和鸣,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在当年5月便共同印发了《》(环办生态[2017]48号),将这项工作又推到一个波峰。该指南比环境保护部2015年自己发布的,在名称上少了“技术”二字,内容上却有极大的丰富,也体现了综合要求。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工作程序,要求采取自上而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划定,给出详细的划定技术流程,指南还新增了管控要求和命名与编码方法。
各省依据该指南出台自身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划定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到2018年10月,全国有15个省级行政区发布了生态保护红线,剩下16个在走省政府审议流程,也呼之欲出。当时媒体报导称,全国生态保护红线 “一张图”即将完成,拟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环保督察范畴。
为切实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原则、人类活动管控、保护修复、生态补偿、监管考核等要求,生态环境部2018年深入研究三年前就起草了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拟完善制定该办法,并计划建设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
正在环境保护部和发改委把生态保护红线划管工作梳理得井井有条、开展得风风火火之际,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把这一切都打乱了。

3.改弦更张

环境保护部摇身一变为『生态环境部』,职责有较大的调整,同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职责被划归入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生态保护红线的牵头人,成为了新出道的自然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和发改委原先主导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搁置了,并逐步交接给自然资源部。
作为机构改革后体量第一大部,怀揣着伟大梦想而生的自然资源部,眼界极宽,胸怀极大,它要建立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等10多项重大制度,自然要将生态保护红线融入其中,抽丝剥茧地重新理顺。
因此,2018年那些尚未发布的16个省级行政区,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审核工作改由自然资源厅接手,只得慢条斯理地从头再来。
截止2021年底,31 个省份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已上报国务院,但全国生态保护红线 “一张图”却遥遥无期,让人望眼欲穿,之前已公布划定结果的省份暂且使用着,而没发布的比如广东省,直到2022年还没着落。
所谓全国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肯定没那么快面世,再等个三两年,也是极有可能的。

4.情缘未了

被褫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主导权的生态环境部,只好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在环保领域专心玩『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此前正好在技术层面出台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如今恰当其用。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一项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在2018年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有充分论述,因此也得到了各省市级政府的积极响应,全国各地纷纷出台管控方案、实施意见或准入清单。
如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下面各地级市及县市区,也相应印发了所辖区域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蔚为大观。从此,一本小小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要从上到下,逐一分析与省市区县管控方案的相符性。
生态环境部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卓有成效,便全面铺开,在全国范围内印发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算是找回了一点“生态保护红线”的面子。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核心,是服务于环境质量改善,把以往散落各要素、区域和流域的、难以落地的环境管控要求,系统梳理落实到优先、重点、一般三类环境管控单元上,实现生态环境管理的精细化、系统化和空间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主要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进行应用。
当然,“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它是包含生态保护红线的,两者还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生态保护红线调整,“三线一单”的管控空间,也得要相应的调整。
由于生态保护红线“改嫁”他人,原本呼之欲出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在生态环境部也胎死腹中了,不过其孕育过程却并非毫无价值,今年自然资源部领衔发布的《》,还是参考其中有用的内容,生态环境部排在第二位联名发布,在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上,依然是有一席之地的。
往后的生态保护红线,究竟要怎么管理呢?

编辑:君君.环评互联网

来源: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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