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感周三
实则周二的日子
人社君带来了满满干货
给大家提提神!
之前人社君多次科普过
《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小伙伴提问
如果入职当时没签合同
但过了几个月单位补签了
这种情况下
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吗?
让我们一起进入
今天的“以案说法”小课堂
如果觉得有用
快快转发给更多的家人们吧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也欢迎大家留言讨论哦!
原创内容
转载请注明出处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