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从2020年以来,为进一步落实严格保护耕地、节约用地、依法用地和简政放权总要求,国家先后修改了《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出台了一系列新规定,采取了不少新措施。同时,着眼国家粮食安全,特别强调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与过去相比,土地管理的总体形势和主要政策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和调整。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看,可概括为:管地从严,用地挖潜,审批提速,持续改革。
在用地方面,多年来,地方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一直在互相抱怨和指责。地方政府觉得用地难,总是告自然资源部门状:土地是影响和制约项目建设和地方发展的最大瓶颈和制约。而自然资源部门也怼地方政府:包装假重点项目,用地大手大脚,浪费宝贵指标。客观上,一方面新增用地难,一方面大量土地闲置浪费,确实长期存在,难以有效破解。
从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顶层设计看,国家对新增用地指标实行的是总量控制和计划管理,国家每年下达的新增用地指标是”限量版“,要求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从国家层面,一直倡导节约用地,而且提出了“两个最严格”,即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先说用地难,这其实是个“伪命题”。从严格保护耕地考虑,对新增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通过规划管控、计划管理、落实占补平衡、改革征地制度等多种手段,能少占耕地就少占,能不占耕地就不占,以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说白了,对新增用地,体现的就是“难”,就没想让想用多少就用多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最大变化,就是“关小一个门,打开一扇窗”。关小的门,就是在征地方面做出了较大调整,提出了一些新规定、新要求,比如实行征地成片开发,全面推行区片综合地价,增加征地程序等,主要还是落在增加征地难度和严控增量。打开的窗,就是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链接:又变了:最新的土地征收程序和规定)
回到节地话题。在推动节约用地方面,从国家层面,可以说出台了不少规定。比如,1999年,原国土资源部出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0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2013年,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2014年,原国土资源部出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9年,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储备土地抵押融资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另外,国家还制订了各类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标准,要求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从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各地也都出台了不少节地规定,特别是针地各类园区,制订了一些标准指标,比如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亩均产值等。但实际效果呢?客观讲,广东、浙江、上海等沿海几个发达省份,在节地方面意识比较强,也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比如广东的“三旧改造”,浙江的“以亩产论英雄”,上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等。但在大部分地方,节约用地就是一个口号,喊的挺响,吹得挺好,其实并没有真抓实干。一些具体规定,比如土地闲置一年收费,闲置两年收回,其实也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依据公开的数据,2017年以前,全国批而未供的土地有1450万亩。2019年全国安排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是500万亩。换言之,2017年前的存量土地就已够地方政府使用两三年。
为此,自然资源部想出了一个新招,即"增存挂钩"。2018年6月25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提出今后分解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作为重要测算指标,逐年减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多和处置不力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要根据各地区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指标奖励和核减。通俗讲,你不是推动节地不主动、不积极,跟我玩虚的吗?那好,我拿新增用地指标跟你说事儿!这个新招从2020年开始正式执行。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规定, 除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以及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在批准用地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外,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配置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其中,对2017年底前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50%核算计划指标,对2018年以来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30%核算,对纳入2020年处置任务的闲置土地,按处置完成量的50%核算。各省份大体也是按这个核算方法与各市算账。应该说,“增存挂钩”这招属于倒逼式,确实挺厉害。地方政府最关心、最需要的就是新增用地指标,用这个跟你说事儿,确实抓住了地方政府的“软肋”,也能有效打击一些企业的圈地、屯地行为。如果一个地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越多,能得到的新增用地指标就会越少;如果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方面做的好,还可以奖励你一定比例的新增指标,有罚有奖,你自个看着办吧!这就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在节约用地方面面临的主要形势和要求,也是近年来确实引起各地重视,而且开始下大力解决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问题的动因。从实际情况情况看,形成批而未供和土地闲置,原因非常复杂,既有地方政府原因,也有企业原因,有的项目整改和消化难度非常大。比如从一个地区发展看,已进入招商选资阶段的地区,对项目有一定选择和把控,情况会好些,但对还处在招商引资阶段的地区,好不容易招来个项目,有时也不过多考虑企业的实力和项目的真假,要地就给,要多少给多少,结果往往是地批了,有的企业无力缴纳出让金;有的企业投资半截,没钱玩了;也有的企业拿地后,马上到银行抵押,然后拿钱跑路了。这都很容易形成新的批而未供和土地闲置。
从总体用地形势和国家要求看,着力盘活存量,坚持内涵挖潜,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无疑是当前和今后建设用地的主要方向。在节地方面具体采取什么措施和办法,各地就得自己各想各的招了,比如严格落实“净地”出让,实行“标准地”模式供地,特别是在招商引资中,不能再‘拣到篮子里都是菜’了。对企业来说,过去一些玩地的做法也得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