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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看懂科技人才在深圳的待遇(杰出+高层次+新引进+博士后+医疗+技能)

2017-06-06 深圳梦

编者按:因昨天发布出现部分图及文字问题,今日特别整理重发!


刚刚过去的5月30日是8100万科技工作者的节日

在深圳的科技人才待遇又是怎样呢?

快来看一下

深圳的科技工作者有哪些福利?









来源:南山科技创新在线 


深圳特别欢迎你!2017深圳引爆全国城市人才大战


编者按:毕业季已到,一线城市中,深圳最具吸引力,人口增量均超过50万,位居前列,可以说深圳引爆了国内人才大战。本文末送上,2017年深圳人才引进新政公布! 


深圳梦曾发表:深圳打响2017第一战,史上最宽人才政策一次性吸引了72个国家!(附各区人才资助、住房及服务政策),其中说到深圳要房给房,要钱给钱,最高奖励个人1200万的最拼人才政策。没想到深圳已引爆了全国10城毕业季,原来的内地“孔雀东南飞”比较严重的武汉,也开始留人了。据《法制晚报》记者盘点发现,自2016年年底以来,15个新一线城市中有10个出台相关政策,“给钱”、给房、给户口成吸引高学历人才的筹码。此外,济南、合肥两个二线城市给出的条件也尤为丰厚。


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亲绘人才成长“资助图”

来源:深圳特区报


毕业季10城打响人才战:给钱 给房 给户口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岗)临近毕业季,不少人选择留在北上广深等颇具吸引力的一线城市。不过,随着这些地方生活成本增加,不少新一线以及二线城市伺机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吸引高端人才。


《法制晚报》记者盘点发现,自2016年年底以来,15个新一线城市中有10个出台相关政策,“给钱”、给房、给户口成吸引高学历人才的筹码。此外,济南、合肥两个二线城市给出的条件也尤为丰厚。


京沪常住人口增长放缓


珠三角长沙等地成热门


新一线城市是根据一系列的经济、政治和学术资源等指标综合评比后,划分的名单。


新一线城市研究所发布中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排名结果称,北上广深4个一线城市的地位依然不可动摇,但15个“新一线”城市的席次有了一些改变,依次是成都、杭州、武汉、重庆、南京、天津、苏州、西安、长沙、沈阳、青岛、郑州、大连、东莞和宁波。


相较于2016年年度榜单,成都、杭州、武汉继续包揽前三名,正在迅速接近“第一集团”;苏州跃升明显,进入前十;东莞和郑州成为了新晋的新一线城市;而厦门和无锡则降为二线城市。


记者发现,由于落户政策较为宽松,产业发展较好,一线城市中,深圳、广州最具吸引力,人口增量均超过50万,位居前列。北京、上海常住人口增长放缓,2016年人口净增长仅为2.4万和4.43万人。


值得注意的是,重庆、长沙、杭州等新一线城市常住人口迎来爆发式增长。此外,武汉、郑州、天津等地人口净增也都超过了15万人。


从地域分布来看,人口正在向珠三角、中部的长沙、武汉和郑州以及上游的重庆等地流入。


“有奖”激励


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 每月发放千元房补


日前,山东济南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共分5部分30条。近年来,为了引进人才,济南在不断更新政策,给人才更大的吸引力。据了解,此次新政规定的补贴金额创下历史新高。


据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刘勤介绍,济南要实施顶尖人才集聚计划,对新引进或培养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对新当选和全职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层次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500万元生活补贴。


此外,着力培养本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并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围绕支撑产业金融中心建设,提出产业金融人才集聚计划,给予引进的金融人才最高100万元的生活补贴。


根据不同情况为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住房保障服务,比如对新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对国家级、省级、市级领军人才,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最长免租5年的住房。


为吸引优秀年轻人才,济南还将对企业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每月1500元、10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三年租房补贴。新引进的市级以上领军人才需要购买住房的,可不受户籍、在济南市缴纳一定期限社会保险等限购政策影响。


同样给予高端人才奖励激励的还有西安,5月8日,西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正式发布由西安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的《打造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


据了解,新人才政策从目标要求、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奖励激励、服务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23条人才新政。其中对于顶尖人才,给予一次性500万元项目配套奖补。


“给钱”


西安:5月8日,西安发布23条人才新政,其中对于顶尖人才,给予一次性500万元项目配套奖补。


青岛:1月,青岛发布政策称,对2017年1月1日以后在站博士后(不含在职人员)发放每人每年6万元的生活及住房补贴,总额不超过12万元。对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的博士后,给予其20万元安家补贴。


东莞:5月2日,东莞市对“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补贴标准为——本科或初级职称:1.2万元/人;硕士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莞纳税额超过3万元(含)的人才:2万元/人;博士或高级职称:4万元/人。


给房


成都: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等人员,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会保险缴纳等条件限制。


南京: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视为本市户籍,可购买一套住房。


东莞:非本市户籍居民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职称,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社保年限从一年降到半年。


宁波:外地在宁波市范围内就读的学生,能够提供就学所在地户籍证明的,视同本市户籍居民,可购买一套住房。


珠海(二线城市):博士后,按非户籍居民家庭标准执行购房政策,但不需要提供纳税和社会保险证明。


中山(二线城市):外地大专以上学历人群,购房无需半年社保证明。


合肥(二线城市):博士可购买人才公寓,无需1年社保证明,且可获得房价20%的补助。


给户口


杭州:2017年6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45周岁以下)以及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35周岁以下)人员申请进杭落户的,应同时符合“在杭居住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条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杭州市区的条件不变。


武汉:凡留在武汉创业就业的大学生,毕业3年内无须买房即可申请落户,博士、硕士人员则可直接落户。


天津:调整完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津落户政策,放宽急需专业的大专毕业生和在本市院校毕业的外地生源在津就业落户条件,允许毕业两年后将户口迁入本市。


大连:4月1日起,高端人才经大连市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或审核后,可享受政府200分成就积分奖励,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办理落户。


住房保障


高级人才合肥无住房 享受入住90㎡公寓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发现,购房上的“优惠”也成为不少地方吸引人才的方式。


目前,南京房地产调控政策中,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房的条件,升级为3年内在南京连续2年及以上缴纳社保或个税,并不能通过补缴个税或社保来购买住房。并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南京市户籍的家庭出售新房或二手房。


5月9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下发了《关于明确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对于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政策有所放宽。该通知明确: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这是南京自2016年9月25日宣布限购以来,首次对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的放松。


除南京外,在楼市政策上“有动作”的还有新一线城市东莞以及二线城市珠海、合肥、中山。其中,合肥市发布的《合肥市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对新引进的人才,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合肥无住房的,今后可入住人才公寓;来合肥工作且无住房的基础人才,也可获公租房或租房补贴。


在人才公寓的适用人群上,管理办法规定: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可享受面积分是220㎡、160-180㎡、140㎡、120㎡、90㎡的公寓。具体来看,博士90㎡、省特级教师140㎡的人才公寓,将成为大学城高校人才申请的重点。而一般的硕士或者本科可提供公租房或发放租房补贴。


而租赁型人才公寓租金比公租房还要低,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60%的标准确定,并对承租人按每月实际租金的30%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市与区、开发区及人才所在单位按5:3:2的比例承担;房租补贴实行一年一补。租赁人才公寓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落户政策


博士硕士武汉落户零门槛 西安“三放四降”


日前武汉“户籍新政”实施,18项户口迁移政策调整,大学生落户几乎“零门槛”。按照新规,凡留在武汉创业、就业的大学生,毕业3年内无须买房即可申请落户,博士、硕士人员则可直接落户。


西安、杭州、大连等地近期也均推出了宽松的落户政策。


西安在今年初对部分户籍准入条件做出重大调整,具体可概括为“三放四降”。“三放”就是放开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放宽设立单位集体户口条件、放宽对“用人单位”的概念界定;“四降”就是降低技能人才落户条件、降低投资纳税落户条件、降低买房入户条件、降低长期在西安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的社保缴费年限。


据媒体报道,新政实施满月,截至4月6日,有9052人落户西安,还有6000多人正在办理手续中。在新落户西安的人口中,大中专学生毕业落户5059人,购房落户835人。其中60%的是35周岁以下的学历落户。



来源:法制晚报



2017年深圳人才引进新政公布! 

来源: 深圳人社








深圳的人才

你们准备好了吗?

关于你们的新政策终于出炉了!


 

2017年人才引进政策包括应届毕业生接收政策在职人才引进政策

其中,应届毕业生引进执行《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市外在职人才引进执行《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2号)及其配套文件《2017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深人社规[2016]23号)。《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2]3号)、《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府办函[2013]37号)、《2015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深人社规[2014]15号)同时废止

  最重要的是  

2017年人才引进政策

2017年1月1日就要正式实施了



下面

先跟着人社君提前看看”亮点“

35岁以下的全日制大专人员可直接引进,45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人员可直接引进;取消办理在职人才引进需办理深圳居住证的要求;人才引进流程优化办理时间可大幅缩短……

  


别着急

不止这些  我们细细看



2017年人才引进

申办流程更快捷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市政府《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结合“放管服”改革“强区放权”的要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进行修订完善,2017年人才引进政策评价机制更加灵活高效,申办流程更为方便快捷,更突显人才优先、务实便民的特点。

☀ 具体政策可在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

可以说,新政策实施后,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深工作创业,进一步提升深圳人才竞争的比较优势,对于深圳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将产生积极而重要的影响。

再次提醒:2017年人才引进政策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你问我

政策到底都有些什么变化

那不如我们就来看波详细的



2017年人才引进政策有六大亮点


大幅简化流程 缩短办理时间 更加方便快捷

① 简化取消办理毕业生接收的就业创业证明材料、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等申报材料。

② 简化毕业生引进办理程序,取消毕业生接收审批环节,毕业生接收全程网上办理,毕业生报到即来即办,一次办结。


③ 取消办理在职人才引进需办理深圳居住证的要求。

④ 简化在职人才引进办理程序,取消预审环节,申报单位在网上申报后,即可打印申报表格并办理后续申报手续,大幅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引进效率,方便办事群众。


人才评价机制更灵活高效 办理渠道更加畅顺

① 新政策实施后,在职人才引进实行条件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② 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的六类人才(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才、学历类人才、专业技术类人才、技能类人才、获得重大奖项或表彰的人才),可直接申办人才引进。


③ 不符合上述六类人才的条件、但确属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人才,实行综合评价引进,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的,在市发改委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可申办人才引进。

通过评价机制的创新,既为申请人提供了一条方便快捷的人才引进渠道,又发挥了综合评价方式对人才评价比较科学全面、注重实绩和市场导向的优势。不论是有一技之长的专长,还是全面发展的通才,都可以顺畅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更为灵活高效


进一步推进属地化服务

方便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就近办理

① 调整毕业生引进办理模式,将原来全部由市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调整为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② 调整在职人才引进办理模式,国家、省驻深单位和市国资部门直管单位在市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我市直通车大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市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其他用人单位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③ 通过加强属地化服务,方便大家就近办理,不需往返奔波,更加方便快捷。


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  

放宽年轻化、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引进条件

① 毕业生引进: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引进,在专业、院校、指标、申办方式等方面均无限制,可由用人单位办理,也可以个人身份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

在职人才引进:进一步放宽年轻化、专业化、高技能人才的引进条件,重点引进我市紧缺急需人才,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如35岁以下的全日制大专人员可直接引进,45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人员可直接引进,45周岁以下的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引进,35岁以下、在深参保三年以上的高级工可以直接引进等,办理条件比原来都有所放宽。 


重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

助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① 根据我市今年9月份实施的《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人才引进入户与存量人员入户分别实施,人才引进入户政策重点引进我市紧缺急需人才,达不到人才引进条件的存量人员,可通过我市新增的居住社保渠道(由公安部门办理)解决入户问题。


② 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精神,2017年人才引进政策中,重点突出了反映人才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条件,对技能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社保、纳税等评价指标进行调整完善,所引进人才将能够更符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人才需求。


营造良好诚信环境

加强人才引进规范管理

根据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不良诚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申请人有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不予办理人才引进,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已领取人才引进通知的,予以撤销;已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过加大对不良诚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防范人才引进中的违规造假行为,更好发挥社会导向作用,营造诚信规范的社会环境。



 业务开办时间安排 

 TIME ARRANGEMENT 

一、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28日:升级改造

2017年人才引进政策实施后,将进一步简化申办材料,优化申报流程,提高引进效率。为确保2017年人才工作的顺利实施,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深圳人才引进系统将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28日期间进行升级改造。在系统升级改造期间,停止在职人才引进和应届毕业生接收业务信息申报,业务受理、审核、审批环节照常进行,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可登录系统查询信息、打印表格,但不能申报和修改信息。

2016年12月31日前正式申报的信息(正式申报指已测评并由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成功提交到人才引进系统),按2016年政策和2016年度业务指南办理。2016年最后一批在职人才信息和预审结果反馈将于2017年1月3日至11日公示。

二、2017年3月28日上午10点开办2017年度人才引进业务申报:

2017年度人才引进业务申报将于2017年3月28日上午10点开办,用人单位需对人才引进系统进行年度初始化后申报业务。2017年正式申报的信息,按2017年政策和2017年度业务指南办理。2017年度政策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2017年业务指南也将于近期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七大注意事项 

ATTENTION

一、关于人才引进立户

在本市依法成立且正常运作的各类法人机构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均可申办立户登记。对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引进人才无指标限制,引进渠道畅通。用人单位可在网上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并在网上完成申报流程。


二、关于业务权属划分

国家、省驻深单位或企业、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申请人才引进业务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我市直通车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市或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其他用人单位由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三、人才引进政策和业务办理咨询

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如需了解人才引进政策及业务办理等相关信息,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szhrss.gov.cn)“办事指南-人才服务”栏目查阅。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及时发布本年度各项人才引进政策及详细的业务指南,供社会公众查阅;同时,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也将于近期编发人才引进业务办事指南资料向社会发放。此外,申请人亦可直接到市、区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咨询,或拨打电话12333进行咨询。


四、人才引进业务申办

有引进需求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申办,也可以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进行个人申办。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如要申办人才引进业务,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www.szhrss.gov.cn)进入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 用人单位立户登记后,可申报本单位人才引进信息;个人也可在注册后,填入个人信息以测评是否符合深圳人才引进的条件,并提交用人单位或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申办。已申报人才引进信息的单位应及时按规定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材料。书面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详见2017年业务指南(将于近期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五、确保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为保障申请人的切身利益,在申办人才引进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的真实信息,特别是学历情况、技术技能、人事档案、工作关系等重要信息,如有人事档案的应按规定办理商调手续。申请人、用人单位和代理机构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均应严格遵守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的规定,并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请人或用人单位、代理机构有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选择合法人才引进代理机构

符合申办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所在用人单位办理,也可通过代理机构办理。通过代理机构申办的,应选择合法代理机构(具体名单、电话、地址等信息详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szhrss.gov.cn的“人才引进”栏目),并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如在人才引进申办过程中有收费方面的投诉,可打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58”。在人才引进办理高峰期,请尽量选择通过单位申办方式办理。


七、防范并举报非法代理行为

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人员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不具备代理资质的机构代办人才引进业务的,均属于违规行为。申请人收到非法代理人才引进的电话、短信、传单或网络广告等,谨防上当受骗,应及时向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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