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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道路挖掘管理新规!反复挖路不能再任性了!

深圳梦 2020-09-17

关于深圳道路反复开挖这一问题

小编在后台收到不少留言吐槽和抱怨



那么,深圳到底在「挖」什么?

其实,「挖挖挖」的背后

不乏这些全面展开的民生工程


地铁轨道交通建设“正本清源”水环境治理道路设施品质提升
老旧市政管线改造地下综合管廊和多功能杆建设交通、水务、城管、地铁、电力、燃气、通讯(通信)……


民生工程确实是按时开展了

但最近的深圳

真是让人不知从何处下脚


近日,传来好消息!


针对于许多市民反映的
反复挖,一起挖,常年挖
深圳多条道路开挖问题
小编告诉大家
这样的情况以后不会有了!

深圳发布道路挖掘管理新规

同一道路同期挖掘工程

必须统筹一并实施


12月24日,小编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市住房和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道路挖掘管理提升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水平的若干措施(试行)》,自今年11月29日起实施。


根据这一新规,今后深圳市政道路不能再任性地反复开挖了,全市道路挖掘管理将实施统一规划、严控计划、提升标准、文明施工,其中明确规定:凡同一道路同期挖掘的工程,必须统筹一并实施,避免反复开挖。


为加强道路挖掘管理,减少市政道路工程无序开挖和施工扰民,深圳将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交警局等多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全市市政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市政工程建设的综合规划等重大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打破行业壁垒,消灭信息孤岛,同心协力,共同抓好抓紧落实,共同推进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水平的提升。

道路挖掘管理要统一规划,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在市政工程立项阶段,应充分利用“多规合一”平台获取项目相关信息,加强立项审查,全面统筹涉及道路挖掘的项目的立项。在多规合一审查工程完成后,应公示规划建设规模、工程范围、

建设周期等相关信息,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凡一次性新改建、大修城市道路项目的,必须按规划要求设计,对地下管网及道路附属设施提出统筹规划建设要求,应同步考虑地下综合管廊和多功能杆建设,做到一次建成,一步到位。

同时要严控计划,市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局及各区统筹编制和落实年度道路挖掘计划和年中调整计划。凡同一道路同期挖掘的工程,必须统筹一并实施,避免反复开挖,占用挖掘许可决定书由作出许可决定的机关抄送项目所在街道办。若干规定还就提升标准、文明施工、保障安全、对标完善、严格执法、智慧监管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购物公园地铁站H出口旁道路开挖,行人不得不行走上机动车道。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羽洁 摄


虽然新规出来了

但还是有许多小伙伴会疑惑

为什么在深圳老是出现这样的情况

因为在相关统筹工作中存在这些问题





❶ 部门协调,难!


要知道,那么多条占用挖掘的道路,所施工的项目是不一样的。有水务的,有燃气的,有电线的......不同的项目由不同部门主体负责。一旦涉及的主体多了,而信息共享程度又低,部门之间沟通协调难度很大。



❷ 人工统筹,难!


此前,占用挖掘道路计划的统筹工作,皆是人工统筹。但是,随着施工项目的数量逐渐多了起来,尤其是最近这段时间工程量大,人工统筹效率和统筹效果都难以保证。



❸ 延期现象,多!


现在路面上正在「挖挖挖」的工程,大多数都是已经超了工期的。这种延期现象的大量存在,导致后续施工的衔接极为不顺畅......



❹ 公众参与,低!


路面存在非法占挖现象,其实市民有权投诉举报。但往往因为施工项目信息不够公开,导致公众参与程度低,难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种种问题

都指向了一个事实


 在道路占挖统筹管理方面 

 需要作出极大的提升改变 


于是乎

一个very good 的统筹系统上线了



- 具备7大功能 -


系统具有计划申报、计划统筹、计划公示、申报时间、道路信息、统计分析、政策法规7大功能模块。从计划到申报,全流程一条龙服务!




- 道路挖掘计划一张图 -


系统会将工程信息文字表述与地图定位相匹配,最终会呈现出一张精准显示道路施工具体范围的图。哪些路被申请占挖,已经一目了然!



- 「不宜开挖路段」提示功能 -


增设「不宜开挖路段」提示等功能。根据“新建、扩建、改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或者大修竣工后未满3年的道路原则上不予办理占用挖掘道路许可”的原则,为建设单位提供计划施工范围比对和提示功能。



- 自动识别「重复开挖路段」 -


根据工程建设单位在计划申报阶段绘制的地图定位信息,系统自动罗列占挖范围重合的施工计划。这项功能可以为统筹合并施工计划提供参考依据。



- 动态更新信息 -


系统动态更新挖掘计划申报和计划调整信息,打破信息壁垒。系统打破了纸质文件流转慢、协调会议反复开等传统工作模式。并将涉及相同路段的施工计划通过系统反馈至各建设单位协调开工时间、工期、工序后再通过系统报送最终计划。


- 公示年度挖掘计划 -


市民可以通过系统直观地查看道路挖掘计划的相关信息、涉路范围以及分布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除此之外,它还能为

深圳的「挖挖挖」现象做些什么



有用没用,我说了不算,事实说了算。目前,共有136家单位使用「深圳市道路挖掘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录入和申报。



系统共收集占挖计划2255条,涉及道路1262条,其中重复开挖道路361条。目前,罗湖区已完成2020年道路挖掘计划申报工作。共有10个建设单位参与申报,收集道路挖掘计划521个,涉及统筹道路366条,形成统筹方案88个,减少重复开挖次数278次。


即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深圳全市范围内将开展“岁末年初”占用挖掘道路施工专项整治行动。



会重点打击什么行为呢?

擅自占用挖掘道路或擅自占用道路施工;

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道路,或擅自改变挖掘道路范围和期限,未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未在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

占用、挖掘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

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其他路政违法行为。


顿时觉得

从此以后每天早上叫醒我的不再是

准时准点的「突突突」

  而是美好的梦想了  


来源:深圳发布综合深圳特区报、深圳交通等报道



相关新闻

未经许可擅自抢挖道路

电力公司被罚10000元


晶报讯(记者 谢丽雯 通讯员 包宇峰/文、图)未经许可就擅自抢挖道路?罚!近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严查违法占道行为,通报多起违法违规案例,同时呼吁市民拨打12328进行举报。



12月4日17时30分,执法支队盐田大队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执法巡查,在巡查至北山道双拥公园段时发现某施工单位十几名工人正在路面施工,施工人员正使用挖掘机和拆除机在挖掘路面,施工现场未做任何安全围挡。经核查,该处工程未获得施工许可,执法人员随即对施工工具机械依法予以暂扣,并要求施工人员做好安全警示及围挡。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定深圳市运×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依法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对该公司处以1000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12月24日上午10点,执法人员来到福田区福华路COCOPARK路段一处施工现场。该路段沿着福华路一侧的人行道基本全部被挖开。由于施工现场没有按规定设置围挡,并且没有人行道绕行通道以及指示标识。不少市民出行受阻,只能走在机动车道上。据了解,该路段人行道施工占道的问题比较大,包括现场施工混乱、施工围挡布置不全、没有安全疏导等。此前已有过4次处罚,执法部门均要求其整改,并罚款10000元。



但是由于违法占道挖路的成本太低,处罚结果不太理想。因此市人大代表建议,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对于线路长、时间久、跨度大的施工项目应采取“分段许可,合理开挖”模式。同时我局还将把该施工单位录入信用评价负面清单进了这个清单就成为了我局的“重点关照”对象,会经常进行“回访”。通过规范的事中事后监管,以减少路面反复开挖,从而降低施工的负面影响。


今年以来,深圳新一轮建设陆续开工,截至12月24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共查处路政案件1877宗


●擅自占用挖掘破坏设施类案件765宗

●非道路交通标志类案件118宗

●养护施工类案件203宗

●其它类型路政案件791宗


那么,常见的违法占挖有哪些呢?


常见违法占挖一览:

 擅自占用挖掘道路或擅自占用道路施工。


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道路,或擅自改变挖掘道路范围和期限,未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未在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    


占用、挖掘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


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擅自在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悬挂物的。



大家如果发现违法占挖,可拨打12328举报。






以下是通知原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道路挖掘管理提升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水平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强道路挖掘管理提升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水平的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6日

关于加强道路挖掘管理 提升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水平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加强道路挖掘管理,减少市政道路工程无序开挖和施工扰民,进一步提升全市市政工程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市质量年”的有关工作部署,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统筹。建立全市市政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交警局、司法局、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城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建筑工务署及各区(新区、合作区)政府(管理委员会),市地铁集团、水务集团、燃气集团、供电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市政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市政工程建设的综合规划等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有关市政工程建设的法规规章和重大政策措施。

  联席会议由分管市交通运输局的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由负责联系市交通运输局的副秘书长和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通知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二、合力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联席会议的统筹下,加强沟通协调,打破行业壁垒,消灭信息孤岛,同心协力,共同抓好抓紧落实,共同推进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水平的提升。

  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加强市政工程的统筹规划和立项管理。市财政局应加强对政府投资类市政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管理。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应加强对市政工程施工活动的监管。市公安交警局应加强市政工程占道施工的交通组织和交通安全监管。各区(含新区、合作区)应承担市政工程的属地管理责任。

  交通、水务、城管、地铁、电力、燃气、通讯(通信)等市政工程、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履行好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地下管线建设过程跟踪测量,确保新建地下管线数据准确性,强化市政工程施工管理,严格落实有关规定、标准要求。

  三、统一规划。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在市政工程立项阶段,应充分利用“多规合一”平台获取项目相关信息,加强立项审查,全面统筹涉及道路挖掘的项目的立项。在多规合一审查工程完成后,应公示规划建设规模、工程范围、建设周期等相关信息,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局,各区应根据我市城市规划,严格市政工程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阶段应加强占道施工期间的交通疏解、交通组织设计审查。凡一次性新改建、大修城市道路项目的,必须按规划要求设计,对地下管网及道路附属设施提出统筹规划建设要求,应同步考虑地下综合管廊和多功能杆建设,做到一次建成,一步到位。

  四、严控计划。市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局,各区应统筹编制和落实年度道路挖掘计划和年中调整计划。凡同一道路同期挖掘的工程,必须统筹一并实施,避免反复开挖,占用挖掘许可决定书由作出许可决定的机关抄送项目所在街道办。

  五、科学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局应统筹市政工程施工挖掘时序,对同一路段存在交叉施工的,必须督促建设单位协调施工时序,做到同期施工、统一恢复;对同一片区施工且影响市民交通出行的,必须统筹施工、分批挖掘。

  交通、水务、城管、地铁、电力、燃气、通讯(通信)等市政工程、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市政工程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应对设计方案、绿化方案、施工方案、交通疏解方案等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保证设计科学、选材合理、经济可行,并加强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避免边设计、边施工、边变更。

  六、提升标准。市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交通、水务、城管、地铁、电力、燃气、通讯(通信)等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督促工程各方主体严格落实相关标准;统一市政工程执法标准,完善市政工程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七、文明施工。交通、水务、城管、地铁、电力、燃气、通讯(通信)等市政工程、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主体责任,督导施工单位严格以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一)市政工程施工期间,应在工点围挡醒目位置做好施工信息公示告知,公示信息应至少包括:工程名称、参建各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信息、施工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及噪声等投诉举报电话。

  (二)严格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等标准要求,做到围挡、出入口等临时设施标准化,保证施工围挡连续安全牢固,并加强日常维护,确保统一整洁美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中午或夜间施工噪声许可和信息公开制度。居民区、学校、写字楼等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严禁中午或夜间进行高噪音作业。确需连续施工作业的,应经批准取得环保部门施工噪声作业证明,并至少提前二十四小时在受影响区域的显著位置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公布。

  (四)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易起尘物料以及砂、石等散料应使用合格防尘网100%覆盖,现场裸露泥地应采用绿植或合格防尘网100%覆盖,电力线路周边范围应消除防尘网外飘隐患,保障电力线路安全稳定运行;对干燥易起尘施工作业面,应采用洒水喷淋等湿式作业法进行施工。

  (五)加强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严格自检、互检、交接检查程序。各类设施设备、组件及材料进场,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各工序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加强对成品、半成品应质量保护。

  (六)强化既有地下管线保护,全面落实地下管线保护“6个100%”措施(动土前,100%探明地下管线;100%签订管线保护协议;土方开挖项目100%配备管线工程师;动土前,100%开展现场交底;100%制定管线专项保护施工方案;100%实施动土开工令)。

  八、保障安全。各区应成立道路挖掘协调工作组,负责督导道路挖掘区域内的交通疏解、交通安全等工作。对影响交通的重点问题和市民反映的焦点问题,及时开展调查了解和沟通协调,并派员现场协助交通疏导。

  市政工程项目依法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落实施工现场交通疏导和交通安全防护设置,定期巡查,发现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九、对标完善。交通、水务、城管、地铁、电力、燃气、通讯(通信)等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应适时组织对所有负责投资建设的在建市政工程进行全面排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违法文明施工要求以及未落实有关市政工程管理和技术标准、噪音扰民、扬尘污染防治不达标、违规占道和阻碍正常交通等情形要立行立改。建立倒查机制,对未按规范、规定实施占道施工导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十、严格执法。市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部门行业管理;各区应加强属地监管。

  市、区两级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适时组织开展市政工程施工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市政工程施工巡查和执法力度,对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零容忍”的执法原则,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违反第七条文明施工规定或落实有关技术标准、管理要求不到位的,责令依法停工整改,并依据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其他惩戒措施。

  十一、智慧监管。市住房建设局统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市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应加快推进监管平台行业模块开发,各区应主动对接推进市、区协同的区级监管系统,逐步涵盖水务、城管、交通等工程领域建设监管,实现全市建设工程智能化监管全覆盖,推进施工、检验、验收、移交等等阶段无缝衔接,尽量缩短施工占道影响,提升监管效能。

  市住房建设局、各区应积极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结合城市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电力、通信、燃气等管线全部入廊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效解决反复开挖路面、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

  交通、水务、城管、地铁、电力、燃气、通讯(通信)等市政工程、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创新市政工程施工工艺和工法。大力推广应用地铁特殊地段明挖工点全封闭施工工艺,不断优化市政工程顶管、箱涵顶进等施工工法,减少明挖开挖等施工扰民;优先应用工具式、装配式等施工技术,提升市政工程施工经济与社会效益。

  本措施自2019年11月29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关于加强道路挖掘管理提升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水平的若干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一、目标任务和依据

  为加强道路挖掘管理,减少市政道路工程无序开挖和施工扰民,进一步提升全市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水平和质量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道路挖掘管理提升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水平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背景和必要性

  近两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城市质量提升年”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系列专项整治。经各方共同努力,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场内标准化、场外景观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大力提升我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但近年来,为提升城市生活品质,我市不断加大治水提质、道路交通、市政管线、品质提升等市政工程建设力度,特别是2018年以来,上述相关工程建设涉及的占用道路比例大幅上升,办理占用道路路政许可事项明显增多,道路反复开挖现象有所加剧,对市民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存在超时间、超面积占道施工影响行人、车辆通行,占道施工围挡脏污、破损影响市容,现场垃圾、污渍、扬尘、噪音等处置不当扰民等诸多问题。

  (一)占用道路建设施工规划引领不足。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布局规划、交通专项规划、水电气市政管线专项规划、污水管网规划等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经营管理主体负责编制,各区政府编制区级综合交通规划等,各层次、各专业规划在空间布局等方面统筹协调不足;另外随着我市城市建设超常规快速发展,部分组团或片区的规划稍有滞后,规划的前瞻性、稳定性也显不足,无法有效预先指导相关管网规划建设,导致部分工程需反复占用道路施工。

  (二)占道施工项目实施主体多样。按资金来源划分,项目分为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按项目行业划分,涉及道路开挖的项目有交通、水务、电力、电信、燃气、绿化等六大类。项目资金来源不同、行业划分不同,项目主体多样,各项目主体按各自计划组织实施,部分交叉项目缺乏统筹各自建设导致道路反复开挖。

  (三)项目建设计划各异。由于项目建设和实施主体多样,相关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缺乏衔接进度不一,各项目实施过程中又划分多个标段推进,因此项目建设计划各不相同未能做到无缝衔接,难以统一建设工期,个别道路反复开挖现象较为突出。

  (四)建设协调管理机制未健全。项目建设涉及规划、立项、建设、运维多个部门,目前在涉及道路挖掘施工方面的规划、立项、建设、运维等综合协调管理机制尚未健全,导致在推进道路、地下管线等点多线长面广的线性工程时容易形成碎片化管理。

  (五)城市建设客观需求巨大。我市正处于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质量提升的大建设时期,交通、水务、电力、电信、燃气、绿化等各行业新建项目需求大幅增加。同时我市现有道路市政管线等设施多为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建设,建设标准较低老旧设施较多,大量设施与现有规划、标准不符,基本已到大规模改造提升时期,城市基础设施品质提升迫切,客观上导致道路开挖需求增多。

  三、主要思路和内容

  《若干措施》共十一条,主要通过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坚持规划引领与立项统筹、计划管理、科学施工相结合,并从加强统筹、合力推进、统一规划、严控计划、科学组织、提升标准、文明施工、保障安全、对标完善、严格执法、智慧监管等共11个方面提出工作措施,致力于解决道路反复开挖问题。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立健全市政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机制,合力推进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水平提升。一是建立以城市道路建设管理为核心、地上地下管线统筹协调的市政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相关管线建设管理运营企业等组成,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市政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水、电、气、路、管等工程建设的综合规划、建设计划等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有关市政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二是在联席会议的统筹下,各部门、各单位加强沟通协调,打破行业壁垒,消灭信息孤岛,同心协力,共同抓好抓紧落实,共同推进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水平的提升。

  (二)着力强化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引领。加强地下管线测量普查,提高地下管线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充分利用“多规合一”平台及相关规划成果,完善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提高地下管线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稳定性,指导协调管线单位结合道路开挖计划制定地下管线近期实施计划。

  (三)严格控制道路开挖建设的计划衔接,科学组织开展施工。一是编制和落实道路开挖年度计划,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物理空间关系,做好道路开挖年度计划与各地下管线建设计划统筹协调,凡同一道路同期开挖的工程,应统筹一并实施。二是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统筹市政工程施工挖掘时序,对同一路段存在交叉施工的,各建设单位必须协调施工时序,做到同期施工、统一恢复;对同一片区施工且影响市民交通出行的,必须统筹施工、分批挖掘。各建设单位在市政工程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应对设计方案、绿化方案、施工方案、交通疏解方案等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保证设计科学、选材合理、经济可行,并加强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避免边设计、边施工、边变更。

  (四)大力提升占道开挖施工的组织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标准规范。住建、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交通、水务、城管、地铁、电力、燃气、通讯(通信)等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统一市政工程执法标准,完善市政工程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二是明确施工现场信息公示,做好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工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严控噪声、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质量控制与地下管线保护。三是建立道路挖掘协调工作小组负责制。做好重点片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现场交通组织,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安全。

  (五)严格规范开展占用市政道路工程管理执法。严格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住建、交通、水务等各建设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各区加强属地监管,不断加大市政工程施工巡查和执法力度,实施组织开展市政工程施工专项整治行动,对在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零容忍”,对违反文明施工的相关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涉及失信行为的纳入全市信用惩戒管理。

  (六)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应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各区主动对接市级平台,逐步实现全市建设工程智能化监管全覆盖,推进施工、检验、验收、移交等阶段的无缝衔接,不断提高工程监管效能尽量缩短现场施工占道工期,实现占用道路施工的智慧监管执法。

  (七)加快推进城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大力推广新工艺新工法。一是积极推进城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实施,结合城市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电力、通信、燃气等管线全部入廊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效解决反复开挖路面、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二是大力推广新工艺新工法,优先使用装配式技术,优化工程顶管、箱涵顶进施工方法,减少现场明挖等扰民工法,不断提高占用道路现场施工的科学管理水平,提升市政工程施工经济与社会效益。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查阅。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自深圳发布、深圳特区报、深圳交通、晶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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