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龙岗、宝安、光明、龙华、坪山再出手!减租、减息,真金白银放大招
南山区:“十二条”企业专项支持政策出炉
真金白银放大招!
疫情当前,为切实解决企业因疫情面临的实际困难,与企业共渡难关,在落实中央、广东省、深圳市有关扶持措施基础上,南山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并于2月9日上午10时正式发布《南山区携手企业勠力同心共渡难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专项支持措施》。
南山区
关于携手企业勠力同心共渡难关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
专项支持措施
减免企业租金负担
01
区政府、区属国企物业
对符合条件的租户企业,免除2020年2月份、3月份租金。(责任单位:区国资局)
02
鼓励辖区股份合作公司
参照区政府、区属国企物业的免租措施对租户减免租金,对2020年2月至3月期间,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股份合作公司,在2020年股份合作公司支持政策和其他支持政策中予以侧重考虑。(责任单位:区国资局)
03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运营机构
参照区政府、区属国企物业的免租措施对租户减免租金,对2020年2月至3月期间,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园区运营机构,按照实际减免租金的50%予以专项支持,单个园区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04
实施商业企业租金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住宿、餐饮、零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承租社会经营用房的,按企业2020年2月至3月期间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提供专项金融支撑
05
对2020年2月至4月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按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70%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06
2020年2月至4月期间,为辖区企业贷款融资产生的担保业务提供风险分担,按最高50%的比例为合作担保机构分摊风险,最高代偿金额3000万。(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07
鼓励辖区金融机构为受疫情影响企业开发特色金融产品、设置专项信贷额度、给予专项利率优惠、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予以还款展期宽限、减免罚息等支持,对力度较大、效果明显的,通过2020年专项资金给予支持表彰,并在后续合作中予以优先考虑。(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
保障物资稳定供应
08
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对辖区生产有关应急防疫物资的企业,按其2020年2月至4月合计产值较去年同期产值增长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专项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疫情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出现产能过剩的,区政府优先考虑采购其产品供给辖区医疗机构或作为战略储备物资。(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采购招标中心)
09
保障市场生活物资供应,对2020年2月至4月期间保障居民粮油、肉类、蔬菜等民生必需品日常供应的限额以上批零企业,按照企业上述物资采购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专项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10
对按政府要求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辖区“四上”企业,按其2020年2月份企业实际缴纳社保金额的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11
保障区内企业用人需求,由政府出资委托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免费为辖区企业开展公益线上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12
对于辖区企业通过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慈善组织无偿捐赠的疫情防控资金支出,可凭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在当期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全额扣除。(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南山区税务局、蛇口税务局、前海税务局)
温馨提示
★本政策与南山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可重复享受。
★对上级政府出台的防疫期间相关专项扶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叠加享受本区政策。对上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最大限度支持企业。
★本政策由南山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
附件
●相关限制条件解释 ●
一、第1条、第2条、第3条中“符合条件的企业”是指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属于南山区“四上”在库企业;③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一是有违规转租分租、拖欠租金的行为;二是不遵守省政府延迟复工通知的要求,不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返乡返深统计,对阻断疫情不积极不作为。
二、第1条、第2条、第3条中物业对象为园区物业,包括办公、厂房、商业及配套物业,不含住宅;
三、第3条中“符合条件的园区”是指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园区业主(产权)方不是区政府、区属国企;②园区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③园区属于国家、省、市、区相关部门认定的有关园区。
四、第4条中“符合条件企业”是指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属于南山区“四上”在库企业;③在南山辖区范围内承租社会经营用房的。
(注:本政策的支持对象为辖区受疫情影响较为直接的重点行业企业和对疫情防控做出较大贡献的企事业单位、机构。)
2月9日上午10时
区委宣传部、区工信局、区政数局
采取“政企面对面”和“新闻面对面”的形式
通过“南方+”直播和现场连线多家企业
第一时间发布和解读扶持政策
回答企业关心的问题
发布花絮
●区工信局局长王殿甲接受访谈解读●
记者:
今天,我们邀请到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王殿甲来为大家解读《南山区关于携手企业勠力同心共渡难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专项支持措施》的制订背景,以及具体的政策措施。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牵动了各行各业的心,也让广大中小企业主非常揪心。我们看到,南山区主动作为,出台了《关于携手企业勠力同心共渡难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专项支持措施》,您能先为大家介绍下这项政策出台的相关背景吗?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王殿甲:
企业是南山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这次疫情突如其来,众多企业被动停工停产,却还需承担高昂的运营成本,原本就生存艰难的中小企业更加深陷水深火热。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做好“六稳”工作,我们深入企业调研,广泛听取企业呼声,共收集了2142家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反馈的复工及经营情况和面临的困难问题。
根据调研了解的情况,我们针对目前企业最关注、最紧迫的问题精准施策,从租金减免、金融支撑、保障物资稳定供应和援企稳岗几个方面,专门出台了《南山区关于携手企业勠力同心共渡难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专项支持措施》,提出12条过硬措施,切实解决企业因疫情面临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共同抗“疫”,共渡难关。
记者:
刚刚听您提到租金减免,的确,近段时间,网络上对于减免企业租金的呼声非常高,您能不能具体介绍下南山区在免租方面的措施呢?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王殿甲:
首先,我们充分发挥区政府带头作用,由区政府、区属国企物业对符合条件的租户企业2月、3月两个月的租金进行全额免除,预计可为相关企业免除租金约1亿元。
其次,广泛发动辖区股份合作公司和社会园区运营机构,鼓励其参照区政府、区属国企物业做法,免租户两个月租金,对实施免租的股份合作公司和社会园区运营机构给予政策支持。
此外,我们还将按规定对辖区住宿、餐饮、零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2月-3月期间承租社会用房所实际支付的租金,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我区内共有规上零售、住宿、餐饮企业648家,预计将提供租金补贴超过5000万元。
记者:
听您的介绍,南山区的免租政策确实诚意十足,干货满满,相信将为企业减轻不少租金压力。刚刚还听您提到了金融支撑方面也有一些支持,那么在这方面,我们的政策又提出了哪些措施呢?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王殿甲:
受疫情影响,企业既存在现有贷款利息还款难的困境,又面临资金链紧张,急需融资新资金的问题。为此,我们提出了3条具体举措。
一是实施专项贷款贴息。对2月-4月期间,获得新增贷款或贷款展期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贴息支持。
二是引导担保机构发挥资本撬动作用,向企业输血。在2月-4月期间,对为企业贷款融资提供担保的合作担保机构进行风险分摊,最高代偿金额3000万元。
三是鼓励辖区金融机构为受疫情影响企业开发特色金融产品、设置专项信贷额度、给予专项利率优惠、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予以还款展期宽限、减免罚息等支持,多渠道减轻企业资金负担。
记者:
打好疫情防控这场硬仗,除了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问题,物资的稳定供应也至关重要。在这一方面,我们又是如何支持企业的呢?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王殿甲:
保障物资稳定供应,我们主要考虑了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要保障应急防疫物资,通过支持辖区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来增加供给。我们将对这类企业在2月-4月期间产值增长的部分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可获得奖励500万元。同时,为打消企业对疫情结束后产能过剩的顾虑,提出区政府优先考虑采购其产品供给辖区医疗机构或作为战略储备物资。
另一方面,要保障市场生活物资的供应。我们将对2月-4月期间,保障居民粮油、肉类、蔬菜等民生必需品日常供应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记者:
还有不少企业提出,员工停工停产期间,高昂的人力成本支出也是企业的一大负担,但如果通过裁员减负,又将导致员工失去基本生活保障,影响社会稳定。此外,因防控疫情需要,人员流动受阻,招工难也成为企业一大痛点。对于这些两难困境,南山区有什么办法帮助企业吗?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王殿甲: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专门制定了援企稳岗的3条举措。
一是通过减轻企业社保支出负担,鼓励企业稳定用工岗位。对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辖区“四上”企业,按照其2月份实际缴纳的社保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可补20万元。
二是全力保障辖区企业的用人需求。由政府出资委托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免费为辖区企业公益开展线上招聘活动。
三是鼓励辖区有条件的企业携手抗疫献爱心,对于辖区企业无偿捐赠的疫情防控资金,在当期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全额扣除。
记者:
我们了解到,为了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广东省、深圳市也相继出台了支持政策。那么企业享受了南山的政策,是否会影响到企业享受上级政府的支持政策呢?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王殿甲:
不会影响,这些政策都是可以叠加享受的。另外,这些政策与南山区出台的《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也是可以叠加享受的。我们将最大限度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记者:
2月10号开始,企业就要陆续复工了,请问南山区在返工潮带来的防疫压力方面,有什么防控措施吗?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王殿甲:
近期,我们已经制定出台并公开发布了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要求企业在复产复工前提前报备,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四到位”条件后,方可复产复工。为便于企业复工报备,迅速开发了南山区疫情自主申报平台,企业关注南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即可进入平台,进行复工复产报备申请和报审进度、结果查询。
记者:
好的,非常感谢您为我们做出的详细介绍,让我们对这份政策有了全面的了解。面对疫情,迎“南”而上!这是一份有温度的政策,12条措施,条条切中企业痛点需求,我们不难感受到南山区政府服务企业的用心。
新闻多一点
●有关企业复工复产报备申请和报审 ●
近期,我们已经制定出台并公开发布了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要求企业在复产复工前提前报备,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四到位”条件后,方可复产复工。为便于企业复工报备,迅速开发了南山区疫情自主申报平台,企业关注南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即可进入平台,进行复工复产报备申请和报审进度、结果查询。
长按识别关注南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发生以来
每一天都牵动着无数人的心
抗击肺炎,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这群南山人却坚守在一线
致敬!!
阳光总在风雨后
南山,加油!
(来源:创新南山)
龙岗区:“惠企七条”助力企业顺利复产复工
2月13日,龙岗区出台《关于支持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复产复工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印发通知至有关责任单位,明确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开展复产复工,积极为企业提供复产复工政策指导和具体服务,鼓励企业、园区发挥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疫情,积极保障企业海外市场信用,全方位落实支持企业复产复工有关政策等七方面具体惠企举措,对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企业,全力帮助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接下来,小编带你
速览《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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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开展复产复工
✔区相关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实现服务下沉,全方位、全天候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指导和帮助企业认真落实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四个到位”要求,制定复产复工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全面开展复产复工备案工作,夯实复产复工基础。
✔指导和帮助企业加强员工健康管理,支持企业做好员工隔离观察和被隔离员工的权益保障、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积极为企业提供复产复工政策指导和具体服务
✔及时协助企业解决防疫物资紧缺、资金短缺、员工招聘、上下游产业链配套和物流配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有序推动企业安全稳妥复产复工。
✔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需求摸查和供应。落实龙岗区《关于促进应对新冠病毒防控应急物资供给的若干措施》,提升全区应急物资供给总量。结合口罩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具体需求,协调帮助企业对接防控物资供给渠道,并按照全区现有和潜力产能制定实施全区疫情防控物资供给方案,在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和发挥市场作用的基础上加大供需统筹,对因缺乏相关物资导致复工困难的企业给予积极支持。
✔积极降低企业疫情防控期间融资成本。对区内“四上”企业在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其新增贷款之日起3个月内实际发生的利息额给予全额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鼓励企业、园区发挥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一)支持企业、园区落实《深圳市企业复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控制指引》要求,做实防控疫情主体责任,设立单人单间或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复工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没有发生感染疫情事件的,由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给予“四上”企业一次性奖励:
☞年产值超50亿元的工业企业奖50万元,超30亿元不超过50亿元的工业企业奖励30万元,超10亿元不超过30亿元的工业企业奖励10万元,超亿元不超10亿元的工业企业奖励5万元,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2万元;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奖励2万元;
☞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奖励2万元,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2万元。各街道办牵头,对符合同样条件的其非“四上”中小微法人企业,给予每家3千元的奖励。
✔支持园区为无法达到自行隔离条件的企业设立独立房间或临时单间实施隔离观察,并按照设立的每个单间或独立房间给予园区每个月300元的补贴,单个园区的补助额累计不超过5万元。
✔各街道办安排符合防疫条件的场所,对辖区内企业自身或所在园区均不具备隔离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员工进行兜底性的集中隔离观察。
✔对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的防疫工作予以支持,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辖区农贸市场或超市通过采购专业消杀公司开展防疫消杀的,可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 50%给予补贴,单个市场或超市累计补助额不超过10万元。
支持企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
✔制定龙岗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企业突发疫情劳动关系稳控专项应急方案,引导企业在发生重大疫情的情况下开展妥善处理和安置,维护社会和谐劳动关系。
✔对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且在疫情防控期间未因欠薪、搬迁、停工、裁员等引发员工在厂区聚集或越级到街道及以上上访的企业,2020年底择优评出200家,授予其龙岗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称号,每家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并纳入全区诚信体系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支持企业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疫情
✔所有企业包括已复产复工企业、已完成复产复工备案但未正式复产复工的企业,如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疫情方面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辖区街道办或卫生健康、疾病防控等部门报告,并按企业应急预案处置,对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
✔集中隔离场所为政府特定场所,或设在企业及企业所属园区内部的场所,也可采用企业外包酒店等形式。
✔企业在外自行设置隔离场所的,可给予企业专项补助,标准为每个隔离员工100元/人/天,单个员工的补助期不超过14天,单个企业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积极保障企业海外市场信用
✔因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按时交付海外订单的企业,在相关订单中存在疫情等不可抗力条款的情况下,可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协助企业向市贸易促进委员会申请出具不可抗力证明,并加大服务力度促进企业渡过产能危机。
全方位落实支持企业复产复工有关政策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延缴社保、延期缴纳和减免税款等支持企业复产复工的有关政策,让更多的企业受益,共同营造更加良好的复产复工环境。对上级政府出台的防疫期间相关专项扶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叠加享受本区政策。
✔对上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最大限度支持企业。区政府后续出台实施的支持企业疫后恢复生产经营的政策,企业仍可享受。
✔本措施提到的有关资金预算,均由区财政统筹安排,符合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经区政府扶持资金联席会议同意,优先在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保障。
✔受本措施扶持的企业,其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必须均在龙岗区。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本政策由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这份龙岗“七条”
具体惠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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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区属国企减租1.4亿
与企业共克时艰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
也是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期
各行各业都在上下联动
越来越多的“好房东”宣布减租免租
共克时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经区国资领导小组同意
近日,宝安区国资局下发通知
对符合条件的承租企业及商户
免除2个月租金
减免时间可根据疫情情况适当延长
2月7日,深圳市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16条惠企扶持措施。宝安区于2月8日即制定出台《深圳市宝安区国资局关于区属国企减免租金与企业同心协力、共克时艰的通知》,第一时间推动国企减租免租惠企措施落地执行。对符合条件的承租企业及商户按要求减免租金,展现区属国企责任与担当,切实支持实体经济。
对于承租区属国企经营用房的企业
凡是注册地及纳税地在深圳市
没有拖欠租金、没有哄抬租金
和提高水电、公摊行为
和其他违反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的
承租企业及商户均可免除2个月租金
《通知》还要求与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人
签订减免协议
确保减免租金必须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落实到实体企业、实体经济
据初步测算,此次减免行为
将惠及承租人1500余户
减免租金预计1.4亿元左右
记者也采访了宝实物业的承租企业
他们纷纷表示对区属国企
减免2个月租金的举措表示暖心
犹如雪中送炭帮助他们度过寒冬
企业普博医疗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工人不能及时复工,供应商上下流也还未就位,公司在员工工资、企业税收、房租等方面存在很大的资金压力。
“非常感谢宝实物业在疫情这段时间,对我们实行2个月的租金减免,为我们舒缓了一定压力,作为承租企业我也感到非常暖心,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仗。”普博医疗董事长赖春红说。
来源:宝安日报、宝安区国资局
疫情之下,
光明推出9条措施助企业应对用工难~
疫情影响下
劳动力流动严重受阻
如何帮助企业应对阶段性“用工荒”难题?
近日
光明区探索推出一条纾解之策
将集全区相关职能部门之力
扶持辖区企业共渡难关
2月13日,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出台《关于应对疫情支持空闲劳动力优化配置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据了解,该措施共包括建立空闲劳动力库、人力资源余缺调剂体系、用工需求动态对接平台、分类服务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的内容,所含具体对策共九条。据悉,这也是我市率先推出的保障企业用工措施。
““当前,复产复工已经启动,企业正在逐步有序复工。因疫情影响,复工企业的员工难以及时返岗;同时,部分企业尚未复工复产,员工居家待岗,造成社会空闲劳动力增多,供需不适配。”光明区人力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以问题为导向,探索推出上述措施,旨在更好地助力企业复产复工,促进居民充分就业。
小编了解到
光明区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光明区政府在线
“深圳光明”微信公众号等数据平台
与各街道、社区建立紧密沟通机制
精准查找区内空闲劳动力信息
建立相关就业需求库
在此基础上,分类收集区内已复工或准备复工企业,特别是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企业的用工需求,针对求职人员的意愿进行有效对接和适配。
具体而言,光明区将创新建立人力资源余缺调剂体系,鼓励未复工企业特别是餐饮、旅游、住宿、建筑、交通运输、教育培训、影视剧院等短期未有复工计划的行业企业,组织富余劳动力向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有序流动,通过互助合作用工、中短期上岗等方式调配人力资源,缓解用工矛盾;同时,鼓励防护用品生产等短期用工需求激增的企业,采取非全日制用工等方式,吸纳留居深圳的待岗待业人员。
此外,对于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短期内不具备开工条件、涉及裁员的企业,光明区将加强监测,协调其提前与用工需求迫切的企业进行沟通对接,帮助下岗员工重新就业。在此期间,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将建立分类服务保障机制,充分保障重新上岗员工的合法权益。
想知道“措施”还谈到了
哪些用工、就业政策吗?
以下是“措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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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关于应对疫情支持空闲劳动力
优化配置的若干措施
一、建立空闲劳动力库(一)尽力查找空闲劳动力资源。对接疫情防控指挥部政务综合组,了解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就业现状,联系街道、社区对现居光明的留深无业、留深未复工、返深已过观察期等三类人员进行跟踪,建立好求职人员信息台账。
(二)利用科技信息手段进一步挖掘空闲劳动力,充分利用深圳市统一政务服务“i深圳”APP、深圳光明微信公众号、12345服务热线、光明区政府在线等平台收集有就业需求的人员信息。
(三)建立疫情期间就业需求库。与信访、街道、社区、定点隔离中心等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对空闲劳动力进行动态跟踪,对存在就业需求的人员建库登记。
二、建立人力资源余缺调剂体系(四)鼓励支持探索灵活用工模式。鼓励未复工企业特别是短期未有复工计划的餐饮、旅游、住宿、建筑、交通运输、教育培训、影视剧院等行业企业组织富余劳动力向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有序流动,缓解特殊时期劳动用工矛盾。同时积极引导企业灵活调剂用工,鼓励通过互助合作用工或中短期上岗等方式调配人力资源。
(五)对于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短期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企业,加强用工监测,涉及裁员的,提前做好对接工作,引导其主动与用工需求迫切的企业进行沟通协调,帮助下岗员工重新就业,做好妥善安置工作。
(六)对短期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可采取非全日制用工等方式吸纳留居光明的在家待业、失业及因疫情影响无法复工的人员。
三、建立用工需求动态对接平台(七)分类收集已复工或准备复工企业,特别是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企业的用工需求,针对求职意愿进行有效配对,促进劳资双方沟通交流,提升劳动力适配程度。
四、建立分类服务保障机制(八)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近期无法复工企业的宣传指导力度,引导其鼓励员工在疫情防控期间与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建立劳务关系,消除员工对相关法律风险的疑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九)重新上岗的劳动力须为长期在深或解除医学观察、结束居家隔离人员。长期在深人员须凭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提供的用户近期轨迹办理入职,解除医学观察、结束居家隔离人员须凭《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或《结束居家隔离告知书》办理入职。(来源:深圳光明、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龙华发布“11条措施”助力企业应对疫情
龙华区
关于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工作要求,支持我区企业积极应对疫情,以及由此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1. 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
及时科学评估、精准施策。对重大事项,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进行专题研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导致发生重大生产经营损失的百强企业,予以“一企一策”支持。保障企业用水、用电和用气,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
2. 加大疫情防控物资企业生产保障力度。
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对采购区内企业生产的疫情防控物资产品,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前支付物资货款;对通过采购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设备有效形成产能的企业,按其采购设备总额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支持;防控疫情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增加产能的项目,优先纳入技改扶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 鼓励租金减免。
对承租区政府、区属国企物业的企业,减免承租企业2个月(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租金;鼓励社区股份公司、工业园区、写字楼业主等各类业主,为延迟复工的企业和租户减免租金,对实际减免租金达100万元及以上的业主,予以实际减免租金总额20%、最高200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4. 加强企业的金融服务保障。
全力支持区内重点保障企业,对纳入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区内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百强企业,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其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贴息支持;申请我区合作担保机构信用担保产生的担保手续费,按其实际支付手续费的50%,予以总额最高20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创新局)
5.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落实国家、省、市延期缴纳和减免税款的有关政策与规定。对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企业,税务部门为企业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提供便利,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税务机关将依法、快速办理;对“定期定额”户,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及时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责任单位:龙华税务局)
6.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缓缴、返还等有关政策与规定;企业对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的职工支付工资待遇,而获得省、市补贴的,按上级补贴企业金额的50%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市社保局龙华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市医保局龙华分局)
7. 支持科研机构、企业开展项目攻关。
对在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疫苗、治疗性抗体及抑制剂等预防及治疗药品和诊疗设备开展研发的科研机构、企业,获得国家、省、市扶持的,按照国家、省、市扶持金额的50%,给予最高8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的资助(同一项目获得多级资助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资助);未获得国家、省、市扶持,但其研究成果或产品在我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过程中推广使用的,给予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8. 园区按要求设立临时隔离场所。
严格按照《深圳市企业复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的要求,为企业设立员工餐厅,以及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的园区,对每个单间、独立房间给予园区每天50元补贴。每个园区最高每月5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
9. 支持物业管理公司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卫生防疫部门以及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疫情防控指导。由街道、社区统筹,对工作在一线防疫的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力、耗材、支出予以一定的补贴;对主动配合政府落实防疫责任的物业方,在上级补贴的基础上,增加50%的补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
10. 营造良好执法氛围。
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强化涉企中介服务行为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疫情防控期间,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履职时,要实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11. 强化企业服务。
建立区领导走访服务挂点企业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复工后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协助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开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设立服务专线,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
本政策由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和国家、省、市政策重叠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政策申请指南和操作指引另行制定,适用期限暂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研究。(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圳市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10条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确保城区平稳运行,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特制定本措施。
1延期复工支持坪山区用工规模100人以上工业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至2月20日之后复工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延期至3月1日之后复工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助(以上年度十二月缴交社保数为准)。因疫情防控需要,在省、市、区相关规定时间之后,从疫情高发区返回深圳的员工,给予每人一次性1000元资助,由所在企业统一申报。
区人力资源部门搭建灵活用工调剂平台,支持未复工企业组织富余劳动力向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有序流动,缓解特殊时期劳动用工矛盾。
2租金支持对租用区政府以及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含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等)的企业,免除2个月租金;企业上半年每月租金可以延期三个月缴交。鼓励倡导辖区非国有企业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照国有企业做法,适度减免物业租金或协商延期缴交租金。
3金融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对自有资金不足,利用银行贷款采购原材料的企业,对新增贷款金额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持续开展“百行千人进万企”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等形式收集企业的金融需求,对辖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金融机构,本年度银政合作予以优先考虑。
4防疫支持疫情防控期间,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复同意复工的工业企业,自行购买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按照不超过100元每人的标准,对购买金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为保障企业员工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辖区农贸市场、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采购专业消杀公司开展防疫消杀的,按照实际费用的50%给予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02优化政府服务
5办税服务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对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企业,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6社保服务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可以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
7海关通关服务加工贸易企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紧急捐赠或被征用加工贸易货物的,海关可凭企业报告的货物品名、数量、捐赠(征用)单位等基本信息,予以登记放行,事后补办申报手续;因延迟复工造成加工贸易手(账)册超过有效期(核销周期)的,可以事后补充提交有关材料。
8行政服务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服务大厅开通双向快递服务,网上申报预审通过后,企业邮寄纸质申报材料,行政服务大厅寄回办事结果。简化2019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审核流程,2020年3月底前发放到位。
03鼓励企业科研攻关
9科研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坪山区企业在检测试剂、抗病毒药物研发等方面取得国家部委认定的重大技术突破,产品获得广泛应用,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一次性500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研奖励的项目,按照其获得资助的金额给予50%的配套奖励。以上奖励不重复享受。
10其他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应当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否则将取消获得坪山区相关产业政策资助资格。
本政策适用范围为注册地、纳税地均在坪山区的企业。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申请本政策资助奖励部分的,由区工信局负责审核认定,并向区财政局申请专项经费,当年申请,当年发放。
本政策由坪山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坪山发布)
一图读懂“盐田15条”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措施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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