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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坪山区2022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全攻略!

深圳梦 2023-01-03

超详细!

龙岗区2022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全攻略来啦~


@各位宝爸宝妈们
龙岗区2022年公办小一、初一
新生报名指南新鲜出炉啦!
5月30日9:00开始网上报名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具体报名时间:5月30日9:00—6月6日18:00


*温馨提示: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峰报名。


滑动查看↓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须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二、申请方法

1.志愿填报要求

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可填报四个志愿,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须至少填报两所民办学校,深圳户籍适龄儿童不作要求。


2.志愿填报规则

申请公办学校的,所填的第一个公办志愿必须是招生地段内的学校,其它公办志愿可从所属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各教育办服务范围见本指南“招生地段”);申请民办学校的,可从全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3.报名步骤

第一步:家长网上报名

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页面或者关注“深圳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点击“小一报名”。

“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页面链接:http://www.lg.gov.cn/bmzz/zs/


家长需完成:

① 凭适龄儿童身份证号填报报名信息,生成报名号和初始积分;

② 根据系统提示拍照或扫描上传学位申请所需的各项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注意:使用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特殊住房或祖屋申请学位的,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需按第一志愿学校通知要求,到校现场验核住房材料原件。)


第二步:学校初审

第一志愿学校对家长上传的资料、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若填报信息不规范或资料不完整,学校通知家长到校补交有关材料并现场审核。初审结束后,家长不得更换学位申请材料及修改报名信息。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① 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② 非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新生招生对象的;

③ 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④ 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属于第一个公办志愿学校招生地段的(若全部志愿填写民办学校,则须提供龙岗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三、积分类型及加分项

△ 点击查看大图


(一)有关加分项具体说明(所有加分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居住加分

① 计算起始日期:提交产权证的是产权证发证日期;提交房屋租赁凭证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如备案时间早于起租时间,按照起租时间开始计算)。

② 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4月1日。房屋租赁信息、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不计算居住时间加分。


2.社保加分

① 按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交月份的累计月数)计算。

② 计算方法: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1日,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个月加0.05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的,不累计双方,只计算申请学位时填写的一方。


3.学区户籍加分

① 计算起始日期:适龄儿童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且适龄儿童为学区户籍的,按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开始计算。

② 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4月1日。


4.优享加分

①试点学区。2022年,继续在麓城外国语小学——怡翠实验学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共享学区、贤义外国语学校——信义实验小学共享学区试行优享学区,即在共享学区内为每所学校再划定一个优享学区(优享学区具体范围见本指南“招生地段”)。

②计算方法。家长可选择所属共享学区内任意一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若第一志愿选择对应的优享学校,可获得2.5分优享加分,优享加分仅在本共享学区内有效。


(二)有关积分复核具体说明

适龄儿童的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并有核定积分后,方具备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向第一志愿学校提出复核申请。


因以下原因审核不合格的,学校不受理复核申请: 

① 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或查无此人的;

② 产权证证件号码不存在,或过期,或产权人不符合学位申请相关要求的;

③ 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证件号码不存在,或租赁用途不是合法住宅用途,或租房面积不是整套的;

④ 填报的居住地址与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所登记的地址不一致的;

⑤ 社保电脑号不存在或在审核期间中断社保缴费的。


 四、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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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一)关于居住材料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要求是合法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合法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

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并按特殊住房计算积分。


2.房屋租赁凭证:

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①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为一年以上并包含2022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及以前。

②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包含2021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


3.特殊住房:

① 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 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 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 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 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可以使用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非深圳户籍人员还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

①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

②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


(二)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应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深圳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并在2022年4月1日前已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满1年。


(三)关于港澳户籍材料

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回香港、澳门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未能提供有效回乡证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2022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时可暂缓提供,并在条件允许后再向录取学校补充提交。


五、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2019年起,龙岗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在此前未实施此项制度的片区,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受影响。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学生被公办学校录取后,将锁定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能使用该住房申请公办学校。


六、录取办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核定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即当学生的学区积分低于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积分线、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可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以此类推。


2.同一志愿同一积分的,按优享学区——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圳户籍顺序录取。


3.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的:

(1)深圳户籍类型以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产权证按照发证时间,学区户籍按照适龄儿童父母户籍迁入学区时间)。

(2)非深圳户籍类型以缴纳的社保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4.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知新学校、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道远学校实行一体化招生:学区内生源第一个公办志愿可从两个学校中选择某一学校进行填报,若未被该校录取,可继续参与另一学校积分排队;其它公办志愿可从龙城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5.无法按志愿录取的非深圳户籍,家长可咨询其它区有学位的民办学校或选择回原籍就读。


七、时间安排

△ 点击查看大图


八、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办法

1.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和录取办法与普通儿童学位申请相同。


2.不能适应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集体学习生活的龙岗区户籍智障、精神(自闭症)、肢体(脑瘫)类适龄残疾儿童,凭户口本、残疾人证、出生证、医院证明申请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小一学位。咨询电话:0755-89551919;0755-33293846。


3.龙岗区户籍的听障、视障类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咨询电话:0755-89468816。


1.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申请。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证件材料或未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的,符合条件的龙岗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龙岗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2.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请勿填写座机号码 )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联系方式,请务必留意短信(可能被某些软件拦截)内容并积极配合。


3.近年来,常有不法分子谎称可以帮助家长解决学位,以此向家长索要钱财,希望各位家长切莫相信不实许诺,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4.2022年,龙岗区将继续强化学位申请实际居住核查,特别是加大对深圳其它区户籍、非深户籍租房类别的核查力度,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居住材料。


5.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过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6.请家长留意申请学校的学位情况和自身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部分学校招生地段属于两个或以上学校的共同招生地段,该类型地段允许家长自由选择其中的一个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如选择学位紧张、学区积分录取线高的学校作为第一志愿,有可能出现因积分低而不被录取的风险。


7.在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中,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家长按时到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就读的学生,经民办学校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学位补贴。


8.被录取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及相关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其申请录取的学位,学校不予保留。


9.在资料复核至录取结果公布期间,家长不得申请删除已报名信息。


10.新生报到时,学校将收取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提前准备。


11.2023年申请学位的儿童少年,租住在有产权合法住宅类房屋(商品房)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应至少包含2022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租住在无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


招生地段和咨询电话


龙岗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和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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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

民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及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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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具体报名时间:5月31日上午9:00—6月6日下午18:00。


*温馨提示: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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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龙岗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二、申请方法


1.志愿填报要求

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少年可填报四个志愿,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须至少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深圳户籍适龄少年不作要求。


2.志愿填报规则

申请公办学校的,所填的第一个公办志愿必须是招生地段内的学校,其它公办志愿可从所属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各教育办服务范围见本指南“招生地段”);申请民办学校的,可从全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3.报名步骤

第一步:家长网上报名

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页面(http://www.lg.gov.cn/bmzz/zs/)或者关注“深圳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点击“初一报名”。家长需完成:

① 凭适龄少年身份证号填报报名信息,生成报名号和初始积分;

② 根据系统提示拍照或扫描上传学位申请所需的各项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注意:使用自建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军产房等特殊住房或祖屋申请学位的,在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需按第一志愿学校通知要求,到校现场验核住房材料原件。)


第二步:学校初审

第一志愿学校对家长上传的资料、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若填报信息不规范或资料不完整,学校通知家长到校补交有关材料并现场审核。初审结束后,家长不得更换学位申请材料及修改报名信息。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① 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② 非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新生招生对象的;

③ 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④ 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属于第一个公办志愿学校招生地段的(若全部志愿填写民办学校,则须提供龙岗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三、积分类型及加分项


△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一)有关加分项具体说明(所有加分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居住加分

① 计算起始日期:提交产权证的是产权证发证日期;提交房屋租赁凭证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如备案时间早于起租时间,按照起租时间开始计算)。

② 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4月1日。房屋租赁信息、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不计算居住时间加分。


2.社保加分

① 按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交月份的累计月数)计算。

② 计算方法: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4月1日,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个月加0.05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的,不累计双方,只计算申请学位时填写的一方。


3.学区户籍加分

① 计算起始日期:适龄少年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且适龄少年为学区户籍的,按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开始计算。

② 计算截止日期:2022年4月1日。


(二)有关积分复核具体说明

适龄少年的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并有核定积分后,方具备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向第一志愿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因以下原因审核不合格的,学校不受理复核申请: 


① 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或查无此人的;

② 产权证证件号码不存在,或过期,或产权人不符合学位申请的相关要求的;

③ 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证件号码不存在,或租赁用途不是合法住宅用途,或租房面积不是整套的;

④ 填报的居住地址与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所登记的地址不一致的;

⑤ 社保电脑号不存在或在审核期间中断社保缴费的。


四、申请材料


△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一)关于居住材料

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要求是合法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合法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

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必须是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少年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少年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并按特殊住房计算积分。


2.房屋租赁凭证:

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① 深圳户籍适龄少年。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为一年以上并包含2022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及以前。

② 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包含2021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


3.特殊住房:

① 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 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 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 适龄少年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 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少年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可以使用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非深圳户籍人员还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

① 深圳户籍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2年4月1日前。

② 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


(二)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少年应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深圳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并在2022年4月1日前已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满1年。


(三)关于港澳户籍材料

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回香港、澳门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未能提供有效回乡证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2022年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时可暂缓提供,并在条件允许后再向录取学校补充提交。 


五、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2019年起,龙岗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在此前未实施此项制度的片区,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受影响。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学生被公办学校录取后,将锁定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能使用该住房申请公办学校。


六、录取办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核定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即当学生的学区积分低于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积分线、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可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以此类推。


2.同一志愿同一积分的,按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圳户籍顺序录取。


3.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的。

(1)深圳户籍类型以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产权证按照发证时间,学区户籍按照适龄儿童父母户籍迁入学区时间)。

(2)非深圳户籍类型以缴纳的社保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4.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知新学校、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道远学校实行一体化招生:学区内生源第一个公办志愿可从两个学校中选择某一学校进行填报,若未被该校录取,可继续参与另一学校积分排队;其它公办志愿可从龙城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5.无法按志愿录取的非深圳户籍,家长可咨询其它区有学位的民办学校或选择回原籍就读。


七、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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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特殊少年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办法


1.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少年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和录取办法与普通少年学位申请相同。


2.不能适应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集体学习生活的龙岗区户籍智障、精神(自闭症)、肢体(脑瘫)类适龄残疾少年,凭户口本、残疾人证、出生证、医院证明申请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初一学位。咨询电话:0755-89551919;0755-33293846。


3.龙岗区户籍的听障、视障类适龄少年,凭户口簿、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咨询电话:0755-89468816。


九、温馨提醒


1.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申请。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证件材料或未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的,符合条件的龙岗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龙岗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2.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请勿填写座机号码)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联系方式,请务必留意短信(可能被某些软件拦截)内容并积极配合。


3.近年来,常有不法分子谎称可以帮助家长解决学位,以此向家长索要钱财,希望各位家长切莫相信不实许诺,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4.2022年,龙岗区将继续强化学位申请实际居住核查,特别是加大对深圳其它区户籍、非深户籍租房类别的核查力度,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居住材料。


5.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过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6.请家长留意申请学校的学位情况和自身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部分学校招生地段属于两个或以上学校的共同招生地段,该类型地段允许家长自由选择其中的一个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如选择学位紧张、学区积分录取线高的学校作为第一志愿,有可能出现因积分低而不被录取的风险。


7.在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中,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家长按时到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就读的学生,经民办学校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学位补贴。

8.被录取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及相关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其申请录取的学位,学校不予保留。


9.在资料复核至录取结果公布期间,家长不得申请删除已报名信息。


10.2023年申请学位的儿童少年,租住在有产权合法住宅类房屋(商品房)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应至少包含2022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租住在无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含当日)前。


招生地段和咨询电话


龙岗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初中招生地段和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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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

民办初中招生咨询电话及学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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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学疑惑该问谁为大家送上
教育局及各职能部门电话总有你能用上的~


深圳市教育局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电话:12345

不少家长反馈市教育的电话0755-82661331一直打不通,其实早在21年6月份市教育局就已经发布通知,表示原对外咨询投诉的电话已经并入深圳市12345便民热线。所以,想直接咨询市教育局的家长别再打错电话啦!


龙岗区01◢ 龙岗区教育局教育局基础教育科:89551962布吉教办(吉华):28280054横岗教办(园山):28864823龙岗教办(宝龙):84812319坂田教办:89373376南湾教办:89208580平湖教办:85238746龙城教办:89916853坪地教办:8409205502◢ 龙岗区各街道行政大厅龙岗区社区网格管理办公室:89916648平湖街道行政服务大厅:85238689南湾街道行政服务大厅:28706851横岗街道行政服务大厅:28605375龙岗街道行政服务大厅:84802493龙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28902382坪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84214831布吉街道行政服务大厅:28539257坂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89586187吉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28259000园山街道行政服务大厅:84264114宝龙街道行政服务大厅:23255481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南方+、深圳新闻网)





坪山区2022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2022年坪山区义务教育招生

继续实行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

统一管理  统一平台

同步进行


公办小一、初一年级

学位申请网上报名时间

从5月30日(星期一)

至6月6日(星期一)


民办小一、初一年级

学位申请网上报名时间

从5月30日(星期一)

至6月27日(星期一)




一、温馨提醒

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

http://www.szpsq.gov.cn/psjyjjcjyk/

点击“公办小一报名”“公办初一报名”“民办小一报名”“民办初一报名”通道,或登录“深圳坪山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通道报名。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所有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所有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一)公办学校志愿填报

坪山区公办学校学区划分为:单享学区、大学区两类。单享学区指学区内仅有1所公办学校,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该公办学校;大学区指学区内有多所公办学校,填报志愿时学区内的多所公办学校必须全部选填,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地址选择所属学区内公办学校,不能跨学区选择公办学校。

申请公办小一、初一学位时,可在“公办小一报名”或“公办初一报名”通道内同时填报全区任意1-3所民办学校。

(二)民办学校志愿填报

已在“公办小一报名”“公办初一报名”通道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的,无需再次在“民办小一报名”“民办初一报名”通道填报。申请坪山区民办学位的,需符合坪山区民办学校就读条件,在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结束前,直接登录“民办小一报名”“民办初一报名”通道,填报全区任意1-3所民办学校。

自2022年起,坪山区不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一律不得招收非坪山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2022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将验核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信息,填报民办学校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必须在2022年5月29日前(含当日)完成。

坪山区民办学校将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类型(坪山区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非深户籍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深缴纳社保时长从高到低录取。

(三)关于二次补录

1.全区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参加第一次报名;如第一次报名被录取,不能参加二次补录;如第一次报名被录取但自愿放弃学位,视为已安排学位,不能参加二次补录。

2.二次补录的名额为全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第一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可跨学区申请。二次补录的对象为全区第一次报名通过公办学校学位申请资格审核,但未被录取的学生。二次补录仍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不同学位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二次补录名额录满为止。

(四)关于学位供给情况

2022年秋季学期坪山区小一、初一公民办学校学位总供给充足。但部分学区公办学位紧张,无法满足全部需求。家长在填报志愿时,要同时考虑填报合适的民办学校。



二、学位申请条件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在学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在学区内居住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备注: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初中的,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初一学位。



三、学位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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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类学位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户籍材料,住房材料。

(二)非深户籍儿童、少年:户籍材料,住房材料,社保材料,居住证材料。

(三)台湾籍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住房材料。

(四)港澳籍儿童、少年: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

4.社保材料;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五)外籍人员子女:外籍人员子女申请学位需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学位时按照非深户籍人员类型对待。

(六)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报名,并将学位申请材料(含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相关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

(七)军人子女:军人子女申请坪山区小一、初一学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报名,将学位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

申请坪山区小一、初一学位的军人子女,其父亲或母亲需在2022年5月31日前到坪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坪山区金牛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755-89322257)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含户主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房屋租赁凭证》、居住信息登记和《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含相关附件)、单位宿舍证明等任意一类;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五、学位申请材料具体要求

(一)户籍、居住证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含户主页)。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深圳户籍,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含户主页);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为非深户籍,提供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以及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含户主页)。

(二)住房证明材料

1.属于自有合法产权住宅类别:

(1)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具备家庭居住条件且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自有房产份额>50%),申请学位住房材料所标注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所标注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产权人需是父亲、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需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原件和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已购商品住宅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

(4)已购新售商品住宅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需完成合同备案手续)、缴款发票原件以及入伙通知书(商品住宅楼盘需通过住建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入伙通知书提交时间截止至网上报名结束前)。

2.属于租房类别:

(1)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租房材料,申请学位住房材料所标注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所标注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租住合法产权住宅,必须提交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初始发证日期”(签发日期)需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以前,有效期超过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不能以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

(3)租住无合法产权住宅,需在所租赁房屋进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登记日期需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并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详见附件)、授权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提供以下其中一种即可:合作建房协议(股份公司或社区盖章)、社区开具的房屋权属人证明、房屋购买合同(股份公司或社区盖章)、房屋的水费或电费清单、历史遗留回执(土地规划监察部门出具)等,以上证明均需有房主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非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查询,可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找到“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并上传到招生报名系统。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长本人在招生报名系统如实填写,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

(4)公租房需提供与住保部门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单位(非个人)向住保部门承租的公租房视为集体宿舍,须按集体宿舍类申请学位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如果没有合法产权住宅证明,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股份公司股份证;

(2)由股份公司开具的祖屋证明;

(3)至少提供该住宅2022年2、3、4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4.属于特殊房产类别的,包括军产房、集体宿舍、个人产权单身宿舍、集资房、统建楼、自建房、回迁房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住宅:

(1)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证明。

(2)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与该宿舍权属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①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②雇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即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③集体宿舍的权属证明。权属属于雇主的,提供雇主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属于雇主租用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提供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初始发证日期”(签发日期)需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以前,有效期超过2022年9月30日(含当日);属于雇主租用无合法产权住宅的,需进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并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授权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属于公租房的,提供雇主与住保部门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

④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该宿舍的集体宿舍证明。

以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该单位集体宿舍实际居住满1年,即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入住,需通过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集体宿舍权属证明、集体宿舍证明相互印证,要求上述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必须一致,如不一致的,则须出具所涉及单位、公司之间100%控股的工商证明。

(3)个人产权单身宿舍。指产权属于个人,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所标注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单身宿舍”的房屋。①若产权属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自有房产份额>50%),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②若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所在公司的集体宿舍,需按集体宿舍类申请学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4)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的,应出具加盖社区公章的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住房材料所标注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所标注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5)属于自建房类别的,应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提前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具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并且至少提供该房屋2022年2、3、4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申请学位住房材料所标注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所标注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6)属于回迁房类别的,需提供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5.其他说明:

(1)住房材料须为申报坪山区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具备家庭居住条件的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

(2)如果申请学位住房的产权人或承租人不是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需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原件和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若涉及提供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家长可在深圳市内任一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点、“深圳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或“i深圳”APP自行打印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打印时间在2022年5月1日后)。其中,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指的是打印的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显示有房产,但这类房产是新售商品住宅未发放入伙通知书,或房产用途是公寓、商铺、厂房等无法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

(三)社保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21年4月30日-2022年4月30日期间需连续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同时参保满1年),且学位申请时为在保状态。

1.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至少提供父母其中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和社保缴纳清单。

2.适龄儿童、少年随法定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社保卡以及法院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属于法定收养关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备注:

以上要求提交的各项材料,家长必须按照系统要求将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若涉及商品房购房合同,拍照或扫描上传个人信息页、房屋信息页和签署页即可。



六、学位类型划分和积分办法

(一)学位类型划分与积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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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分办法

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均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积分项目得分情况合计积分。

1.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的居住情况和加分情况进行积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的居住情况、社保情况和加分情况积分。

3.积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录取办法如下:

(1)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多人达到满分100分,按各项目累计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排名最后一位继续同分,录取原则为:

①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少年落户深圳户籍时间长者优先。

②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2)积分未达到满分100分而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录取原则为:

①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少年落户深圳户籍时长长者优先。

②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七、公办学校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1.公办学校填报要求: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地址选择所属学区内公办学校,不能跨学区选择公办学校。

2.志愿类型及填报范例

(1)大学区:

2022年小一实行大学区招生学校

①坪山实验学校、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组成大学区;

②六联小学、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组成大学区;

③金田小学、锦绣实验学校组成大学区;

④坑梓中心小学、锦绣实验学校组成大学区;

⑤龙田小学、锦绣实验学校组成大学区;

⑥同心外国语学校、外国语文源学校、东部湾区实验学校、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坪山学校、锦绣实验学校组成大学区;

⑦坪山中心小学、第二外国语学校组成大学区;

⑧坪山第二小学、东纵小学组成大学区;

⑨中山小学、新合实验学校、锦龙小学、日新小学组成大学区;

⑩汤坑小学改扩建项目(规划名)、科悦实验小学组成大学区。

2022年初一实行大学区招生学校

①坪山实验学校、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组成大学区;

②光祖中学与锦绣实验学校组成大学区;

③同心外国语学校、外国语文源学校、东部湾区实验学校、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坪山学校、锦绣实验学校组成大学区;

④坪山中学、第二外国语学校组成大学区;

⑤中山中学、新合实验学校、汤坑小学改扩建项目(规划名)组成大学区。

在志愿填报上,如果A、B两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两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可以选择2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如果A、B、C三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三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可以选择3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以此类推,填报志愿时,学区内的多所公办学校必须全部选填,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2)单享学区:只能选择住房所在学区范围内的一所公办学校。

注意:家长务必提前仔细了解网上申请、学校初核、部门审核、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子女的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以免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没有被意向的学校录取。

(二)录取办法

学位申请材料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才能参与积分排位。录取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不同学位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

1.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学校,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录取。

大学区遵循“先学位类型、后积分”,再结合志愿顺序的录取规则。如大学区范围内有A、B、C三所公办学校,则大学区范围内符合申请公办学位条件的学生须填报A、B、C三个公办志愿,计算机系统将大学区范围内所有审核合格的学生按照一类至六类的类别及积分进行总排序。在总排序基础上按类别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三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根据学生所填报A、B、C三个平行志愿顺序,首先将学生投给志愿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满,则投给B学校,B学校未录满则被B学校录取;如B学校已录满,则继续投给C学校。如此类推,直至各学校录满为止。

2.单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的原则,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八、重要提示

当前仍处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请家长积极配合,做好网上提交资料的相关准备,并按时完成提交。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请及时与所申请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联系电话及招生工作咨询点地址见文末表格。招生工作咨询点于5月30日启用,“材料初核”期间(6月7日-6月15日)不受理现场咨询,其余时间(工作日)对家长开放,具体工作时间、截止咨询日期以招生工作咨询点现场公布的信息为准。

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将直接影响最终验核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如果由于家长填写错误导致审核不合格等问题,由家长自行负责。

(一)时间提示: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志愿、拍照或扫描上传申请学位材料原件,否则将无法参加公办学校积分排位。

(二)申请材料提示:

1.拍照或扫描上传申请学位材料原件至招生报名系统。

2.申请材料不齐的,招生报名系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虚假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如居住证、《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社保等是否过期或停交。如果材料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资料审核不合格,将无法参加积分排位。

4.申请材料审核通过,意味着具备了参加公办学校积分排位资格条件,并不代表最终能够被公办学校录取。最终是否被公办学校录取,由公办学校提供学位数、学位类型及积分等因素综合决定。

5.家长报名申请材料提交后,审核结果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审核结果期间内上传提交复核材料。公示审核结果期内,除户籍材料能替换更改类别信息外,其他材料均不得替换,只能在原材料基础上修改信息有误部分。错过复核申请时间,将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6.对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的家庭,将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使用虚假材料或非真实居住造成无法被公办学校录取,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7.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利用擅自转租、互换、出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的,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资格,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住建部门严肃处理。

8.2023年申请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以租房类别申请的,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时间需在2022年4月30日(含当日)以前。

(三)学位房锁定提示:坪山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将继续实行学位锁定政策。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如适龄儿童、少年成功被坪山区公办学校录取并到录取学校注册报到后,将对该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所用住房进行学位锁定,小学锁定6年,初中锁定3年。如学位已锁定,该房屋不能被其他的家庭用于申请公办小学或初中。

(四)民办学校学费补贴提示:符合市政府《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办法》规定的,在坪山区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享受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补贴;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

(五)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提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生活的智力障碍、精神障碍(自闭症)、肢体障碍(脑瘫)类的坪山区户籍儿童、少年,凭户口本、住房材料、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坪山区特殊教育学校(坪山区坑梓街道人民西路139号,电话:0755-89459932,15118810856)报名,具体招生公告由坪山区教育部门另行公布,届时以公告为准。视障、听障类适龄儿童、少年请前往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深圳市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0755-89468816)报名。深圳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咨询时间为5月-7月,相关要求详见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网址(http://www.szyptx.net/),咨询电话:0755-89468832。

(六)收取儿童、少年预防接种证提示:按《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少年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7〕117号)要求,新生报到注册时,学校需收取《深圳市儿童、少年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自带儿童、少年《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就近社康中心接种点查验并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少年也可在“深圳卫健委”公众微信号,点击便民服务,进入打疫苗,选择入学查验进行查询打印。

(七)学位申请所需材料的相关模板:请关注“深圳坪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在新生入学指南中扫描二维码下载,或在坪山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官方网站(http://www.szpsq.gov.cn/psjyjjcjyk/)“文件下载”栏目进行下载。

本指南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坪山区教育局。


九、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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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2022年公办小学招生范围电子地图:

https://zsbm.szpsq.org.cn/visitpsgbxyxqdt

(备注:如电子地图与文字表述不一致时,以文字表述为准)。


▲点击图片可放大


坪山区2022年公办初中招生范围电子地图:

https://zsbm.szpsq.org.cn/visitpsgbcyxqdt

(备注:如电子地图与文字表述不一致时,以文字表述为准)。


十、民办学校及结对帮扶公办学校信息一览表

▲点击图片可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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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便民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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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委托书及特殊房产证明模板


附件1:《坪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入学申请-集体宿舍证明》

附件2:《坪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入学申请-集资房证明》

附件3:《坪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入学申请-祖屋证明》

附件4:《坪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军产房证明》

附件5:《坪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入学申请-自建房证明》

附件6:《坪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入学申请-统建楼证明》

附件7:《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




扫描二维码

可查询深圳市坪山区房屋学位情况查询


(内容来源:坪山教育)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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