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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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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摘编


空间交互效应、门槛效应与我国养老服务受益均等化


钟颖在《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20年第1期撰文指出,以2011-2017年我国大陆28个省份养老服务为研究对象,运用Barro无条件收敛分析方法和多维综合基尼不平等指数,进行养老服务区块链各阶段要素均等化现状的多维度综合测量,并采用空间面板数据模型,综合考虑空间交互效应和门槛效应,系统分析我国养老服务受益均等化水平的影响因素。研究显示,一是中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发展均等化”政策,完善和健全了各省份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了各省份各类型养老服务投入产出均等化水平,但养老服务受益均等化水平仍较低,基础医疗服务、学习教育服务和短期生活照料服务的地区间受益不均等程度较高,社团协会参与水平、学习教育受益水平和社区短期生活照料服务受益水平的地区差距未表现出缩小趋势;二是全国老龄工作信息化平台的建立,促使养老服务区块链体系形成了一种以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为目的的多阶段多要素服务网路,但地区间的交流合作、养老服务创新示范中心的经验推广学习仍停留在物质资源层面,未涉及核心的管理服务经验和资源配置技术,先进地区典型示范效应有待加强。三是由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均未建立健全机构养老基础医疗服务具体评估指标,机构养老的基础医疗服务仍处于自律状态,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未对其产生显著影响;空巢老人的社会参与意愿较低,本地区老人参与社会文体活动和学习教育活动的人数与老年空巢家庭率成反比,地区间空间溢出效应不显著;对社区养老的重视程度不够,各省份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均呈现出”重机构、轻社区”的特点,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未对其产生显著影响,经济欠发达省份的空间溢出效应更加显著,空巢老人是社区养老短期生活照料服务的主要需求者。因此建议秉持“发展型”养老服务宗旨,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均等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保障老年人的生存与发展权益,实现养老服务的公平共享,缩小地区差异,实现养老服务受益均等化。

国家机构改革的经验启示及法治逻辑


刘俊在《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20年第1期撰文指出,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旨在优化机构配置,转变政府职能,破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制约因素。结合机构改革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现实逻辑及国内外机构改革的特点,基本的逻辑结论是改革必须依法而行,在法治的轨道下渐进而动,这是我国历届改革积累的宝贵经验。大部门制通过对政府职能的优化配置嵌入在十余年的国家机构改革中,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政府的治理效能,但在新的时代要求下依然面临诸多社会问题。要破除阻碍改革的诸多羁绊,必须制定或修法法律法规,建构成熟稳定的法制体系,紧扣新时代的法治生态,才能确保改革的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国家机构改革一是要契合时机,跳跃时段的规律约束。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应遵循社会发展的规律、自然规律及宪政运行规律渐次推动;二是法治先行,尝试制度的灵活适用。机构改革应嵌入法治的维度前置或俱进,不能陷入先改革再寻求法律依据的倒置逻辑,应在宪法的统领下,根据今后时代凸显的特点进行相应的立法和修法工作,确保今后的机构改革孕于较为成熟的法治环境下进行;三是高屋建瓴,提升整体的战略高度。机构改革体现了继承性与创新性、历史性与阶段性的高度统一;四是要彰显魄力,破解传统的权益羁绊。改革犹如一场外科手术,是一场关于机构“物理形态”的解剖和权益“内在病理”的诊治。可以说,传统小部门制机构改革妥协于权力的约束。大部门制改革特别是当前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人民为中心,对传统的现有既得利益进行整合,重塑利益格局,改革力度大,程度深,辐射面广,举国可期。希望未来的机构改革不断取得新的建设性成果,谋福人民。

对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模式的比较研究


陈树文,侯爽靓在《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20年第1期撰文指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由于其服务的便利性和人性化已逐渐纳入到老年群体的需求范围中,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鉴于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阶段,面对公民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庞大需求,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解决这一现实问题。针对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居家养老服务购买方面的合作现状,文章建立了政府购买模式的比较模型,以探究不同模式下不同行为者的内在运作机制。该模型是通过两个维度建立的:一个是政府购买模式,根据前人已有研究分为:形式化模式、委托性模式和契约化模式;另一个是行动者网络理论指导下的内在运作机制,主要包括:问题化、招募、利益赋予、动员以及强制通行点。该模型将政府采购的外在形式与内在机制相联系,可以深入比较不同模式的优势和劣势,研究购买网络中不同行为者的互动行为,有助于进一步探索不同模式更适合于哪一种现实情境和制度安排,从而使政策的制定以及实时操作更具针对性或侧重点。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政府购买实践对政府与社会力量的合作理论提供了生动形象的回应,它表明合作中的每一个运行环节都十分重要,因此各个城市在进行政策实践时应根据自身的发展现状和能力进行选择,并根据政府购买行为者网络的内在运行机制不断调整,从而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国家在政府购买方面的政策导向是鼓励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因此深入剖析了不同模式的内在运作机制和关键环节,对各地方政府在执行购买行为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城市封闭社区的开放困境与转型进路研究


胡贵仁在《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20年第1期撰文指出,在城市化节奏高歌猛进和市场体制改革的大力驱动下,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态势日趋明显。其中,城市封闭社区作为空间转型重构的主要载体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日益受到各领域的重视。从实践进展来看,现阶段我国城市封闭社区的发展总体上体现了城市社会基层治理的制度变迁,但其所带来的空间效应却远未达到西方发达国家程度,社区精神、阶层排斥意识与公民社会等都尚未形成,某种意义上还只是社会贫富分化现象的外显。因此,通过全面探讨该类社区的空间特征,归纳其在空间开放过程中面临的多重现实困境。对于推动“破碎化”城市公共空间的加速整合,完善街区制落实推广的相关政策意见,建立健全现代城市社会治理制度体系等方面有着较为深远的现实性意义。作为现代城市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封闭社区已然演变为由国家行政力量、市场调节力量以及社会治理力量等多方主体综合作用的场域。总的来看,城市封闭社区的治理应在一定的制度变迁和体制转型语境下,运用相关研究方法,立足于封闭社区的相关空间特征,通过多重手段措施,从物质、社会、精神等三个维度来共同推进,以此探寻城市社会治理未来的变革方向。此外,政府部门也要将封闭社区的开放与街区制模式的推广二者紧密地结合起来,重点加强对市场、社会等治理主体的培育力度,促进各主体间的交流合作,进而实现其自治能力的提高。就现阶段我国具体国情而言,传统单一权力主导下的区隔分离式治理手段很难适应当下城市封闭社区转型开放的现实需要。因此,有必要以封闭社区的转型开放为契机,加快城市社会的治理变革及相关制度体系建设的步伐。这对于构建包容性的城市发展空间,推动政府、市场以及民众三者间的良性互动,强化城市治理的制度体系建设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高有着更深层次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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