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研究的第一步:如何确认一个社会现象有多严重?看理性数字还是理解社会心态?
文/高行云
首发时间:2022年3月24日
不管研究什么,你都可能提出“严重性”问题:
疫情到底有多严重?
人口拐卖有多严重?
战争风险有多严重?
犯罪问题到底有多严重?
X现象到底有多严重?
像疫情,你要确认这个严重程度,是地方病(Endemic)和传染病(Epidemic)还是全球大流行(pandemic)?
因为我们都知道,有些现象不能直接谈。所以你也在关心的这个议题。我会从社会科学哲学角度,以及犯罪率/犯罪严重度的问题,绕一下,切入。
- 1 - 如何确认一个社会现象有多严重?
因为我们做研究,往往要先确认这个问题是严重的,才是有研究意义的。但是这个“严重性”其实是个“严重程度”的问题,也是个“严重立场”的问题。二者经常交叉在一起。
比如方,犯罪率也好,疫情致死率也好,可能都没有得那么高,但是我们恐惧。我们的恐惧常常让我们觉得“想象中的犯罪率/疫情致死率”是更高的。因此,从我们的主观感知的这个立场上讲,严重度很高,但从统计数字上讲,又没那么严重。
这种情况让实证研究者很难办,因为实证研究会看的是数字,但社会心态和数字都不符合。其结果,是建立一种二分法:
研究者=理性的=看得清实际情况
被研究者=不理性的=看不清实际情况
这种预设往往成为很多研究的基础,因为研究者可能趋向关注那些“脆弱的群体”,以证实自己的观点。比如,在关于对犯罪率的态度与认知研究中,会特别关注老年人、女性,因为她们能够符合这种理性/不理性的二分法。
这背后涉及到社会科学哲学问题:
我们是研究者是专家,被研究者是常人(lay actor),我们要在多大程度上以他/她们的信念作为我们的研究判准,还是相信我们作为专家有超越于被研究者的地方
我们要相信以谁的“严重立场”下的“严重程度”观点作为研究成功的判准?
- 2 - 现象的严重性如何判断?以被研究者为中心
我们继续看“犯罪严重性”研究。你可以联系到疫情问题,有类似的道理。
如果我不再高高在上以“专家观点”和统计数字来压制老百姓的恐惧感,直接了解他/她们的严重性感知呢?
英国著名的犯罪社会学家Ian Taylor曾开创性地研究了曼彻斯特和谢菲尔德两个城市,使用了著名的文化马克思主义者Raymond Williams的“感觉结构”概念,希望站在被研究者立场理解“犯罪严重性作为一种主观态度”。1997年,Hollway and Jefferson两位社会学家进一步以精神分析的理论深入这条路径。她们发现了“恐惧的悖论”:实际风险最小的群体(尤其是老年妇人),反而对犯罪的感知最为担心。
为什么会这样呢?在对英格兰北部住民的访谈过程,二人发现:相较于其它的恐惧来源来说,犯罪议题像疫情一样,都是更加可追溯的(比如案件报道),也最为可控的。之所以说最为可控的,是从个人角度,是因为当一个人感到恐惧担心的时候,他/她们就很容易采取一些防范措施,比如疫情之下,人们减少出门、多戴口罩。因此,关于犯罪的恐惧和焦虑容易深入人心,进入潜意识,时刻提醒自己要做点什么。
Hollway and Jefferson教授也发现,这种焦虑感是和“社会角色失位”有关。比如,她们的受访者中,如一位叫Bob的老年妇人,之所以陷入这种“恐惧悖论”,是因为退休了,失去了社会角色,加上年纪较大,会在潜意识中形成“外面世界=恐惧的世界”的想法。
不过你会发现,这样虽然看似尊重被研究者/常人的想法,但实际研究者还是高高在上——凭什么你能判定她们的潜意识呢?在这般解说,好像她们的潜意识真的还就是“非理性”?
澳洲的犯罪社会学家Deborah Luption and John Tulloch希望进一步打破这种“理性=研究者=专家;非理性=被研究者=老百姓”的优势观念,希望打开老百姓的恐惧焦虑感形成的过程。详见她们发表在《英国社会学学报》(Britain Journal of Sociology)上的论文,《关于“犯罪恐惧感”的理论化:超越理性/非理性的对立》(Theorizing fear of crime: beyond therational/irrational opposition)。
她们同样采访了一些老年妇人,终于得到了这些被认为是不理性群体的“理性论证过程”。
比如,一位68岁的妇人Mae,生活在新南威尔士的小镇。和上面提到的Bob那位英国老妇人有类似的世界观——外面世界=恐惧的世界,要担心入室行窃等问题。然而,要解释这种犯罪恐惧感,要回到这位澳洲老妇人Mae的生命历程:为什么Mae最近几年形成了这种犯罪恐惧感,而几年前却没有呢?
通过这个对比性提问,你很难将“非理性”的本质直接扣在这类群体身上了。接着,两位作者发现,在受访前的18个月,Mae的爱人去世了。为此,Mae不再敢一个人看关于犯罪纪实的电视节目。接着,由于爱人去世,她的生活世界本来依靠丈夫关于外面世界的陈述,有更多的实际互动与观察,但现在变得更依靠报纸媒体。结果,媒体可能会抓眼球的报道一些消息,比如犯罪问题、毒品问题。由此,Mae形成了一套关于犯罪率和犯罪行为的媒体语言式的因果故事。比如,由于失业率上升,年轻人可能走上不轨之道。同时,Mae也联想到自己的孙子,也开始担心他们会染上越轨问题。
(Deborah Lupton教授)
另一位受访的老妇人Moira,也有类似表现,同样给家里安装的防盗门,对外面世界有所恐惧,认为犯罪率比实际数字更高。但是,她的问题却在于:为什么Moira一直有这种想法呢?
这要回溯到她的生命历程:作为南非的移民,她虽然来到了澳洲,但是依然保留了南非的生活经验与观察。她认为在南非,你总要关好门窗,应该犯罪率总是很高,出门就可能有风险。因此,即使到了澳洲,她还是没有摆脱这种习惯思维。
这些生命历程与故事,能够被简单地涵盖到“非理性”吗?恐怕未必。
作者指出,做“犯罪感”的研究,是要去理解被研究者/老百姓的诠释过程与意义建构,理解他/她们的推理方式。比如,Mae如何建立媒介渠道与生命历程的关系,Moira如何建立移民经验与犯罪问题间的延续性的观念。
回到开头的疑惑,当我们再做研究,总难免要问到“这件事情有多严重”这样问题的时候,究竟要站在谁的立场呢?
你作为研究者的外面观察与知识分析,很可能是和被研究者的心理感知是有所出入的。
外卖小哥是被算法宰制还是自主呢?
乡村振兴是被政府控制的还是村民积极的?
微博小粉红或饭圈女孩是不理性的还是有自己的诠释与推理逻辑?
我们要如何反思自己作为研究者的“优势视角”,也就要同样接受被研究者/常人有同样的反思力。
文献来源:
Lupton, Deborah and John Tulloch. 1999. “Theorizing fear of crime: beyond the rational/irrational opposition” Sociology50(3): 507-523.
* 这是Sociological理论大缸的第638期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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