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法院召开府院联动机制会议 磋商协调破产税务问题
为贯彻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解决破产程序中企业纳税信用修复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2022年1月17日下午秦淮区人民法院就审理破产案件中涉及的税务问题,与秦淮区税务局、破产管理人召开府院联动机制专题会议,讨论磋商如何共同为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企业纳税信用修复等提供有力的保障服务。
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方建国,区税务局副局长陆隽、法制科科长刘涛,区法院民二庭庭长褚爱芳以及税务经办人、法官代表、律师代表等参加会议。
会上,方专委首先对区税务局的各位领导来到秦淮法院交流指导表示了热烈欢迎,并就破产案件的审理团队、人员构成、案件特殊性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并简要介绍了近五年来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的审结数据、总体规律以及开展破产审判工作的经验做法等。方专委提出,对疑难破产案件中,如注销税务登记、税务滞纳金的缴纳减免、税务债权的申报等问题,希望与区税务局进行沟通交流,达成统一的工作思路。
陆隽副局长表示,2021年区税务局梳理了67户破产企业的税务债权申报,总计2846万税金,但由于信息交换的不畅通,部分律师对财税知识了解不多,导致部分企业无法顺利注销清税。除此以外,也存在清理破产企业资产时,发现有涉案不动产并未做过税务登记,导致资产无法变现清偿等多种问题。借此座谈联席会,希望能就破产案件中的税务信息查询、信用修复、税款追缴等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区税务局将会全力支持配合法院工作,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
破产管理人律师代表表示,目前针对“三无案件”一般采取简易注销的程序,在以后的工作中既会注重流程快捷也会着重审查税务问题,配合税务部门严厉打击逃税漏税行为,有相关税源线索也会及时上报税务部门。同时,管理人代表也提出,能否考虑将税收减免突破到破产和解、重整,最大限度使债权人得到清偿。
此次税务专场会议不仅优化了破产工作思路,创新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打破了破产管理工作信息壁垒,而且为秦淮法院与秦淮税务局磋商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与破产管理人定期良性互动,也有助于提升破产质效,查漏补缺相关问题。
秦淮法院将以此次专场会议为契机,后续与税务局、破产管理人将工作机制落实到位,真正推动破产企业有序清退,发挥服务营商环境的法治引领作用。
来源:民二庭
文字:别天舒
编辑: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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