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申请成功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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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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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背景
客户最初获准在2009年8月以第4级一般移民学生的身份进入英国。此后,我们的客户获准进一步居留,以便在2012年继续作为二级普通移民工作,为英国的担保雇主工作。2012年8月,我们的客户PBS家属获准进入英国加入她。2014年4月1日,我们的客户申请了延长逗留为TIER 2 移民签证,直至2017年2月28日。2017年1月10日,我们的客户提交了一份有效的无限期居留申请,以便在作为第2级一般移民与保荐人一起居住5年后继续工作。2017年2月23日,她的PBS家属提交了有效的居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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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周期
委托签约日期:2019.1.16
申请递交日期:2019.3.21
申请获批日期:2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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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申请材料清单:
杨女士及其配偶薛先生及其女儿赵女士就其在人权下的申请留在英国。
请注意,上述申请人的原始护照,生物识别卡,结婚证和子女出生证仍然在内政部,并且在他们的居留申请被拒绝后,由于他们的居留到期而未归还。
移民史
我们的客户最初获准在2009年8月以第4级一般移民学生的身份进入英国。
此后,我们的客户获准进一步居留,以便在2012年继续作为二级普通移民工作,为英国的担保雇主工作。
2012年8月8日,我们的客户申请PBS家属获准进入英国加入她。
2014年4月1日,我们的客户申请了延长逗留为2级一般移民,直至2017年2月28日。
2017年1月10日,我们的客户提交了一份有效的无限期居留申请,以便在作为第2级一般移民居住5年后继续工作。
2017年2月23日,她的PBS家属提交了有效的居留申请。
1971年“移民法”第3C条生效
2018年1月28日,我们的客户递交了(IN TIME)按时申请无限期居留申请,因为她不符合第6A部分第245HF(c)段规定的无限期居留要求而被拒绝作为第2级一般移民与她的PBS家属一起被拒绝移民规则,因为她的雇主的担保许可证已被撤销。
我们的客户于2018年2月13日提交了IN TIME申请,在收到内政部拒绝函后的14天内进行审查。
在2018年3月9日,我们的客户及其配偶收到了拒绝行政审查的决定。他们的女儿仍在等待她的行政复议决定,但她打算在提交人权申请之后撤回她的复审申请。
“入境规则”第39E条(第2部)
鉴于我们的客户以前一直提交IN TIME申请,我们的客户现在在2018年3月12日管理审查决定服务后14天内或在撤回审查期间提交人权申请,并且第3C条终止后14天 - 因此,根据“移民规则”第39E条(第2部分),他们的申请是有效和及时的申请。
我们的律师代表陈述
作为私人生活的证据,我们提交了我们的客户在抵达英国并在2009年8月作为第4级学生进入英国后,已在英国居住超过8年。
我们的客户当时在TIER 2 签证下,在她申请无限期居留之前已经工作了5年多。我们的客户是技术移民,我们提交的是能够在英国找到工作的人。
她的配偶赵先生也作为一名熟练的厨师与众多雇主合作,并且能够轻松找到工作。我们的客户都为英国税务系统做出了重大贡献。
他们的女儿,与她父母住在一起的赵小姐自从抵达英国后一直在英国留学,她期待在她生命的重要阶段接受更高水平的教育。
我们认为赵小姐多年来一直遵循英国的教育体系和课程,我们的意见是,如果她被带到中国接受教育,那么期望她面对不确定的未来教育将是不合理的。一个新系统。她在英国的生活在未来更有可能保持稳定,留在这里符合他的最佳利益。
因此,内政部必须考虑受移民决定影响的儿童的最大利益。该义务由“2009年边界,公民和移民法”第55条以及ZH(坦桑尼亚)中提出的理由。未考虑最佳利益使得决定成为非法,移民法庭必须允许此类上诉,并将此事项汇入内政部进一步审议。
此外,我们认为我们的客户及其家属已将英国作为永久居所。他们有合法的期望在签证路线下定居英国。
我们的客户在中国出售了他们的所有房产,并将所有资金投入到英国,没有任何回报。我们的客户还在英国购买了他们的住宅。
此外,我们认为我们的客户已经与英国建立了联系和联系,他们有许多朋友和社区活动,并且与当地社区融为一体,将其遣返将违反他们的家庭和私人生活权利。
(“移民规则”第276ADE段)
关于移民规则本身,我们认为申请人符合第276ADE段的规定,该规定如下:
'276ADE(1)。申请人要求在英国以私人生活为由留下的要求是,在申请之日,申请人:
(i)根据S-LTR 1.2至S-LTR 2.3的任何理由拒绝拒绝。和S-LTR.3.1。到S-LTR.4.5。在附录FM;和
(ii)已作出有效的申请,以留在英国私生活的理由;和
(iii)在英国连续居住至少20年(扣除任何监禁期);要么
(vi)在符合第(2)款的规定下,年满18岁或以上,在英国连续居住不足20年(扣除任何监禁期),但申请人融入该计划会有很大的障碍。
我们认为内政部已经描述了如下“非常重大的障碍”(在她公布的政策指导中(附录FM 1.0家庭生活(作为配偶或家长)和私人生活10年路线2015年4月):
我们认为,鉴于他们已经将所有财产出售,并且希望永久居住在英国,这将是“重返中国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障碍”。我们的客户将全部储蓄存入英国,并在英国建立了家庭和私人生活。出于这些原因,我们的客户认为他们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回到中国。
“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
我们寻求依赖“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关于申请人案件中存在的特殊情况。
(1)每个人都有权尊重他的私生活和家庭生活,家庭和通信。
(2)为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国家经济福祉的利益,公共当局不得干涉行使这一权利的期望,例如依法,并且在民主社会中是必要的。,用于预防紊乱或犯罪,保护健康或道德,或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
关于“特殊情况”,我们将提出,内政部将其描述如下:
特殊'并不意味着'不寻常或独特。虽然所有案例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独特的,但这些独特的因素并不能使它们变得特殊。例如,一个案例并不例外,因为附录FM的EX.1中规定的标准已经错过了一小部分。相反,“特殊意味着拒绝会对个人或其家人造成不合理的严重后果的情况,使得申请的拒绝与第8条不相称。如果家庭可以一起前往返回国,但他们选择分开,这本身并不构成例外情况。但是,决策者通常不应该做出决定,如果没有犯罪行为来增加移民的公共利益,就迫使家庭分裂。提出特殊情况以保证在规则之外授予许可的案件可能很少见,
我们认为目前的情况是例外的 - 并且准许居留将是那种“罕见”的情况之一,在这种情况下,保留这种情况是合理的。
此外,我们认为我们的客户与英国建立了牢固的联系和联系,因为他们的居住时间很长,他们已经为了建立一个强大而强大的私人和家庭生活。
我们的客户和她的丈夫能够以技术工人的身份获得就业机会,并且无需借助公共资金就可以成为一种福利并为社会做出贡献。我们的客户是守法的人。
此外,我们的客户也融入了英国社会,他们说英语并且已经通过了英国的生活,并将其删除将是非常严厉和不合理的,并将违反其在公约下的家庭和私人生活。
因此,我们认为有强有力的证据表明我们的客户来到英国的家庭享有私人和家庭生活的定居路线 - 并将要求内政部重新评估我们的客户立场 - 并允许留在人权的基础上。
已经与内政部签署的文件
1.(主要申请人,家属)的护照
2.孩子的出生证明
3.主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证明
请附上以下文档以支持我们客户的申请
4.Form FLR(FP)与申请人的护照照片
5.(主要申请人,家属)护照复印件
6.(主要申请人,家属)生物识别居民的照片
7.儿童出生证明复印件
8.结婚证和公证复印件
9.移民局居留信
10.Home Office拒绝信件
11.孩子学校信
12.主要申请人的P60
13.Partner的P60s和P45
14.2 x警察登记证明
15.2 x英国生活通过通知书
16.配偶的驾驶执照
17.配偶的NHS信件
18.主要申请人的NHS信件和牙科记录
19.警察违规警告表
20.英语CEFR Level B1证书
21.Land Registry Title和Mortgage Statements
22.主要申请人的6个月银行对账单
23.Partner的6个月银行对账单
24.HMRC税务函和声明
25.联名姓名费用单据声明
26.TV牌照
27.EDF声明和信件
28.水公司声明和信件
29.British Gas声明和信件
30.Friends Life通讯和封面
31.B&CE养老金计划声明
32. Home Insurance通信和政策声明
5.
签证申请类别介绍
如果您申请进入或留在英国的申请不成功,您可以根据1998年“人权法”的规定对此决定提出上诉,前提是您可以满足满足人权要求的标准。
根据该“人权法”提出的申请称为自由裁量假申请。自2012年7月9日起,根据“移民规则”ADE第276段考虑人权。申请人应该能够证明存在特殊,富有同情心和令人信服的情况,这意味着他们可以进入或留在英国。
为了成功申请人权签证,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您必须在英国连续居住至少20年
您必须年满18岁并且在英国连续居住至少七年
您必须年满18岁或以上 - 但未满25岁 - 并且至少有一半的生命在英国持续居住
您必须年满18岁或以上,并且在英国居住不到20年,并且与您的原籍国没有社会,文化或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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