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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研究

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改革 2022-03-30
【省委改革办按】 2020年,中共贵州省委改革办组织开展了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调研工作,经专家组评选并报省委领导审定,共评出若干优秀调研成果,拟通过“贵州改革”微信公众号推送。今日推送荣获二等奖的《贵州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研究》,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参考。
 
贵州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研究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信息中心联合课题组
 
近年来,我国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推动政府职能发生深刻转变,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都得到明显增强。但随着市场主体数量不断上升,监管成本高、监管效能不足、难以形成监管联动等一系列问题也愈加突出。因此,构建科学完备的市场监管体系,特别是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显得尤为紧迫。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本课题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监管工作现状进行全面梳理,结合信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落实信用信息安全保护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创新投入保障、加大诚信文化建设,应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形成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信用监管,助推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贵州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工作现状
贵州作为首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首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以创新为引领,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全省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得到显著提升,监管机制创新取得积极成效。
(一)“信用云”成为贵州大数据发展新名片
依托云上贵州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率先建成全国第一朵“信用云”。在2017年、2018年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观摩会上,贵州省信用平台网站分别取得全国第六、第四的优异成绩,连续两年荣获全国标准化信用信息平台网站称号,也是西部地区唯一的标准化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在2019年数博会上,贵州“信用云”获“2019中国政府信息化管理创新奖”。
(二)“信易+”应用迈出新步伐
利用贵州“信用云”服务接口,有层次、分领域推动信用服务发展,应用范围不断扩展,应用场景不断扩大,形成“信易贷”“信易扶”“信易绿”等16个“信易+”应用场景,让守信的无形价值变成有形价值。
1.“信易贷”破解融资难。依托贵州“信用云”,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银税互动”“以税授信”“以信换贷”,推出“信易贷”“税信贷”“税易贷”“税源贷”等近30种金融创新产品,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截至2019年12月,已为50余万户纳税人评定了授信额度,19405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凭借纳税信用获批贷款272亿元。
2.“信易扶”助力脱贫攻坚。创新构建“互联网+信用+精准扶贫”模式,对农户进行建档、评级、授信,评定的信用农户可享受贷款优先、利率优先等激励政策,通过信用数据实现精准扶贫。截至2019年12月,全省评定信用农户705.73万户,信用授信总额达4359.71亿元,有贷款余额农户数达272.48万户,农户贷款余额2241.36亿元,为农民脱贫增收提供资金保障。
3.“信易绿”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健全贵州“信用云”与省单株碳汇精准扶贫平台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参与低碳发展、认购单株碳汇的记录作为优良信用信息归集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激励助推生态建设与精准扶贫。截至2020年6月,超过2000位微信用户累计购买112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碳汇,交易总金额达80余万元,户均增收约700元,累计交易单株碳汇树木18.6万株共1860吨二氧化碳碳汇量。
(三)信用承诺提供服务新便利
先后在税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等多项行政事项办理中实施信用承诺制度,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业内部的信用承诺制度。截至2020年6月,全省252455户企业提交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信用承诺书;825户纳税人享受“承诺制”容缺办理清税证明服务。
(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取得新进展
建成全国首个全省统一、资源共享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形成“一意见一清单一办法三制度”的新型监管体系,将全省353.99万户监管对象全部纳入平台动态管理,截至2019年12月,共开展随机抽查2.28万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6.52万人次,随机抽查市场主体11.2万户。
(五)信用评价工作呈现新亮点
加快推进税务、交通等领域信用评价工作,促进信用评价结果广泛应用,推动信用监管工作不断完善。
1.“税务信用云”让税务信用“变现”。建立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做好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税务信用云”平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税银互动服务,生成企业信用“数字画像”,让“信用资产”成为“抵押物”“担保物”,帮助中小微企业快捷获取贷款。全省金融机构依托平台累计为2.63万户企业发放信用贷款312.51亿元;疫情发生以来,截至2020年6月,已为5098户纳税人发放信用贷款29.71亿元。
2.“斑马信用”APP,创建交通诚信评价体系。“斑马信用”APP通过大数据分析和评估,从交通守法、安全行驶、文明活动、信用履约等维度对交通行为主体进行信用评级,提供差异化的权益服务。以APP为基础成立的贵阳市文明交通诚信联盟,为信用状况优良的驾驶员提供应急出行、业务优先办理、查验免约等权益优享服务。
(六)黑名单认定公布拓展新领域
在重点行业领域推广“黑名单”管理,进一步强化失信惩戒。在法院执行方面,截至2019年12月,全省法院已将12.6万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库,有10%左右的失信被执行人因被纳入“黑名单”而部分或全部履行了义务。在市场监管失信方面,截至2020年6月,全省累计20.83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累计10.75万户企业达到移出条件并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在税收违法失信方面,全省3.18万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在省级门户网站公布税收违法失信案件838件,涉及偷税、虚开增值税发票、走逃(失联)等违法失信行为。在环境保护领域,发布贵州省2019年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70家;在安全生产领域,向社会公布四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涉及企业10家,涉及金额328.67万元。
(七)联合奖惩“六自动”成为全国推广的贵州新模式
贵州信用联合奖惩平台功能嵌入部门审批系统,“自动推送、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奖惩、自动监督、自动反馈”的联合奖惩“六个自动”贵州模式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高度认可并在全国推广使用。
1.信用联合惩戒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更规范。将信用联合奖惩平台嵌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率先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查询和信用联合惩戒。截至2020年6月,累计信用查询34万次,触发依法拦截3289次。
2.信用联合惩戒推动政务服务更优化。将信用记录核查和信用联合奖惩功能嵌入贵州政务服务网,实现深度融合,形成“逢办必查、失信必惩、守信激励、奖惩到位”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截至2020年6月底,政务服务领域累计实施信用核查190万次,依法拦截3157次。
(八)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助推有效监管取得新发展
依托贵州“信用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开展更大范围的信息公开,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1.持续抓好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公示。秉持“公示即监管”理念,统一归集公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和企业年度报告信息。截至2020年6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归集涉企信息3907万条,基本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互联共享和集中公示。
2.实现双公示信息办结即公示。贵州“信用云”归集全省各级各部门办理的许可事项数据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实现“即刻办结、即刻公示”。截至2019年6月,全省共归集双公示数据1287.1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259.61万条,行政处罚信息27.49万条。
二、贵州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省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监管创新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贵州信用监管新模式,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信用监管法规亟待完善
信用监管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支撑。目前我省涉及信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尚未颁布,在公共信用记录、信用信息共享范围、涉密数据界定、部门信用监管权责等方面均无明确的法律界定,信用监管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二)信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不足
由于来源广泛、格式不一和类型多样,信用信息采集随意性较大,加上信息归集渠道不畅、共享机制不健全,关键信息缺失、重复较多、无法关联、无法核实等数据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尚未实现信用信息的全面汇集共享和及时协同监管。
(三)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支撑不够
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意识不够,主动开展分级分类评价的部门不多。综合性公共信用评价方式单一,没有建立起多元的用户评价指标体系。运用评价成果开展差别化监管尚未形成,很多信用评价结果只限于内部使用,没有形成监管合力。
(四)联合奖惩范围有待拓展
现有信用联合奖惩的法律依据部分来源于法律效力较低的规范性文件,惩戒对象仅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奖惩效果不明显,惩戒震摄力不大,多元化、立体化的联合奖惩格局尚未形成。
(五)诚信文化建设相对滞后
公民信用意识不强,信用观念较为淡薄,社会信用宣传教育不够,诚信文化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全社会尚未形成浓厚的“知信、守信、用信”氛围。
三、贵州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将信用监管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全方位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更好地服务“放管服”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一)把握方向,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统领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工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必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最终目标,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遵循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实现传统监管模式向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转变。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以分管省长为牵头负责人、省直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监管机制创建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监管机制工作的顶层设计、规划编制、综合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强化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监管机制创建工作。
2.健全体制机制。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监管机制创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信用监管工作,编制信用监管机制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强化信用监管顶层设计,明确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将社会信用工作纳入相关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建立部门协同的联合奖惩机制、信用记录的信用评价机制、“一站式”的信用公示机制、以用为要的“信易+”应用机制、以信用修复为核心的容错治理机制等,推动形成信用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转变理念,发力事前环节信用监管
在事前监管环节,通过市场主体“做承诺”“用报告”,提高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全面推广主动信用承诺制度,积极开展信用报告使用,扩大信用报告应用范围。
1.全面推进信用承诺,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形成信用承诺签署、记录、核查、奖惩、反馈的制度闭环,在各行业、各领域全面推广,实现部门操作有规、衔接顺畅,防止“有诺不遵,失诺不管”。建立清单式管理机制,全面梳理符合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事项,加强信用承诺应用,将其作为实施行业信用分类监管,确定政策资金扶持对象、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资质评定的参考依据。
2.积极开展信用报告使用,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行业。制定信用信息使用规范,明确应用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在行政管理、重大经济社会活动及人员聘任选拔等领域广泛推行信用报告使用,对信用优良者和失信者,要探索实行相应的激励政策和惩戒措施。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行业,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开发信用报告,推动广泛运用。
(四)创新方式,强化事中环节信用监管
在事中监管环节,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1.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能力,夯实信用监管基础。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与相关部门业务系统实现及时共享、按需共享,提高信用数据的有效性和利用率。建立统一的信用数据采集、归集标准,对信用数据格式、类型、编码规范、接口服务、安全加密等进行规范,全面提高信用信息数据质量。建立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鼓励企业主动填报信用信息,不断完善信用记录,提高信用评价等次,改善信用状况。
2.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实现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制度,多维度选取评价指标,根据评价指标的属性特点设置不同的权重,建立科学的评分模型,实施动态调整和跟踪管理。统筹使用公共信用评价、行业评价、市场化第三方信用评价,对相关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措施,真正实现分级分类监管和科学信用评价。
(五)奖惩严明,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
在事后监管环节,着力用好失信联合惩戒的“利剑”,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开公正、简约高效的事后监管体系。
1.深化联合奖惩,构建协同监管。由各地信用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主导建立起本地区信用联合奖惩发起、响应和反馈协同机制,推动各行业部门开展联合奖惩。完善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管理与应用,鼓励制定红黑名单纳入和退出标准,建立红黑名单清单、奖惩措施清单以及事项清单,将信用联合奖惩内容清单化,建立奖惩措施与部门行政管理事项关联机制。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平台,全面优化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信用复议、异议处理、跟踪监测、统计评估等动态协同功能,促进信用联合奖惩跨部门、跨地域协同。
2.探索建立信用修复,优化信用监管环境。建立信用修复标准,明确修复渠道、程序和修复方式,对不同类别、不同部门的失信信息公示期限和时间节点进行分类界定。根据“谁提供谁负责”原则,由失信认定部门对本领域的信用修复进行界定、落实应用,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监管责任。
(六)创新引领,打造信用监管与大数据融合发展新标杆
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要在事前的数据采集归集、事中的监督检查、事后的联合奖惩方面,充分树立大数据思维、运用大数据手段、发挥大数据优势,推动信用监管创新。
1.智能感知实现信用数据全面采集。运用大数据技术将文本、图片、指纹、音视频等非结构化数据存入信用数据库,拓宽数据来源渠道,扩大数据归集范围。充分利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物联网技术,通过智能感知全面采集信用主体的行为信息,自动识别失信信息,实现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2.准确构建信用评价模型,实现智能监管。通过对信用数据的深层次挖掘和多维度智能分析,对信用主体进行精准信用画像,准确构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模型,客观评估市场主体的诚信经营状况。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特征,主动发现经营异常或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实时跟踪、快速分析和及时反馈,建立形成重点领域信用监测、风险预判预警及提醒机制,及早发现和防范苗头性风险。
3.提供定制化、个性化信用服务。运用大数据技术创新政务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在注册登记、市场准入、政府采购等方面主动提供更具针对性、更加个性化和人性化的分类服务。开发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信用数据深度挖掘和分析研判,形成各类信用调研分析报告,为政府部门规范市场秩序、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4.助力提高信用联合奖惩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广泛运用新一代物联网、5G通信等技术,实现信用数据“征、管、用”自动化、社会监管智能化、决策智慧化,有效解决数据同步不及时、跨区域数据共享难、奖惩标准难以转换互认等问题。发挥好新基建和大数据优势,积极探索跨省域、跨行业、跨标准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在贵州开展先行先试,争取率先实现全国范围、全行业领域的失信黑名单数据在贵州得以有效应用,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七)强化保障,完善政策法规、落实信息安全保护和创新投入机制
依法依规实施信用监管,才能确保行政行为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稳步推进信用监管落地生效。
1.完善政策法规。围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内容和范围,失信信息评价标准,红黑名单制度,信用联合奖惩边界,监管部门、信用主体、信用服务机构等相关主体责任与权限,综合信用评价,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制定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公示、共享、使用和管理、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等为一体的规章制度,为开展信用监管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2.强化信用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建立信用信息查询制度规范,明确查询权限和程序。建立信用信息管理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为失信主体依法依规提供信用修复和“黑名单”退出渠道。
3.创新投入保障。积极探索“政府投入、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资源补偿”的多方位政府支持方式,加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具有管理、技术和资金优势的企业、信用机构参与全省信用建设。探索创新金融机构参与方式,加大金融机构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贷支持,建立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快引进和培育信用产业风险投资机构。
(八)营造氛围,加大诚信文化建设力度
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大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风尚。
1.大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围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等,加强政策解读、交流研讨。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宣传报道和案例剖析力度,宣传信用监管成效,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信用的接受度和认同度。
2.弘扬诚信文化建设。多渠道树立社会诚信典型,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对失信行为的道德约束,依法曝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失信案件,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将诚信文化建设与社区治理、新农村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让诚信文化融入社会各个领域,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结论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战略部署,是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本课题结合贵州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首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工作实际,提出了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措施建议,既是经验总结,也包含了探索思考,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助推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课题组

组   长:

何   灏  省信息中心主任

副组长:

杜建军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处处长、省创业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唐   云  省信息中心副主任

成   员:

周洪江  省信息中心推广应用处处长

宋   爽  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处副处长

金   凯  省信息中心推广应用处副处长

敖   飞  省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

李智超  省信息中心经济师

艾晓松  省信息中心工程师

王   博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处三级主任科员

崔   立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处干部

杨再梅  省信息中心办公室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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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微编:黄   勇“贵州改革”微信2021年第85期(总第1559期)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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