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贵州黄平县“三做法”强化教育督学督导工作

黄平县委改革办 贵州改革 2022-03-30


黄平县“三做法”强化教育督学督导工作

 

黄平县将教育督学督导作为保障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有效手段,聚焦教育重点,建立常态化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倒逼问题解决,深入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划范围”,强化督导责任区划。全县按片区划分为五个督导责任区,实行责任督导。第一责任区为新州镇、黄飘片区和野洞河镇,共47所学校;第二责任区为旧州镇、上塘镇和一碗水乡,共23所学校;第三责任区为谷陇镇和苗陇片区,共33所学校;第四责任区为重安镇、重兴片区和翁坪乡,共23所学校;第五责任区为浪洞镇、平溪镇和纸房乡,共14所学校。每个责任区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统一领导,各责任区在督导组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对本责任区工作负责,对学校实行挂牌督导。

二是“夯基础”,强化督学队伍建设。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创新督学聘用方式,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选聘退职的优秀中小学校长、基层党组织书记、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等共79人组建教育督导小组。开展督学专业化培训,对聘任的督学开展岗前培训,内容涉及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督查细则、校园安全督导、党建等内容,培训合格颁发督学证,并统一制作标牌,将责任督学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公布在县内140所学校显著位置,以便群众反映情况,参与监督。明确督学在教育督导工作发生的通信、交通、食宿等费用的具体标准。县人民政府每年从县级教育经费中单列20万元作为教育督导专项经费,为教育督学督导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三是“明职责”,强化督学责任管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强化对责任督学的管理,促进督导工作取得实效,定期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督导水平,出台《黄平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考核办法》,定期召开督学责任区工作会议,明确目标和任务、总结经验、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督学予以解聘,对考核优秀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不正确履职行为以及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督促学校整改的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记过等处分,从而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廉洁自律的督学队伍。




推荐阅读

    ●永远跟党走!中央发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通知

    ●贵阳市南明区“组团式”教育帮扶打造乡村温馨校园典范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三聚焦”谋划部署行业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来源:《贵州改革工作动态》2021年第17期

供稿:黄平县委改革办

微编:石芳蓉“贵州改革”微信2021年第103期(总第1577期)

▌2021年4月13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