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贵阳市公布一批人事任免

贵州改革 2022-03-30

5月13日,贵阳市人民政府网最新公开了6则人事信息,主要内容如下:
  
贵阳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   欢同志任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   炜同志任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处长;
  孙   沂同志任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生化工程系主任;
  李益兰同志任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部主任;
  卢   鑫同志任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郭莉莉同志任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免去:
  孙   沂同志所任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职务;
 麻树清同志所任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2021年4月25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文清武同志为贵阳市卫生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人选;

推荐王   飞同志为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推荐李一锋同志为贵阳市卫生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推荐李大海同志为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建议金建平同志不再担任贵阳市卫生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2021年4月11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丞铭同志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   旭同志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齐贵生同志任贵阳市教育局督学(正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肖   文同志任贵阳市教育局副局长;
  郑   胥同志任贵阳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卢天伦同志任贵阳市农业农村局督查专员(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刘   丽同志任贵阳市农业农村局督查专员(副县长级)(试用期一年);
  杨光辉同志任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义局同志任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用治同志任贵阳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主任;
  冉茂列同志任贵阳美术馆馆长;
  高晨曦同志任贵阳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仪坤同志任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周   莉同志任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朱   珠同志任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成教培训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慧红同志任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护理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   慧同志任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医疗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学桐同志任贵阳护理职业学院临床医学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怀宇同志任贵阳护理职业学院中专部主任;
  龙   华同志任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兼);
  张   斌同志任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兼);
  秦永康同志任观山湖现代服务产业试验区管委会主任(兼),观山湖区百花新城建设开发办公室主任(兼)。

 免去:
  张丞铭同志所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胡怀宇同志所任贵阳护理职业学院成教培训部主任职务;
  代中尧同志所任贵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时维建同志所任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李明昌同志所任贵阳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齐贵生同志所任贵阳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陆   明同志所任贵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正县级督学职务;
 王   飞同志所任贵州息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罗   杨同志所任观山湖现代服务产业试验区管委会主任(兼),观山湖区百花新城建设开发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2021年4月11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   涛同志任贵阳市统计局副局长。

  
免去:
  张   涛同志所任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谌   勇同志所任修文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副县级)职务。

  2021年4月1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决定:
 郑   斌同志正式任贵阳市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贵阳市人民政府驻武汉投资促进局)主任(局长),任职时间从2020年3月起计算;
 杨   云同志正式任贵阳市统计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20年3月起计算;
  张   华同志正式任贵阳市统计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20年3月起计算;
  李   萍同志正式任贵阳市外事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0年3月起计算;
  张献飙同志正式任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任职时间从2020年2月起计算;
  熊   希同志正式任清镇职教城管委会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0年1月起计算;
  王   新同志正式任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任职时间从2020年1月起计算。

  2021年4月1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同意:
  建议杨   菲同志不再担任贵阳市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2021年3月13日



推荐阅读

    ●贵州省政府下发关于方涛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贵阳市观山湖区探索打造社工职业体系建设试点

    ●贵州册亨县推行“234”工作机制走好蔬菜产业富民路

来源:贵阳市人民政府网

微编:石芳蓉“贵州改革”微信2021年第133期(总第1607期)

▌2021年5月13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