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江口县“四个确保”助推到村任职人员能干事敢创业
一是深入摸排分析,确保“定得准”。印发《江口县到村任职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到村任职人员职责,为到村任职人员工作开展指明方向。结合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深入开展摸底排查走访工作,针对软弱涣散村、经济发展滞后村、“两委”班子年龄偏大且履职能力较弱的村等逐个深入摸排,摸清班子底数及需求,精准派驻专业人员。建立村干部与到村任职人员“1+1”结对帮带制度,传授业务知识、了解思想动态,促进能力提升、作风转变,实现个人作用发挥最大化。
二是突出选人质量,确保“选得强”。遴选出20名志愿者到村工作,针对即将开展到村任职工作,每人轮流谈感想、谈计划、谈方法,邀请团县委、人社局等部门参会担任评委,对到村任职人员的表现量化打分,形成初步的评价结果。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循环交流制度,对到村任职人员采取多时段、多角度、多渠道的考评机制,综合村干部、驻村队员、村民代表等意见建议,对到村任职人员形成最终考评,对考评不达标的一律采取撤回轮换,确保到村任职人员的“先进性和积极性”。
三是强化政策保障,确保“稳得住”。印发《关于选派高校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的通知》文件,给所有到村工作人员每人购买了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组织1次体检,乡镇(街道)全力做好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不断改善到村任职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严格落实选调生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到村任职人员,派出单位参照驻村干部标准按照每天不低于30元补贴生活费规定。将到村任职人员服务期满且表现优秀、成效明显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西部志愿者到村任职人员服务期满表现优秀的人,将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有效提升到村任职人员的干事创业动力。
四是加强考核评估,确保“管得好”。严格要求到村任职工作人员落实“四转”有关规定,每月坚持到村工作不得低于20天,实行一日一记,每月做好工作小结。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到村任职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针对无故不在岗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理。采取“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乡镇(街道)负责日常及半年考核,由联系村领导、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社区)“两委”人员和部分村民代表等人员的民主测评意见、到村任职人员工作日志和日常表现综合量化评分,并计入个人档案。
来源:《贵州改革工作动态》2021年42期
供稿:江口县委改革办
统筹:张烈烈
编审:代芹涟
微编:徐诗沅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