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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大见!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

党委宣传部 广东药科大学
2024-09-14

今天

广药大正式公布

2024年硕士招生简章

欢迎广大学子报读广药大!





学校简介

广东药科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全国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药学系列专业的高等学府。学校秉承“药学中西、医道济世”校训,弘扬“励志笃行、融通日新”校风,经65年砥砺奋进,已发展成为“以药为主,药医结合,药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独具特色的全国知名高等学府。现有广州(大学城、宝岗、赤岗)、中山和云浮三大校区五个校园,占地近5300亩。拥有完整的本-硕-博培养体系,设有22个学院(部)、3个研究所(中心)、2所直属附属三级甲等医院。学校进入“广东省特色高校提升计划”,为“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

学科建设优势凸显。学校自2003年开始招生研究生,现有中西医结合博士授权一级学科,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工程等5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生物与医药、电子信息等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博士工作站和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有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等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以药学、中西医结合为龙头的大药学、大健康学科群优势明显。根据第三方评价2023年7月发布的数据,学校在ESI全球高校和研究机构中排名2513位,药理学与毒理学、临床医学、化学、农业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等5个学科领域稳定进入ESI全球1%。

人才引育成效显著。学校汇聚众多专家学者,现有教授229人,副教授489 人,博士生导师21人,硕士生导师406 人,外聘硕导119 人,专业学位校外合作导师298 人。有全国模范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岐黄工程首席科学家、国家优青、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南粤百杰培养工程人才、珠江学者、广东省名中医、广东省“特支计划”系列人才、广东省教学名师等163人,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16个。

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主动服务国家和广东省重大发展战略,建有教育部糖脂代谢病重点实验室等国家和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55个,形成较为完备的化学药、生物药和中药“三大药”及医药一体的研发创新体系。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等一批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近年共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34项,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全国创新争先奖状、何梁何利奖、吴阶平奖、国家专利奖等。

立德树人彰显特色。学校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打造“党建引领、课程主导、文化浸润、先锋示范、实践锻炼”思政育人工作品牌,着力培养以维护健康、呵护生命为己任,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药医及相关领域高素质人才。临床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药学院入选首批广东省高水平临床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和中医药学院培育建设学院。拥有药学、临床医学、药物制剂、中药学、生物制药、临床药学等21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药物分析、中药分析、卫生统计学等42门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和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21门,1个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8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36家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现连续9年广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合格率100%。近两届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二等奖5项。

开放合作塑造品牌。学校面向世界、开放办学。与5大洲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招收20多个国家的各类留学生。牵头成立粤港澳医药产业协同创新联盟、中国整合药学联盟,持续开展高质量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合作,推进“亚洲校园”项目,开展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及粤港澳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

展望未来,学校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朝着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高水平药科大学的目标坚定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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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看看

广药大2024年招生简章吧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复试录取阶段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规划等情况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一、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通过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五)报考我校以下专业硕士研究生,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一)至(四)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被录取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1051**)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未满3年,或已经获得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1051**)(除眼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影像学、核医学以外各专业)只接受5年及以上学制的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2)眼科学(105116)只接受5年及以上学制的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或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3)麻醉学(105118)只接受5年及以上学制的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或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4)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只接受5年及以上学制的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或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5)放射影像学(105123)和核医学(105125)只接受5年及以上学制的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或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00)专业只接受相关或相近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报考。

(1)报考01、02方向的考生大学期间需主修过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医学统计学)课程,或主修过预防医学课程;

(2)报考03方向的考生大学期间需主修过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医学统计学)课程,或主修过预防医学课程,或主修过食品营养学课程;

(3)报考04方向的考生大学期间需主修过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医学统计学)课程,或主修过预防医学课程,或主修过卫生事业管理学课程,或主修过医院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结构课程;

(4)报考05方向的考生大学期间需主修过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医学统计学)、仪器分析相关课程,或主修过预防医学及仪器分析相关课程;

(5)报考06方向的考生大学期间需主修过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医学统计学)、儿少卫生学课程,或主修过预防医学课程,主修或选修过儿科学及医学心理学相关课程。

3.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105300)只接受相关或相近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报考。其中,相关或相近专业考生大学期间需主修过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医学统计学),或主修过预防医学,或主修过食品营养学课程。

 4.报考护理硕士专业学位(105400)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于护理学或助产学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毕业于护理学专业,且已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考生。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的“农村订单定向生”类考生(含违约生)报考,一经查实,将取消准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二、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之前内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邮箱:yjsc@gdpu.edu.cn(邮件名称格式:报考专业+姓名+学历学籍网上校验)。

7.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我校将在复试(含调剂)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将在复试(含调剂)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审核。

我校085410人工智能、086000生物与医药、105500药学和105600中药共4个专业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报考。

9.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学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提交网上确认证明材料,逾期不再补办。

 广东药科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具体要求和时间,将另行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发布。其他报考点的考生确认报名信息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请查阅相关报考点的信息公告。

2.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网上确认之前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方案,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邮箱:yjsc@gdpu.edu.cn(邮件名称格式:报考专业+姓名+自考、网络教育)。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网上确认之前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证明,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邮箱:yjsc@gdpu.edu.cn(邮件名称格式:报考专业+姓名+同等学力)。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6.学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入学考试

(一)初试

1.我校各专业初试科目设置详见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初试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考场由考生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

3.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2数学(二)、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除以上统考科目外,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出现的考试科目均由学校自行命题。自行命题科目的考试范围参见我校提供的考试大纲。

4.083200生物工程、085410人工智能、086000生物与医药3个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其余专业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5.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学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报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学校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

6.我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二)复试、调剂及体检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专业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学校自主确定本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专业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详见校内各招生学院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3.校内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须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4.学校在复试期间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5.我校复试方式为面试、实践能力(或实验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每生30分钟,内容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含外国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7. 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9.学校在复试的同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以面谈形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采取“函调”方式,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10.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11.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四、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广东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学习方式、学习年限、学费标准和培养所在校区

(一)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学习年限:3年。

(三)学费标准

1.学术学位型所有专业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专业学位型除临床医学外其余类别、领域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3.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四)培养所在校区

1.集中授课:

(1)学术学位型100700药学专业10与11方向集中授课校区为中山校区,学术学位型其他专业集中授课校区为广州校区;

(2)专业学位型086000生物与医药专业01与03方向、105500药学专业06方向集中授课校区为中山校区;专业学位型其余类别、领域集中授课校区均为广州校区。

2.论文实验、实践环节:由学位点根据培养计划安排。

3.由于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具体培养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培养单位的安排为准。


六、招生计划和奖助体系

2024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0名(含推荐免试生和专项计划),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立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省级优秀研究生奖、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奖、校优秀硕士论文奖,提供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酬金,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国家各类奖助学金按国家政策执行。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邮箱,以便联系,因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通知书不能及时到达者,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招生简章中如有内容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招生信息如有变化,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请密切关注。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教学C区3楼

电话: 

020-39352060

E-mail:

yjsc@gdpu.edu.cn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广东药科大学教学C区3楼

学校网址:

http://www.gdp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

https://yjsxy.gdpu.edu.cn

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了解相关招生信息。亦可登录各招生学院的网页或向各招生学院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专业目录



一、学术学位

二、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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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研究生院

编辑:广药大传媒中心 黄媚媚

责任编辑:倪慧玲、李婷

审定:刘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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