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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百年琉球史:为何琉球全部归了日本? | 短史记

林九言 短史记-腾讯新闻 2019-11-18

2019年10月31日凌晨,位于日本冲绳县那霸市的世界文化遗产首里城突发大火,7栋建筑——包括正殿、北殿、南殿、书院.锁之间、黄金御殿、二阶御殿与奥书院——被完全烧毁,面积超过4200平方米。



这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


许多中国人关心这则新闻,是因为在被纳入日本领土之前,冲绳原是琉球王国,与中国关系密切;被焚毁的首里城王宫,有着许多明显的中国文化色彩。这些建筑的被焚毁,非常可惜。


下文尝试择要回顾琉球近百年的历史变迁。文章较长,约11000余字,各章节目录如下:


一、两属时代


二、“中日分岛”协议的流产


(一)日本吞并琉球

(二)何如璋主张对日强硬

(三)李鸿章寄望于万国公法

(四)郭嵩焘建议“不争朝贡”

(五)日本提议两国“分岛”

(六)清廷改行“延宕”之策


三、国民政府“收复琉球”的努力


(一)冲绳新生代知识分子的复杂心态

(二)蒋介石希望“琉球交还中国”

(三)国民政府外交部的异议

(四)开罗会议上关于琉球问题的谨小慎微

(五)蒋介石收复琉球的秘密计划


四、冲绳“自立”运动


(一)“冲绳自立”的真实含义

(二)“中琉宗藩情感”已完全消失



一、两属时代



明朝洪武三年,朱元璋派人携诏书出使琉球。诏书的核心内容,是讲述自己如何起自布衣夺取天下,希望“使者所至,蛮夷酋长,称臣入贡”。琉球与中国之间长达数百年的“朝贡关系”,由此发端。


当时的琉球,分裂为中山、北山、南山三国。宣德四年,也就是公元1429年,中山王尚巴志统一琉球。正是在尚巴志即位前后,首里开始“王城化”。


此次烧毁的首里王城,其主体建筑系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复原品(该城在历史上多次毁于火灾与战争,此前最近的一次,是为消灭据守此城的日军,而在1945年被美军摧毁)。首里城座东朝西,颇为特别,学者米庆余认为:


“仿古复建的首里城,并非‘座北朝南’,而是面向中国的西方。历史上没有记载其中的蓄意,但据中国封建社会‘面南而王’的记载,首里城的西向,当是古代琉球王国向化乃至臣从中国的又一象征”。


图:遭焚之前的首里城正殿


1609年,也就是明朝万历三十七年,日本萨摩藩入侵。这是琉球王国国运的转折点。此后的两百余年间,琉球一方面奉中国为正朔,另一方面又被迫向日本萨摩藩称臣,定期交纳沉重的赋税。这种尴尬的双重身份,被琉球史学家称之为“两属时代”。


琉球历史上曾流行过“唐乃伞,大和乃马蹄”之语。意思是中国如伞,琉球受其庇护;日本如马蹄,琉球受其践踏。这句话,大体可以解释为中琉之间的“宗藩关系”于琉球而言是获利而非受损。“两属时代”期间,日本多次要求琉球断绝与中国的宗藩关系,均被琉球以中琉关系乃“父子之道、君臣之义”为由拒绝——“父子之道”这种措辞未必出于真心,因为其目的在于以中国制约萨摩,但也可见较之日琉关系,中琉关系更受琉球王室认可。


二、“中日分岛”协议的流产



(一)日本吞并琉球


明治维新后,日本向近代国家转型,开始筹划如何让琉球脱离与中国的宗藩关系,以便将之正式纳入日本领土。


1874年,日本借入侵台湾而与清廷签订《北京专条》,自清廷骗得“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一语。大久保利通为此兴奋不已:


“今者中国承认我征蕃为义举,并抚恤难民,似足以表明琉球属于我国版图之实效。”


此后,日本加快了吞并琉球的步骤。先是强行接管了琉球的司法权和警察权;随之又禁止琉球再向清廷朝贡。1879年3月,日本派军警部队接收了琉球国王的居所,琉球王室被送往东京。琉球国宣告灭亡,成为日本的“冲绳县”。


日本吞并琉球,对清廷造成了不小的冲击。这种冲击,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1)以清廷为核心的东亚朝贡体系,遭遇到了近代外交理念的挑战;(2)俄国虎视新疆,清廷的外交政策与琉球问题纠结到了一起。


(二)何如璋主张对日强硬


清廷与日本就琉球问题展开直接交涉,始于驻日公使何如璋。


1875年,日本禁止琉球入贡中国,禁止受中国册封,禁止奉中国为正朔,且要求其奉行明治年号,遵行日本法律制度,允许日本派兵驻屯。次年,琉球秘密遣人来华,向清廷求援,无果。1877年,何如璋赴日就任驻日公使身份,在日本的琉球官员遂向何求助。同年,何如璋与日本就琉球问题开始交涉。


图:何如璋


何如璋的意见是必须对日强硬。


在给朝廷的公函里,何一再强调先发制人,认为“今日本国势未定,兵力未强”,与之争衡,尚有胜算,如果“隐忍容之,养虎坐大”,他日后悔莫及。何还判断,日本必不敢与清廷开战,理由有四:


(1)日本国力远逊中国,全国浮水收入不及中国三吴一隅。
(2)明治维新之后,日本债台高筑,若开战,则须以现金向西洋各国购买军械,日本无力作此无米之炊。
(3)日本军队实力不够,常备陆军不过3.2万人,海军不足4000,军舰多朽败不堪行驶。
(4)日本内乱频繁,无力对外开战。


 在1870年代,何的上述观察,除了对日本军备的描述偏低、不够准确之外,大体符合日本的实际情形。当时的日本确实处于财政危机之中,士族与农民的暴动也颇常见。


不过,这些观察,并不能得出“日本绝对不会与清廷开战”这样的结论。


比如,时任日本驻天津领事竹添进一郎的建议,就很耐人寻味。他主张日本政府“断然弃和开战,压之以兵,威服清帝国,缔结新条约,使我国占有充分之权利”,也就是对清廷开战。但他主张开战的理由,却与何如璋判断日本不敢开战的理由,高度一致——竹添进一郎说,全面对清战争,财政上当然无力支撑,而且会妨碍清日贸易;所谓的弃和开战,实际上是“虚张开战之声势”,以开战威胁清廷,以收取恐吓之效,使清廷屈服。


图:竹添进一郎


(三)李鸿章寄望于万国公法


与何如璋的“对日强硬”主张不同,李鸿章当时的意见是:没有必要为贪图琉球朝贡的虚名,而使国家蒙受无谓的损失。


在给何如璋的回信中,李如此说道:


“中国受琉球朝贡,本无大利,若受其贡而不能保其国,固为诸国所轻;若专恃笔舌,与之理论,而近今日本举动,诚如来书,所谓无赖之横,瘛狗之狂,恐未必就我范围。若再以威力相角,争小国区区之贡,务虚名而勤远略,非惟不暇,亦且无谓。”


在李鸿章看来,琉球自明末开始,同时与中国与日本萨摩藩保持朝贡关系,但这种松散的朝贡关系,对清廷来说并无实际利益,故而,他认为,“即使从此不贡不封,亦无关于国家之轻重,原可以大度包之”“琉球地处偏隅,尚属可有可无”。


对如何处理琉球问题,何如璋曾提出上中下三策:


上策是“先遣兵船责问琉球,征其入贡,示日本以必争”——派兵去琉球,明面上是责问琉球为何不纳贡,实际上是向日本展示清廷绝不放弃琉球这一藩属国的决心。


中策是“据理而言,明约琉球令其夹攻,示日本以必救”——公开与琉球联络,做出一种相约联手夹攻日本的态势,以展示清廷绝不放弃琉球的决心。


下策是“反复辩论,徐为开导,若不听命,或援万国公法以相纠责,或约各国使臣与之评理,要于必从而止”——与日本反复、耐心地讲道理,实在讲不通,可以搬出“万国公法”,或者约集其他国家的使臣一起,向日本讲道理施压。


李鸿章选择了下策,将希望寄托在《万国公法》之上,而不愿采取“激进”的上、中两策。在给总理衙门的密函里,李如此建议道:


“若言之不听,再由子峨(何如璋)援公法商会各国公使,申明大义。各使虽未必助我以抑日本,而日人必虑各国生心,不至灭琉国而占其地。”


大意是:我们先和日本讲道理;讲道理不听,再由何如璋援引万国公法,向各国公使寻求援助。各国公使虽然未必真的会帮助我们压制日本,但日本肯定会对各国立场心存担忧,不至于灭掉琉球将其占领。


图:万国公法


对李鸿章的这种想法,时任清廷总税务司的英国人赫德,颇不以为然。赫德说:


“我不信单靠正义可以成事,正像我相信单拿一只筷子不能吃饭一样,我们必须要有第二只筷子实力。但是中国人却以为自己有充分的正义,并且希望能够以它来制服日本的铁拳,这想法未免太天真了。”


(四)郭嵩焘建议“不争朝贡”


除了何如璋的强硬开战、李鸿章的寄托万国公法,当时清廷内部还存在着第三种处理意见——免除琉球朝贡,保护其国家独立


这种意见,是由郭嵩焘提出来的。


日本吞灭琉球之际,郭嵩焘刚刚迫于压力辞去了驻伦敦公使之职回国。辞职的原因,是他赞誉西方政体而被被举朝士大夫目为汉奸、卖国贼。


图:郭嵩焘


在给李鸿章的书信里,郭如此陈述自己对琉球问题的看法与处理意见:


“日本既改球为县,前议当小为变通,而要必以宽免入贡为之基,一面遣派使臣会同各国公使保护琉球,听其自主”;“不令入贡中国,亦不令入贡日本,琉球臣服中国已久,宜中国主其议,以保护琉球为义,不足与争朝贡。”


对郭嵩焘的主张——免除琉球对中国的朝贡,解除彼此间的藩属关系,令其独立自主——李鸿章深表赞同。他曾致函总理衙门,支持郭嵩焘。李认为,琉球的入贡,即使朝廷不主动宽免,若琉球最终获得独立,宽免入贡也是必然之事。与其被动宽免,反不如主动宽免,如此既不伤国家的体面,又能免去许多纠纷,且有助于维持琉球的独立。


郭这种“不争朝贡”“听其自主”的建议,多少含有与近代国家主权理念接榫的用意在其中。


(五)日本提议两国“分岛”


日本则寄望于从琉球交涉中获得更多的东西。 


1880年,竹添进一郎与清廷商讨琉球事件, 提出“分岛改约”方案。按此方案,琉球贫瘠的宫古、八重山将被划归中国, 作为交换, 中国应让日本“一体均沾”享有其他列强在中国的权益(也就是俗谓的“最惠国待遇”)


稍后,清廷颁布了处理琉球事务的上谕,也就是下发了一份指导性文件给参与交涉的相关人员。


上谕说,“商务一体均沾”这一条,清廷与日本的各条约当中都没有,要谈也不是不可以,但现在这场交涉,是因琉球一案而起,与“一体均沾”是两码事,“中国以存球为重,若如所议划分两岛,于存球祀一层未臻妥善”——中国的立场,是保存琉球国家社稷的独立,若按照日方提议,将宫古与八重山两岛划入中国,在保存琉球社稷这件事上,似乎还有所不妥。谕旨还说,待琉球问题解决后,“一体均沾”之事可以再谈。


简言之,日方的诉求核心在于“利益一体均沾”,中方的诉求核心在于“存球祀”按清廷当日的思维,保存琉球国的本质是维系朝贡体系免于崩溃)


根据这份上谕的精神,经过绵延数月的谈判,总理衙门与日本议定了一种解决方案,上奏给了朝廷。奏折的大意是,如今俄国虎视眈眈,中国“若拒日本太甚,日本必结俄益深”,如此既不能保存琉球,也不能抵御俄国。南洋大臣刘坤一的意见,是答应日本将宫古、八重山二岛划归中国的提议,然后“以南二岛重立琉球”,让琉球在这两个群岛上复国;北洋大臣李鸿章的意见,是宫古、八重山二岛相当于琉球的一半,答应日本的要求,然后让琉球国王回到二岛复国,“或不至于俄人再树一敌”。据此,总理衙门汇报称,已与日本公使宍户玑议定了一份解决问题的专条:


“载明分界以后, 彼此永远不相干预, 庶以后中国如何设法存球,日本无从置喙。……以光绪七年正月交割此地,及彼此派员如何会办,开列专约之后。”


意即:两国签订专条、划分琉球(宫古、八重山归中国,本岛及其他归日本)之后,彼此不得再干预对方的行为,中国以后如何在宫古、八重山重新扶植琉球复国,日本不得有任何异议。并约定在光绪七年正式完成交割。


附带一提:当时流亡到中国寻求帮助的琉球人士,并不认同该方案,他们寄望于清廷能够帮助收复琉球全境。而且,奏折中提及的“日本必结俄益深”,在一定程度上也正是日本政府所刻意营造的假象——时任日本外务卿井上馨,曾训令驻上海日本总领事,“应注意宽待俄国人……暗中使清政府怀有他日若有缓急之事时,日俄将要合纵之嫌疑,诱导在伊犁问题了结之前,迅速使之答应我国的要求。”


图:冲绳本岛与宫古、八重山位置示意图


(六)清廷改行“延宕”之策


据总理衙门的奏折,上述解决方案已落实为具体条约,且约定了签字日期和生效时间。


但交涉最后仍无疾而终。


原因在于清廷改行“延宕”之策。先是1880年10月份,李鸿章的立场发生了变化。他从琉球国王尚泰之姐的女婿向德宏(日方不接受尚泰复位,曾暗示清廷,可册立此人为复国后的琉球新国王)口中得知八重山与宫古两岛“土产贫瘠,不能自立”,对方案提出了质疑。随后,清流中人陈宝琛、张之洞等也奏请“球案缓办”,清廷内部分裂成了以惇亲王奕誴为代表的赞成派,和以李鸿章、陈宝琛为首的反对派。


如此,条约的签字日期只好一再往后拖延。拖延到1880年末,日本方面失去耐心,外务卿井上馨向宍户玑发来指示,命其停止谈判。次年1月,宍户玑前往总理衙门,通知清廷谈判破裂,此后清廷提出的任何建议,日方均将不予回应。随后,宍户玑离开北京返回日本。


“分岛改约”方案就此流产,八重山与宫古两岛划归清廷的成议被否决。日本未取得清廷的“合法性认可”,但继续维持着对琉球的事实占领。及至甲午年清廷战败,这种“合法性认可”,对日本而言也失去了意义。


事后回溯,清廷的这种“延宕”策略,可谓完全失策。


三、国民政府收复琉球的努力



(一)冲绳新生代知识分子的复杂心态


琉球遭日本吞并后,即兴起复国运动,方式包括向清廷求援、向各国使节求助、原高官拒绝就任新职、以及暴动、殉国等。甲午年清廷战败,被迫向日本割让台湾,给了琉球复国运动很大的打击。此后,“琉球抗日复国运动”人士鲜少再向清廷呈递“求救请愿书”。


1896~1897年的“公同会运动”,是琉球复国者们最后的努力。这个组织以琉球国王尚泰的次子尚寅等七名旧琉球官员发起,得到了部分留学东京的琉球年轻知识分子的认同,目的是让原国王尚泰成为冲绳知县——无望之后,“复国”已不再是他们的核心诉求。该组织收集到了7.3万余人的签名(约占当时冲绳人口的三分之一),然后前往东京请愿,结果遭到了日本政府的拒绝,且威胁若继续运作,“会作为国事犯严加惩处”。


一般认为,该签名请愿运动“是琉球方面对日本统治的最后的有组织抵抗”。


再往后,则是新生代知识精英开始尝试“做日本人”。期间出现了两位著名的知识分子,太田朝敷与伊波普猷。二人均曾前往东京留学,太田朝敷的名言是“连打喷嚏的样子也要学日本人”;伊波普猷被誉为“冲绳学之父”,他将日本吞并琉球解释成“奴隶解放之举”,且支持“日琉同祖论”。


图:伊波普猷


太田朝敷与伊波普猷的上述言论,不宜被简单称之为“亲日”,而应视为一种更为复杂的心态与选择。太田朝敷曾是“公同会运动”的支持与参与者;伊波普猷曾致力于推动、保存琉球语与琉球文化——日本占据琉球后,为推行日语,消除当地民众的文化传统,曾强行将琉球语归为日语的一种方言,并一度禁止民众使用琉球语。这种心态,或许可以概括为:我们首先是一个琉球人,其次才是一个日本人;做琉球人是基于内心的自主选择,做日本人是基于现实的务实选择。


对伊波普猷这批冲绳新生代知识分子,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有着颇为深刻的认知,他在《冲绳札记》中如此写道:


“他(伊波普猷)是如此复杂,以至于最终在任何意义上都无法想象‘御用学者’的名目能够容纳他。相信伊波普猷作为御用学者能被笼络的本土的学者官僚,他们才是闷在事大主义和自卑的框框中,完全任由自由的想象力枯萎而死。”


另一位新生代知识分谢花升,也颇具代表性。他本是一位农家子弟,于1885年被日本政府官派前往东京留学,归来后成了冲绳县府的官吏。他所接受的新式教育,使其摆脱了“复国思维”,转向了对冲绳县知事“封建落后的施政方式”的批判,亦即寻求民主取代了谋求复国


图:有“冲绳自由民权运动之父”美誉的谢花升


及至二战期间,冲绳民众对日本的向心力出现了严重危机。其中,1945年的美日冲绳战役,给当地民众造成了巨大冲击。此役以美军惨胜告终,冲绳居民锐减四分之一,日军战败后逼迫冲绳民众“自杀殉国”,成了一道难以抹灭的惨痛记忆。战后的冲绳社会,出现了一股脱离日本、倾向独立的思潮——1947年成立的三个冲绳本土政党,不约而同将独立列入自己的纲领当中,并希望这一独立愿望能够得到美国的支持。


(二)蒋介石希望“琉球交还中国”


与此大略同时,国民政府则在尝试将琉球收归中国。


这种常识,与蒋介石的民族主义立场有直接关系。1932年9月13日,蒋在日记中写道:“预期中华民国三十一年中秋节恢复东三省,解放朝鲜,收回台湾、琉球”;1940年9月,蒋翻阅了当年这段日记,又写道:“昨夜偶观二十一年九月十三与十八日日记,预定民国卅一年中秋节以前恢复东三省,解放朝鲜,收回台湾、琉球”,且深信收回琉球“自有可能”。


类似的期望,也见于国民政府其他要人的公开谈话。比如,1942年11月3日,《大公报》刊登了宋子文答记者问。有记者问:战后的中国领土是恢复到“九一八”以前状态,还是甲午战争以前的状态?宋回答说:“中国应收回东北四省、台湾及琉球,朝鲜必须独立。美国方面有一流行口号,即‘日本为日本人之日本’,其意在指日本所侵据之地均应交还原主。”六天后,蒋介石在日记中拟定了一份与美商讨事项计划,其中第三项是“台湾、琉球交还中国”。


图:琉球万国津梁钟(复制品),铭文中有“以大明为辅车”之语


1943年3月宋美龄访美。行前,蒋介石曾嘱咐宋美龄向罗斯福表明中国政府对琉球问题的态度。据蒋日记记载,“去年(1943年)交妻与罗谈话要点:甲,东三省、旅顺、大连与台湾、琉球须归还中国,唯此等地方海空军根据地准许美国共同使用。……”同月,蒋出版了自视最重要的政治著作《中国之命运》,书中重点强调了琉球对中国国防的特殊地位:


“琉球、台湾、澎湖、东北、内外蒙古、新疆、西藏无一处不是保卫民族生存之要塞,这些地方之割裂,即为中国国防之撤除。”


稍后,宋美龄自美国传回消息,称罗斯福在战后领土问题上认同“琉球群岛、满洲及台湾将来应归还中国”。


(三)国民政府外交部的异议


与蒋介石、宋子文等人不同,国民政府的专业外交团队,对收回琉球一事,始终持消极态度。


1942年1月,外交部拟定了一份《解决中日问题基本原则》草案,明确表示反对收回琉球。该草案建议将“琉球划归日本”,不过提出了两个前提条件:(1)“不得设防,并由军缩会设置分会加以监督”;(2)“对于琉球人民不得有差别待遇,一切应遵照少数民族问题原则处理”。


外交部的这种态度,受制于两个因素:


(1)在法理上有所顾虑。在给宋子文的备忘录中,代理亚西司司长徐淑希认为,琉球与朝鲜类似,属于中国传统意义上的朝贡国,与台湾不同。若要求将其划入中国,恐引起国际上对中国扩张主义的戒惧。在徐看来,最现实的办法,是促使这些岛屿从日本独立出来,战后可先在琉球建立国际监管。


(2)对美国的立场有所顾虑。自太平洋战争爆发以来,中国国内舆论“收回琉球”的呼声甚高,美国方面对此非常关注。1942年6月17日,美国驻华使馆三等秘书谢伟思,曾就这种国内舆论,探问国民政府外交部亚东司司长杨云竹探问中国是否有意在战后收回琉球。杨向谢伟思表示,这只是战争期间不免出现的个人关于战争目标的夸大言论,并非政府立场。


图:琉球守礼门


在是否应该收回琉球一事上,蒋介石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显然与外交部不同。外交部的职业官僚奉行的是“技术理性”;蒋作为政治领袖更在意呼应民众的“民族感情”——事实上,蒋自己也是这“民族情感”大潮的一部分,1942年2月7日,他在日记中如此写道:


“初次经缅抵印,所经之地,皆为我旧日之国土,披阅缅暹越南史地,不禁憎我失土之耻,又念唐明建国之大东亚民族之盛,不得不自负此重任,以报我列代祖先恢复我民族光荣史也。”


(四)开罗会议上关于琉球问题的谨小慎微


1943年11月的开罗会议,发生了罗斯福向蒋介石询问琉球问题,蒋介石答以“愿与美国共同占领管理该地”的事件。


当时,国防部从国家安全角度出发,与外交部立场相悖,积极支持蒋介石收回琉球的主张。开罗会议准备期,军委会参事室和国防最高委员会等部门,均提交过关于琉球的方案。这些方案的立场大体一致,即主张琉球群岛应归还中国,即便无法收回,也须将其划归国际管理或划为非武装区域。


不过,随着开罗会议的临近,国防最高委员会与与军委会参事室的态度,均发生了软化,选择在提案中对琉球问题避而不谈。蒋介石的态度,也随之同步转变。11月15日,蒋在日记中透露了不在开罗会议上主动提出琉球问题的原因:


“琉球与台湾在我国历史地位不同,以琉球为一王国,而其地位与朝鲜相等,故此次提案对于琉球问题决定不提。”


亦即,蒋对能否在开罗会议上就琉球问题得到美英苏三国的支持,缺乏法理层面的信心;与其提出后被否决、再无转圜余地,则不如不提,以待更合适的时机。


令蒋介石没有预料到的是,11月23日,罗斯福主动向他提起了琉球问题。美国外交档案文件对这次谈话的记录很简略,原文如下:


The president then referred to the question of the Ryukyu Islands and enquired more than once whetherChina would want the Ryukyus. TheGeneralissimo replied thatChina would be agreeable to joint occupation of the Ryukyus by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and, eventually, jointadministration by the two countriesunder the trusteeship ofa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大意是:罗斯福总统提及琉球群岛问题并数次询问中国是否要求该群岛,蒋介石答称,将很愿意同美国共同占领琉球,并根据一个国际组织的托管制度,与美国共同管理该地。


就上述档案所留存文字的字面意思而言,可以确定罗斯福询问了蒋介石对琉球归属的态度,美国政府是否有意将琉球归还中国,则未可知。


蒋介石对这次谈话的回忆,与美国外交档案的记载基本一致。蒋说,当时罗斯福问他,“在台湾的东方还有一个什么群岛,你的意思以为如何?”蒋反问“你所说这个群岛是不是指琉球而言呢?”罗说,“就是琉球”。蒋表示,“这个群岛从前是属于中国的小王国,可是在甲午年以前,早已被日本占领了。所以琉球是与台湾的性质不尽相同,我们此时对于琉球不想要单独的归还中国,我只希望由中美两国共管。此事并不急要,留待将来再说吧。”


蒋的回忆当中,也看不出任何“罗斯福有意将琉球归还中国”这样的意思。


11月23日,也就是谈话的当天,蒋在日记中写下了自己以“中美两国共管琉球”来答复罗斯福的三点理由:


“惟琉球可由国际机构委托中、美共管,此由余提议,一以安美国之心;二以琉球在甲午之前就已属日本;三以此区由美国共管,比归我专有为妥也。”


第一、第二两点理由,其实恰是此前外交部提出的两大顾虑。第三点“中美共管”,则与蒋不希望断绝收回琉球的可能性有关。


图:蒋介石夫妇开罗会议期间与罗斯福、丘吉尔合影


不过,对罗斯福询问琉球的真实用意,也确实存在蒋介石发生错判的可能性,惟罗斯福未曾明确表态支持中国收回琉球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若否,蒋介石当不致在开罗会议上对琉球问题的提出如此犹豫,如此患得患失——会议期间,中国主张在战后收回东北及台澎领土,英国的立场却是只需日本放弃这些领土即可,不必明言归还中国。若无美国的支持,开罗宣言是否会明确规定“日本须将窃取于中国的东北与台湾及澎湖列岛归还中国”,亦未可知。这也是蒋选择保守对待罗斯福“琉球之问”的一个重要背景。


(五)蒋介石收复琉球的秘密计划


二战结束后,国民政府自觉仍有空间运作琉球问题——虽然直接收回已无可能,美国付出巨大代价的军事占领是不容忽略的事实。与开罗会议前夕相似,职业外交官僚主持的外交部,主张对琉球实施“托管”;蒋介石与民间舆论,则对收回更感兴趣。


1947年2月,外交部向蒋介石报告了其处理琉球问题的两点意见:


(1)不赞成以全部或一部归还日本,防止日本再以琉球为侵略台湾南洋之跳板,及威胁我东方海防。


(2)反对除由中美两国联合托管以外之任何其他办法,且中美托管应有一确定而短速之时限,如以五年或十年为期,以完成其关于自治及独立之各项准备,并防止其他势力侵入琉球。


但蒋介石对外交部的“托管”方案缺乏兴趣,国民政府也迟迟未能就琉球问题做出最后决策。


此一时期,蒋曾寄望于通过“琉球革命同志会”来实现琉球的曲线回归。


1946年,该组织上书蒋介石,要求归附中国。1948年6月15日,蒋授意吴鼎昌密电中央党部秘书长吴铁城,要求其考虑如何运用“琉球革命同志会”达成收复琉球的目的。蒋的意见如下:


“琉球原属我国领土,现虽有美军管治,人民均甚内向,拟请秘密运用琉球革命同志会人员秘密组织掌握政权,冀于将来和会时琉民能以投票方式归我统治,或由琉球地方政府自动内向,以保持我在太平洋之锁链。”


该年8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秘密出台了收回琉球的“五点意见”。该意见随即被秘密送往外交部,责成严格照办。其内容如下:


(1)由台湾省党部秘密与琉球内向团体联络,并商同台湾省政府及警备司令部,协助各该团体或个人从事回归祖国运动。
(2)各地政府对留居当地琉胞之管理应特予放宽,俾增加其内向情绪。(3)请台湾省政府修正雇佣琉籍技术人员登记规则第五条,对船只雇佣琉籍技术人员不作比例限制,并准许该项被雇佣人员及其家眷在雇佣市镇辖区内居住。
(4)请台湾省政府及台湾警备司令部对被雇用琉籍技术人员之有家眷在琉者,准其自行设法以用品送返其家中,勿予留难。
(5)由台湾省方面选派小学教员分赴琉球各小岛施教,以争取第二代并藉以从事宣传。


也就是说,在蒋介石的主导下,国民政府曾制定过一种“对外公开宣称托管,对内秘密筹划收复”的双重琉球经营策略。不过,随着国民政府迅速败退至台湾,该经营策略并未产生任何实际的效果。


四、冲绳“自立”运动



(一)“冲绳自立”的真实含义


国民政府的秘密经营琉球计划流于空谈,冲绳战后出现的独立思潮也未能维持太长时间。


朝鲜战争爆发后,冷战格局迅速成型。美国加紧着手在冲绳建设军事基地,这让饱受二战之苦的冲绳人十分担忧自己再次卷入战争,故而对当地美军极为排斥。同期的日本,诞生了和平宪法,由美国主导的政治改造也初步获得落实。冲绳民众希望通过“复归日本”,脱离战争阴影,享受到和平宪法的润泽。


1968年,日本政府发表与美国的谈判结果,宣布冲绳将于1972年“复归日本”。不过,与冲绳民众发起“复归运动”的初衷——远离冷战前线——相反,日本本土的美军基地反而大量迁入冲绳。于是,“复归日本”热度骤降,“反复归”浪潮随之兴起。一些冲绳知识分子已开始反思自己热情参与过的“复归日本”运动,甚至放弃了冲绳需要拥有国家的想法。


比如,冲绳诗人川满信一在1981年公布了一份反响颇大的《琉球共和社会宪法草案》,在第一章第一条中写道:


“我们琉球共和社会人民,立足于历史的反省与悲愿,扬弃人类有史以来权力集中的功能所造成的一切罪孽的根基,在此明确宣布坚决废除国家


这种宪法,当然是乌托邦式的,但却可以从中感受到冲绳人沉重的历史伤痛与深刻的现实无奈。


另一位冲绳评论家仲里效则说,他批判“复归日本”运动,提倡“反复归·冲绳自立论”,但同时强调,“冲绳自立”并不是“冲绳要求独立”,自己反对任何的“冲绳独立论”。


所谓的“冲绳自立”是个很复杂的概念,大略可以如此理解:冲绳是不妨属于日本的,但冲绳人的命运,应该握在冲绳人自己手里,再不能由与冲绳无关的其他人摆布。


(二)“中琉宗藩情感”已完全消失


2012年前后,中文知识界曾广泛流传一种说法,称“2006年3月,琉球全民公决,75%的民众投票要求独立,恢复与中国的自主往来。剩下的25%因属日本血统,虽不要求独立,却也赞成自治。”


这实际上是完全不了解冲绳、对“冲绳自立”缺乏正确理解而衍生出的一种谬论。


下表,是日本琉球大学国际关系学系教授林泉忠博士,所主持的一份电话问卷调查的结果。该调查以18岁以上的冲绳定居者为对象,共成功收集了1029(2005年)及1200份(2006年)有效问卷。



其中,“a”问题是“如果日本政府允许冲绳人民自由选择冲绳的前途,您认为冲绳应该独立吗?”,只有不到1/4的受访者选择应该,有超过半数受访者反对。“b”问题是“如果日本政府不允许冲绳人民自由选择冲绳的前途,您认为冲绳应该独立吗?”,结果与前一个问题差异不大(选择应该的比例变得更少了)。


下表同样出自林泉忠博士的问卷调查,针对的是冲绳民众是身份认同问题——调查问题是“请问您觉得定居在冲绳的居民是冲绳人,是日本人,还是两者都是?”



很显然,调查结论显示出了某种复杂性——有相当部分的冲绳民众更认同“我是冲绳人”这个身份,将之放在了“我是日本人”这个身份之前。这种社会心理,远可以追溯到伊波普猷时代对自身归属的调适,近则与“冲绳自立运动”的“自立而非独立”的主张密切相关。


至于与中国之间的宗藩情感,由琉球变冲绳,经历了百年风雨之后,早已荡然无存。下面这张出自林泉忠博士的问卷调查的表格,即是明证:



2007年的这次调查,其问题是:“如果三支球队一起比赛,一支是日本队,一支是中国队,另一支是美国队,您会支持哪一队?”


绝大部分受访者选择了“支持日本队”,选择“支持中国队”者,只有1.7%。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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