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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防控,能为城市治理积累什么经验? | 社会科学报

唐皇凤 社会科学报社 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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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外学者均对新冠肺炎疫情关注度特别高,并且出现了一个所谓的新冠肺炎疫情的“拐点论”。事实上,在城市治理层面,“拐点论”背后更需要思考的问题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够为城市治理积累怎样的经验?新冠疫情防控到底改变了城市治理的哪些面向?可能留下怎样的制度遗产?这些制度性安排能否带来我国城市治理的结构性突破,最终推动城市治理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原文 :《培育社会内生性力量是城市治理的关键》

作者 |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唐皇凤

图片 | 网络




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基层

我国城市治理能力实际上是非常不平衡的。在较高的城市政府层面,其现代性水平相对而言是比较高的。但是,在城市基层社会,传统的治理方式或者说城市治理的传统性会比较明显。因此,毋庸置疑,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基层。


我的整体感觉是,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过去做得好的方面现在依然做得很好,并且成为我国疫情防控最重要的经验。而一些做得不太好的方面,也没有如我们想象的那样得以改变。当然这要从更长的时间段来看,二十年后我们再看,再来评估其影响可能更科学。



同时,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又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一个洼地,其短板在基层。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两种可能的结果。一方面它可能会不断强化城市治理的路径依赖,这一路径很简单也很明显,即在疫情防控的常态化、精准化背景下,我们更多地依赖政府下沉干部的力量,社会基层的力量依然缺乏成长的制度性空间,社会和老百姓可能成为“长不大的巨婴”,在政府的襁褓和庇佑下缓慢成长。


另一方面,积极的面向就是在这次疫情防控过程中,现代技术尤其是现代信息技术,如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开始大规模地运用于疫情防控之中,取得了较好的防控效果,也会在技术治理的轨道上给城市治理现代化注入一些全新的要素。这两种可能都是存在的,目前主要是延续传统城市治理和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这两种力量在角逐,其定型和最终的结果尚需要时间的检验,我们不能轻易地妄下定论。



激发基层活力需要制度安排

我们应该充分了解中国城市治理制度设计中的一些内在张力和悖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制度优势有两个层面:一个是党集中统一领导的优势另一个是我们的资源体系和精神力量的体系,也就是新型举国体制的优势


有学者认为我们的劣势、短板往往隐藏在优势里面,优势稍有不慎就会变成制度的短板。在城市治理制度的安排上,激发基层治理活力的制度安排是远远不够的。面对危机要增强国家治理制度的韧性,激发基层活力,这需要非常巧妙的制度安排。



职位激励和严厉问责可持续性存隐忧

目前疫情防控靠的是基层干部的职位激励和严厉的问责。基层干部的职位激励即火线提拔。同时,湖北省到目前为止问责了三千多人,这三千多人相当于湖北过去十年所有问责干部的总数,问责的力度是很大的。但是,职位激励和严厉问责的可持续性也是存在隐忧的。疫情防控后如何培育社会的内生性力量值得我们重视,尤其是公民责任的塑造、应急文化的培育以及制度安排的优化都需要跟上。



从能力维度来看,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我们的城市治理能力的发展存在显著的不平衡性。这种不平衡性体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政府的能力很强,市场和社会的能力一直比较弱。第二,城市治理能力纵向层级之间不平衡,存在明显的能力逐级递减现象。第三,行政能力很强,但是治理能力较弱。在疫情防控中,政府下沉力量发挥了重大作用,而社区工作者经常是缺位的。第四,综合治理能力比较强,而专业化的治理能力比较弱,这种能力结构上的不平衡为城市治理现代化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最后,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不是城市治理的拐点这个问题,我认为有很多的发展可能性,需要时间来检验。


(感谢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的支持)


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718期第3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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